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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 八佾第三

 秦岭之尖 2017-11-22

[原文]

子曰:“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注释]

射不主皮:古之射,张一布,称为侯。或画五彩画兽,为正。或于布中心贴一皮,或熊或虎或豹,为鹄。不主皮,或说,射以观德,但主于中,不主贯革。皮即革也。或说,主皮之射见《仪礼·乡射礼》,贯革之射见《小戴礼·乐记》,二者有别。贯革谓射穿甲革,如养由基射甲彻七札之类,此乃军射。礼射则用皮侯,不用革。今按:射必主中,断无不主中而为射者。射不主皮,既不能解为不主中,则上说但主中不主贯,自为正解。射既有中与贯之别,则贯指革言,亦自无疑。射不主皮,谓皮可以该布,又何不可以该革?故知上解主皮为贯革,通上下文而说之,亦自见其可信。《仪礼》《小戴礼》其书皆出《论语》后,不得以两书或言主皮,或言贯革,遂谓《论语》言主皮决不指贯革。


为力不同科:科,等级义。人力强弱不同等,故射主中,不主贯。汉儒因见《仪礼》言主皮,《小戴礼》言贯革,疑《论语》此章不主皮不言贯革,遂疑此句为力不同科另属一事,不连上文。因解“为力”乃为力役之事,丁强任力役亦分科,然当役不得称为力,此解牵强。今不从。


古之道也:《乐记》,武王克商,散军郊射,而贯革之射息。此谓自武王克商,示天下已平,不复尚多力能杀人,故息贯革之射,正与《论语》此章所言相同。今若分《乐记》贯革与《论语》主皮为二,则“射不主皮古之道也”语义难解。盖下逮春秋,列国兵争,复尚力射,如养由基穿七札,见称当时,故孔子慨叹而称古道。若必本《仪礼》为说,《仪礼》显出《论语》后,岂其所记各射,孔子时皆不然,而慨称为古之道乎?朱子注此章,不用汉儒古说,以贯革说主皮,以本章三句通为一气读之,最为允惬。清儒必据古注驳朱注,于“射不主皮”一语,多引古礼文,而于“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两语,终无确说。就本章文气语法字义平直求之,知朱注不可易。其说古礼容有违失,终无害于其释大义之是当。


[白话试译]

先生说:“比较射艺,不主要在能射穿皮革,因各人体力有不同,这是古人的道理呀!”


以上注解转自钱穆老师《论语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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