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美学”是对亚里士多德“四因论”的继承和发展。他的“鉴赏判断”中涉及到的条件:
一、鉴赏判断是主观的,是不带任何兴趣的愉悦; 二、无需概念就让人喜欢的东西就是美的;
三、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四、无需概念而被认识、进而生发出一种必然的愉悦就是美的
可以看出,这是对亚里士多德“四因论”中涉及到“神”的理念目的性的继承和发展。
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论”,最根本的就是“形式因”,在某种角度上,“目的因”就是“形式因”。而“目的因”如果在现实世界中,一定涉及到人的:意志、需求、动机、理性、非理性、伦理、道德等等方方面面。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亚里士多德的“目的因”,处处涉及到人的“利害关系”。
但是,一旦它超出现实,“目的因”指向的就是“神”的“目的”与“动机”。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有善的“纯形式”,才符合神的目的:“善的原理”---“善”的理念!善的范畴,善的概念,善的判断!万事万物因分有“理念”的“形式”而存在。
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美'是对亚里士多德“四因论”的继承和发展!从纯粹的角度,考察了在人性中存在的”纯形式美“,排除人的“利害关系”,康德的审美暗指“神”的理念-----“凝神静观”,洞悉”神的“目的”,觉知“神”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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