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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故我在

 唐尧怡人 2017-12-07
《河北日报》(2017年8月11日) 10版

□从维熙

■随着额头皱纹不断加深,我对文学与人生、文学与社会,似乎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平心而论,今天,我在为人生而写作。当然,前者是文学,后者也是文学。

每天,坐在电脑前,其乐无穷。思绪在大地与天宇之间,在茫茫人海之间,在悲喜人生之间穿行。于是,有许多形象思维像涓涓之水,汇成了条条意象的河流——这些河流有个别名,叫作“文学”。

回眸少年时,常被文学弄得如痴如呆;待如痴如呆的状态过后,便有了勾勒某种意境的强烈冲动。随后,拿起笔来胡涂乱抹,简单地说,这就是我走上写作这条道路的成因。如果再仔细推敲一番,成因中含有内因、外因两大切入点。

内因,不外是指一个人自身所具有的文学基因。一块石板,天上的雨水再大,只能从躯体上流过;一块海绵,则能把雨露甘霖吸吮于怀。一片带电的云,当天空放电时,可以听到奇伟雄浑的电闪雷鸣交响乐;一棵与艺术绝缘的枯木,无论多么雄伟的大自然的乐章,也若子虚乌有。当然,石板与枯木,可以成为城市大厦的一块地基,或是高楼上的一扇木窗。不过,它们虽然美化了城市,却永远成不了文学自身的一个细胞,扮演的角色是与文学擦肩而过的过客。

外因,也是不能忽略的成因之一。比如,青年时代,我非常痴迷于钢琴,也喜欢打篮球。可惜,我学钢琴指骨太短,打球又是五短身材——外因制约了我的另外两大爱好。文学写作便成了无可逃避、唯一初恋的“情人”。这种彼此相吸,几乎没有经过理智的筛选,完全是出自本能驱使。

我最初的写作,只是抒发自己的一种心绪,脱了缰的感情之马,留下的足迹便成了最想表达的意境。之所以如此,不是没有来由的。年轻时,我喜欢俄国作家屠格涅夫,他的《白净草原》《猎人笔记》以及他的许多小说,如《罗亭》《前夜》和《贵族之家》等,也都形成屠氏所特有的艺术氛围。

在我看来,中国具有淡雅诗情的小说家,独有沈从文和孙犁两位先生。沈从文的作品,多以湘西风情为背景。我是北方农村长大的娃子,孙犁先生笔下的人物风情,对我来说都似曾相识,这又决定了我自然而然地向孙犁风格倾斜。初涉文学艺苑时,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开启了以抒情为文学创作宗旨的根源。

当然,这只是我最初涉猎社会时的文学追求。后来,我的生活发生了太大的变化。生活的巨大转型,不能不使我对文学的功能,做一次全新的认知。1979年之后,我的小说与散文所表现的题材领域有了很大的变化,从中能察觉出我已非我——文学青年时代的我,已然不再。随着额头皱纹不断加深,我对文学与人生、文学与社会,似乎都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平心而论,今天,我在为人生而写作。当然,前者是文学,后者也是文学。

文学的包容量,是非常广阔而博大的。不管文学的矿山有多少,作家只侧重于开采自己最熟悉、感悟最深的那一座。它像是作家的影子,召之即来,与你相拥,随后,浮现出欢乐的笑颜、悲情的泪水。于是,“大墙系列小说”从《大墙下的红玉兰》《远去的白帆》中篇小说开笔,接着,《逃犯》三部曲和长篇小说《龟碑》以及“大墙生活”二十年纪实文学《走向混沌》相继出炉。

就好像怀胎十个月了,作品诞生犹如自然分娩那样自然、顺畅。孕妇分娩时那个瞬间是痛苦的,生活脱胎成文字时,恰恰是快乐的极致。

那些年,我在一间只有八平方米的斗室里,居然创下了最高纪录,每天能写七千二百字。显然,那种状态没有痛苦,只有快乐。

其实,我非“天才”,却也并非“蠢才”。我的写作方程式是:我在,故我写;我写,故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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