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后世相比,唐朝的文字狱是非常轻微的,用后世帝王的眼光去看唐诗,犯“大不敬”或“谤汕”之罪的比比皆是。 宋人洪迈叹曰:“白乐天之《长恨歌》、元微之《连昌宫词》,皆为明皇而发......杜子美尤多,如《兵车行》、《新安吏》、《出塞》,终篇皆是。” 清人也感叹白居易的《长恨歌》:“文章妙绝世,礼教恐未安。律以大不敬,夫何辞罪衍?” 唐朝君主,与后世君主相比,并不以文人诗词定罪。那是因为,唐朝时,是处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强盛时期,四海咸平、万国来朝,统治者自然是有一种普天率土无不涵纳的胸襟和自信。你们文人爱咋地咋地,胡乱写上几篇,发泄发泄平时的不如意,是情有可原的最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必要去大惊小怪,自行对号入座,以致自寻烦恼。 即便大唐帝国到了山穷水复的迟暮之年,君主们也不屑于从文学作品中捕风捉影,拿文人出气。 话说回来,要说唐朝没有文字狱也是不严谨的。德宗时代的李实造就的成辅端“诗谏”之祸,就是唐朝为数不多的文字狱中的一个典型事例。 主人公成辅端是宫中的一名伶人,因关中大旱之年,百姓无法交纳赋税,故作诗歌反映民间惨景“秦地山河二百年,何期如此贱田园。一顷麦苗五石米,三间堂屋两千钱。”被京兆尹李实以“诽谤国政”之罪名收押并上奏杖杀,事后,德宗颇有悔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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