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我对格律诗写作的几个观点》(提要) 一、我主张就用3000个常用字写诗,写那种具有中等文化水平就能读懂的诗,写那种具有一般悟性就能感同身受的诗,写那种朗朗上口并便于记忆的诗…… 二、我以“炼字炼词炼意象炼意境,炼到就像随手拈来;有情有理有趣味有思想,说着如同脱口而出”,作为本人写诗的追求。 三、在用字上,我主张:尽量用字,少用词(尤其用成语要慎重);尽量用字的本义,少用变义;尽量用常用字,少用或不用冷僻字;尽量用实字,少用虚词;尽量用名词、动词,少用形容词;形容词尽量做名词、动词用;巧用数词、量词、颜色词、摹声词…… 四、在逻辑上,我主张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协调运用。没有逻辑,难通难懂,没有形象,难成大美。 五、在修辞上,每一首诗都是一个大的隐喻,读诗和写诗都要运用修辞手段。我主张适度地运用修辞,在符合语法要求的前提下,获得对语法的超越。 六、在意象的选择上,我主张多选取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意象,越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越好;日月常新,大可用于特定语境,但应该少用或不用古人已经用过而现在已经不存的意象。 七、在造境上,我主张意象要在境中,每一个意象都要在意象体系中具有合适的作用,意象太多,容易乱境,太少则构不成境,删繁就简,把作用不大的意象割爱掉。 八、格律诗写作,应该追求佳联警句。一首诗若能有一个两个佳联警句,就有“骨”了。在日常生活中,能记得住,也能用得上。 个人观点,只是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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