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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意外”保险不赔!

 qyphhh 2017-11-30

意外经常发生,买了意外险,就一定能够获得意外理赔吗?

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下,哪些意外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

拒赔一:摔倒死亡不赔

“这些意外”保险不赔!

事件:某天,张阿姨在上厕所时,一不小心跌倒在地。家人发现时,张阿姨已经没有呼吸了,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大众观点:上厕所意外摔伤,以致死亡,应属于意外险范围内,能获得意外身故赔偿金。

保险公司观点:健康人摔倒,可能导致骨折或轻伤。上述案例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原因是自身疾病,而摔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

小知识:近因原则

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拒赔二:中暑身故不赔

“这些意外”保险不赔!

事件:某年夏天,李小姐中午,在去吃饭的路上突然中暑晕倒。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大众观点:中暑导致死亡,应属于意外范畴,理应获得意外身故赔偿金。

保险公司观点:中暑属于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中暑不是外来的,而是内在因素导致。

小知识: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可以预见的,也不是突发的。因此,中暑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不属于意外伤害。

拒赔三:高原反应不赔

“这些意外”保险不赔!

事件:某天,王小姐和几个朋友去西藏旅游,在游玩的第二天发生高原反应,紧急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后死亡。

大众观点:突发高原反应导致死亡,应属于意外范畴,理应获得意外身故赔偿金。

保险公司观点: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伤害定义中描述的“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因素,因此,并非属于意外险赔付范畴。

小知识:高原反应是人体急进暴露于低压低氧环境后产生的各种病理性反应。

拒赔四:个体食物中毒不赔

“这些意外”保险不赔!

事件:某天,方同学下雪回家的路上,吃了路边摊的串串香,到家后发现浑身酸疼,又拉又吐,方妈妈紧急将小方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诊断为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骨骼肌溶解症。

大众观点:食物中毒导致死亡,应属于意外范畴,符合意外伤害定义的“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因素,理应获得意外身故赔偿金。

保险公司观点:食物中毒按理是符合意外事故条件的。但是因细菌感染导致的食物中毒,也可能与个人体质相关,导致引起肠胃疾病。

小知识:集体性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单独个人的食物中毒则被视为个案,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拒赔五:妊娠意外不赔

事件:某天,怀孕五个月的丁女士在家打扫浴室,不小心意外摔倒。

大众观点:意外摔伤,应属于意外险范围内,应获得意外赔偿金。

保险公司观点: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

小知识:孕妇可以购买母婴专门类保险,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拒赔六:猝死不赔

“这些意外”保险不赔!

事件:某天,在一场马拉松比赛中,发生多起猝死事件。

大众观点:比赛中意外猝死,应属于意外范畴,理应获得意外身故赔偿金。

保险公司观点:猝死是疾病,而非意外。猝死是人类最严重的疾病。

小知识:世界卫生组织“猝死定义”:平时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者,在出乎预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

建议:今后在我们购买任何保险之前,都一定要先弄清楚,保险的基本内容及免责条款,以免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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