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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贯彻落实本市加油站计量监督“放、管、服”要求的通知 京质监发〔2017〕58号(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空寂冷迷藏 2017-11-24

各区局、分局,各加油站及相关单位:

  依据《质检总局计量司关于组织开展加油机专项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质检量函〔2017〕20号)工作要求,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6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放、管、服”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实际情况,对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加油站人员自我管理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油站的计量人员应当接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的工作要求,我局不再组织加油站计量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工作,各加油站要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加强计量人员的培训教育,完善自我管理。

  二、完成加油机自锁功能改造

  目前,我市还有个别加油站使用的加油机不具备自锁功能,不符合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各加油站要对不具备自锁功能的加油机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各区计量检测所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计量检定,各区局、分局要加强对不具备自锁功能加油机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加油站完成加油机的更换、改造,实现全市在用加油机全部具备自锁功能。

  三、加强计量监督服务工作

  各区计量检测所在计量检定工作中,要实现加油机检定赋码全覆盖,积极向加油站工作人员宣讲加油机的工作原理和计量技术规范。各区局、分局在对加油站的监督检查过程中,结合“双随机”和专项检查的要求,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积极推广计量器具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应用,持续推进优化服务,不断提高工作效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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