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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荟楠:是否应当容忍与众不同的观点?

 昵称49714089 2017-11-16

昨天,我在本公众号转载了沉雁的文章《谁在亵渎江歌英灵?且看围猎刘鑫的国民嘴脸》,似乎很不受待见。大多数留言的读者都表示对此文观点不认同。不认同倒也罢了,可以写出自己的想法,我同样会展示出来。问题是有一部分人来不来就口出恶言,直接在后台开骂,说脏话,我以为这样就不好了。


在我看来,让不同的观点都存在、都有表达的机会,才是正常的社会。相信我的公众号的读者,大多数都是赞同我这个观点的。人们对不同于自己的观念,会有天然的抵触和排斥心理,这也是符合人性的。但合理社会的建设,应当超越这种自然人性,营造出包容异己的氛围。


还是伏尔泰的那句老话说得好:“我不同意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当然,伏尔泰的这句话立意很高,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誓死捍卫,难。但至少我们应当容忍不同观点的表达,如果这点做不到,那不管你自己的理念有多正确,你都将变得和你痛恨的那些毒菜者一样。


容忍不代表纵容,更不代表支持。我们尽可以与那些不同观念的人进行辩论,指出他们的错误和荒谬,如果可能,将他们说服。如果我们做不到这一点,也不妨,大可以静下心来,听听别人对他们的批判。


总之,消除错误和谬误的办法,不是禁止它们的出现,而是通过辩论与说理。只有这样,才能彰显真理的正确性和力量。


之所以要这样,是因为人的局限、理性的局限。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才是正确的,都希望别人认同自己的观点,但我们完全想不到,自己可能是错误的。如果不能容忍我们所认为的“错误”,我们可能会错过走向真理的道路。


只有在所谓的正确与错误的不同观念中,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理性推理,我们的知识才会增长,视野才会开阔。


而从社会的角度看,只有建立起包容异己的氛围,才有助于不同观点之间的碰撞,激发社会的创造性,增进社会的活力。通过不同观念之间的博弈,也是防止社会堕入极端和恐怖状态的有效办法,因为,这种社会的自我纠错机制会大大超过不包容的社会。


回头再说说沉雁昨天的文章。此文观点的确与一边倒的舆论很不一样。说实话,我看到江歌事件的叙述的时候,也跟大家一样义愤填膺。在生活中,我也十分看不上刘鑫这样的人。不过,读了沉雁的文章,我稍稍冷静了一些。我不认为她说的都是正确的,但她至少给我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视角。我觉得给大家看看此文是无害的,因而转载了它。


沉雁的文风向来如此,比较绝决,从此文标题就可以看出来。但我相信她没有一丝恶意,如果你对江歌的事义愤填膺,我相信沉雁也不是要故意用这篇文章恶心你、冒犯你。她只不过想指出她看到的荒谬——如果你不认为自己是错误的,大可对她的说辞说不,或者选择无视。但不要动怒。


有读者认为她是故意给刘鑫洗地的,那我以自己的人格和我对沉雁的了解向读者朋友们保证:这种可能性根本不存在。她在我眼里,是一个很纯粹的思考者。


不说理,直接在后台开骂说脏话的,我劝你还是直接取消对本公众号的关注。昨天已经有读者表示看到此文要取消关注的(当然他没有说脏话),我不挽留,也不遗憾。大家好聚好散。


文章写到这里就结束了。最后说说我自己和本公众号的情况:前一阵我在外地出差,没有时间写原创文章,因而文章以转载为主。以后我尽可能多写原创文章,此公众号也尽量以发表我的原创文章为主。转载文章,我将更多地发表在我的新的“冲锋号”《我读名著》上。请还未关注此号的朋友们尽快扫码关注,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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