2012年8月24日上午,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16名投诉人集体投诉某烧烤店拖欠工资约11830元,并在工作期间向投诉人收取抵押金,合计约3200元。 据投诉人介绍,他们曾集体向烧烤店老板索要拖欠的工资,但都没有得到答复。 接到投诉后,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立案,并派监察员到烧烤店了解情况、调查处理。经调查得知,投诉人的16人,在被投诉的烧烤店从事服务员的工作,因集体要求老板涨工资,在老板没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下集体离职,并不是拖欠工资不返还。另查,该烧烤店确实存在收取服务员培训费的现象。 当天上午烧烤店的负责人和投诉人共同到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主办监察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口头达成和解协议,在投诉人回店正常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烧烤店负责人将工资发放到投诉人手中。对于收取培训费的现象,监察员对烧烤店负责人批评教育,因该店没有培训的资格,无权收取培训的费用,责令其退还给投诉人交纳的费用并限期整改。 8月27日上午,在铁西区监察大队的监督下,烧烤店负责人将16人的工资11830元发放到投诉人手中,并将培训费3200元返还给投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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