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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捕的海马该何去何从?(图)

 智汇文 2017-12-18
福建日报 12-04 11:01
张妙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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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黄云峰通讯员黄喜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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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汛期,东山县的铜陵、宫前、澳角、冬古等渔区的拖网渔船,出海捕捞鱼虾,顺带也捕捞起了一定数量的野生海马。东山岛上大街小巷或者是码头边,随处可见收购和出售海马干的广告。一位店老板表示,东山海马量大质优,常常有外地客商和游客慕名前来购买,即便是渔业淡季,顾客依然络绎不绝。

被误捕海马数量巨大

走在陈城镇宫前村渔港,可见20多家专门从事收购鱼货的门面房

顺着海湾排列。在这些小店的门口,无一例外都挂着“收购海马”的小广告牌,仿佛在向世人无声昭告该地海马交易的火爆场面。

随机走进一家店面,一袋袋已经晒好的海马干举目可见。“纯野生”成为海马干最著名的“卖点”。

店主人沈家山介绍说,数量巨大的海马干,统统都是渔民在海上打鱼捎带的副产品。如果暑假期间前来,海马数量更多,质量更好。整个东山岛,一年卖出的海马干应该有20吨左右。

“渔民通常采用的是拖网渔船作业,附近海域又刚好盛产海马,一网下去,往往会顺带捕到不少海马。”沈家山认为,在整个福建海域,捕鱼时误捞海马,是不可避免的事。

记者从省农科院了解到,目前我省海马养殖技术并不成熟,还没有出现专门的海马养殖企业。知情人表示,当前市面上流通的海马干大部分确实是野生海马。质量好,捕捞量又大,两大原因之下,福建海马才会如此畅销。

除了私售别无他法处理

数量巨大的海马被误捕上岸后,如何处理却成了令各方都感到尴尬的问题。

记者调查了解到,2002年11月在智利召开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12届缔约方大会,把海马列入保护动物。作为缔约国之一的我国已于2004年5月15日起,将海马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管理范畴。

但是面对渔民捕鱼时误捕上来的海马,地方执法却陷入了尴尬局面。“我们平时多次教育渔民,捕鱼时尽量不要捕捞海马。”东山县海洋渔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潘财源表示,海马包括日本海马、克氏海马和三班海马等多个品种,有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有的不受保护,如果要打击违法捕捞行为,需要将海马送到水产研究所鉴定,基层执法人员少,事务多,执法困难不少。

一些渔民认为,即使真的有捕捞受保护海马情况,单纯的罚款等执法手段也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我们也没有故意捕海马,真一网捞上来了,分拣出来早就死了,总不能扔回去啊。”渔民们说。

记者从省海洋渔业厅了解到,为了保护珍贵海马,我省专门出台规定,捕捞和销售海马,需要专门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等一系列相关证件,商家销售海马,需要上家也就是供货商提供正规的货源证明。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渔民办理上述证件基本上已经不大可能。受保护海马被捕捞上岸后,扔又扔不回去,卖又无法光明正大地卖。私售成了所有人心照不宣的选择。

记者手记

海马保护不应流于形式

一边是海马被源源不断夹带捕捞上岸,一边是执法面临现实挑战。毋庸讳言,当前野生海马的保护正面临挑战。

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海马保护虽然困难重重,但是现实依然需要我们勇敢面对,更需要我们拿出决心,落实行动。

记者采访过程中,不少业内人士表示,野生海马被不断捕捞上岸,表面看是与部分渔民的捕捞习惯和渔场设置有关,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社会和相关管理部门环境保护意识落后,手段匮乏。

保护海马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对于相关管理部门而言,首先还是要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渔民意识到保护海马的重要性,并参与到海马保护行动中来。

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却将线纹海马、刺海马、三斑海马、大海马和小海马五种海马列入《中国药典》,称其功能主治“补肾壮阳、调气活血”。

只有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义和作用,后续的保护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例如,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如果有关政府部门能够引导渔民适当改变拖网捕鱼的方式,或者划定出适当的海域对海马进行保护,都是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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