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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治世人才的精通理法性

 endjiami 2017-12-10

修身治世人才的精通理法性

复兴道德根文化,“教做真人,学做真人”,要求必须精通理法。理论和方法是相辅相成的,理通法随,理论是体,方法是用,体用必须兼全。精通显密,实践显密,需要理法圆融,才能把道德文化事业推向一个健康发展的方向和阶段。理法,是我们正确做人、正确治世、正确贯彻根文化的关键内容之一。没有理论,就不能够说服人们的意识和智识,使人们产生作为和行动;也就不可能帮助人们成就自己,达到道德文化复兴的目的和要求。

中华传统道德根文化的理论和方法极其丰富,全部都是浓缩型的,就像压缩饼干似的。时间胶囊虽然被打开了,文化的基因虽然重见天日了,但是需要进行重新解码,需要进行正确地转录和翻译。根文化的“一元象数理炁”学说中,“象”、“数”、“炁”全都需要“理”的阐释。“理”,有非恒道之理与常道之理;“法”,有非恒道之法与常道之法。我们既要将沉寂多年又重见天日的经典之理全面进行重新阐释,也要将方法同步进行展现,并且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同步应用。对这些任务全都需要整体把握,才能胜任我们的责任。

选自熊春锦先生主编的《德道行天下》2013版第一册第32页

来源:修身治世人才的精通理法性 | 德慧智文化传媒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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