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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读史】“执拗公”王安石

 蛇年大鼓 2017-12-09



  王安石乃有宋一代之名相。


  他的"名"一是因为"文名"。史载其少好读书,过目不忘。每下笔辄洋洋千言,连当时文坛领袖欧阳修都叹为奇才。王诗文俱佳,多有名篇。我们中学时读过的「游褒禅山记」即为代表作。诗歌「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是为名句,"绿"字用得巧妙,极见炼字之功,被历代读者广为称道。二是他大刀阔斧进行变法。列宁曾称其为"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修齐治平,加上道德文章皆为上乘,王安石似乎成为自宋代以降天下士人所追捧的偶像。


  其实,王安石的变法远没后人所想象的那样成功,既没富民,也没强国,朝廷文武百官更因此被撕裂。君子被逐于江湖,委身困顿;小人则因此纵横朝野,焰帜高张!


  变法最终失败,原因固然很多,比如说过于操切、用人不当等,但王安石的固执、自负的性格也脱不了干系,怪不得时人送他一外号"执拗公"。


  王安石的固执在其出道时即初露端倪,并且其执拗的对象是朝廷、是当朝皇上。因为才名,欧阳修奉旨荐其为谏官,他以祖母年高力辞不就。宋仁宋命他同修起居注,又坚辞不受。差人将公文送至王府,王安石避匿厕间,差人只好将公文放诸门口如此了事。


  有一年,京中一少年无意间得到一只鹌鹑,他的一好友向这少年索要。少年自然不与,好友趁他不留意抢去,少年立马追抢,争执中,少年友人失手杀死。案发后,开封府以杀人罪依律判少年当死。此时,安石在京任刑狱官,看到卷宗,提笔判到:友人抢去鹌鹑,与盗无异,少年追杀乃份内事,不得为罪!


  判决甫出,京中哗然。大理两司皆要其改判,王安石宁愿退休,也要坚持原判。此举令朝廷内外再次感受到他的特立独行和格不通。"执拗公"从此成为王安石的代名词。


  王安石任鄞县知县时,起堤堰,决陂塘,水陆咸利。又贷谷百姓,民众得以度过饥荒,鄞县百姓山呼青天,一时间颇有政名,也成为他往后变法的模本与资本。


  熙宁元年河朔旱灾,国用不足。在一番廷对之后,宋神宗命王安石参知政事,力图变法图强。安石即与心腹吕惠卿、曾布悉心酌商,定青苗、均输、免役、市易等新法八条,其中六条谓足富国,二条谓足强兵。新法八条是王安石主政鄞县的扩充版,在鄞县颇有成效,但毕竟鄞县是一蕞尔之地,全国情况千差万别,放诸施行天下显然以偏概全,加之王安石过于急切,没有充分调查研究和择善而从,强令天下照此执行新法。朝中重臣唐介、吕诲乃至曾力挺王安石的司马光都极力反对。


  面对朝臣的不理解,王安石不是进行有效沟通,从善如流,而是恃宠反将反对人士逐出朝廷,贬谪边远。唐介愤懑不过,竟撒手而去。


  王安石变法极依重的福建人吕惠卿乃奸佞之徒。司马光曾力劝王安石万万不可重用此人,惜王安石置之不理。吕在变法过程中,以法谋私,中伤同侪,致变法扭曲变形,变法日变恶法,国没强,民难富。实际证明司马光眼力独到,当王安石失势时,吕反咬一口,成为反王的急先锋。难怪王安石免职在家时以书法度日,曾连连以书写"福建子"泄恨,表达自己当初用人不当而造成变法失败的悔恨。


  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这句王安石的名言,既显示出王安石初始的变法决心,但王安石自负、执拗,不擅圆融的性格也隐隐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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