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道理——《黄帝四经》谭 《十大经》篇 名刑章 谭:想要明白得失福祸的道理,就一定要审知事物的名称与观察其变化的客观形态。天下各种事物变化的客观形态都是其自有的固定的,因此,人就更应该持守清静。天下事物都固守自己的名称与其变化的客观形态,因此我也就应该清静无为。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道理,真可之谓黄老学呀! 附原文 “欲知得失,请必审名察刑(形)。刑(形)恒自定,是我俞(愈)静。事恒自也(施),是我无为。” 221、老子无为无不为的思想道理——《黄帝四经》谭 《十大经》篇 名刑章 谭:我应该虚静隐逸不妄为,任何事物都是自来自去。我能做到专一吗?能做到无为吗?如果能就不要有自己的欲望,如果能自己选择而遵循“道”理,或隐,或现,“道”总是若有若无的存在着。这样的话,任凭事物纷至沓来,我没有不能应付的——无不为。这又是老子无为无不为的思想道理。 附原文 “静翳不动,来自至,去自往。能一乎?能止乎?能毋有己,能自择而尊理乎?纾也,毛也,其如莫存。万物群至。我无不能应。” 222、天下事物是万变不离其“道”——《黄帝四经》谭 《十大经》篇 名刑章 谭:我不固守已经过去事物的名称,也不持守已经过去陈旧的形态,该去的已经去了,来到的乃是新事物。但是,新旧在“道”理上是没有什么根本区别,对此,我已经有所周密的考虑。天下事物是万变不离其“道”。以此作为《十大经》篇的总结是很有道理的。 附原文 “我不臧(藏)故,不挟陈。乡(向)者已去,至者乃新,新故不谬,我有所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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