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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医保中心重要公告!

 xxjjsdt 2017-12-04




  2018年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第一年,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保险年度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根据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东政办发[2017]83号)精神,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每人为250元。二档,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每人为220元。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指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每人为150元。对低保、特困、重残、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个人应缴部分(按一档)由财政全额资助参保。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参保个人应缴部分(按一档)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参保。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按一档标准参保缴费,原参加新农合的可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一档或二档标准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档次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三、参(续)保办法

  1、2018年续保人员,由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统一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未成年人社会保障卡统一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代扣是由参保人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签订保费代扣协议,由银行按约定的要求代为划缴保费;代缴是参保人直接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窗口缴纳保费。参保人员也可就近到所在的村居便民宝刷卡缴费。参保人员个人信息错误的,可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在镇区人社中心进行更正。

  2、2018年新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所在镇区人社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信息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后,由参保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社会保障卡。

  3、学生医疗保险费由家长(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代扣代缴。新参保的,由家长(监护人)凭户口簿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后,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社会保障卡。

  4、未成年人转城乡居民的续保人员,先由各镇区人社中心负责办理个人信息变更,参保人再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

  5、民政资助参保人员(含应享受资助参保待遇的在校学生),凭相关证件,到社区、村(居)核对个人参保信息,由社区、村(居)统一办理参(续)保手续,参保费由财政资助缴纳。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参保个人,由社区、村(居)核对个人参保信息并统一办理参(续)保手续,应缴部分(按一档)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缴纳。

  四、注意事项

  1、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从2017年11月15日开始到2017年12月31日。请务必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及时续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

  2、学生在缴纳医疗保险费后,由学生家长填写《告学生家长书》中所附《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表》,于2017年12月底前交学校收存。

特此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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