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治“老赖”出新招用实招

 3gzylon 2017-12-09
2017-12-09 09:40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7-12-09 09:40:12来源:人民法院报作者:责任编辑:刘丹

  作者:徐小飞

  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多用实招、多出新招,精准施策,形成实实在在的震慑力,才能让“老赖”在法律面前现出原形。

  据报道,10月23日清晨,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法院干警早早来到该县青化镇物资交易会上,占地“摆摊”,将11块执行展板一字排开晒“老赖”,很快被群众围得水泄不通,这是该院“老赖”巡展的一个缩影。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按片区制成流动展板,串乡赶集搞巡展,哪里人多那里去,威慑效果十足。镇上赶集的人都是“老赖”同镇、同村人,在乡亲们面前“裸奔”真是丢人现眼。“土”办法就能解决大问题,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得知被“展出”,连忙打电话要求履行义务,央求法官将名字撤下来。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如果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不仅会妨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还会使司法权威受到藐视和对抗,司法的公正性也会受到损害。

  当前,“老赖”之所以还有一定生存空间,是因为传统的执行手段和模式,有的已难以完全适应日益复杂多变的执行现实。执行过程中,“老赖”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层出不穷、手段花样百出,一些“老赖”甚至对执行法官的执行手段和方法非常熟悉,利用各种手段与执行法官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让执行法官疲于应付,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然而揆诸实际,虽然我国刑法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早有规定,但囿于启动程序较为复杂、环节较为繁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罪较少适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和制裁的效果。

  执行的真谛在于实现。在执行攻坚中,一些执行法院和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敢闯敢试、积极探索,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现在各地许多法院推行的悬赏执行制度,激发了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动员更多的民众参与寻找“老赖”及其财产,大大增强法院发现被执行线索的能力,提高了对“老赖”及其可供执行财产的发现几率,促进形成强大的、无形的执行威慑氛围,让“老赖”无处遁形,一些原本难以执行的案件得以有效执行。还有一些法院从司法实际出发,创新执行方法和举措,在基层组织中聘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作为执行联络员,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是执行攻坚的关键之年。在充分用足用好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现有的执行手段外,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要解放思想,创新执行理念和执行体制,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惩治“老赖”等方面要有实招和新招,并形成长效机制。执行实践丰富多彩,案件情况千变万化,在执行手段方式方面,还有很大的创新余地和空间。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多用实招、多出新招,精准施策,形成实实在在的震慑力,才能让“老赖”在法律面前现出原形、败下阵来。(徐小飞)

[责任编辑:刘丹]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