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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拆政策,争取合法涉税利益不痛苦!

 刘刘4615 2017-12-18
正坤财税    2017-12-18 09:26

企业税负率过低


增值税税负偏高

都会引起税务局的“另眼相看”

......

怎么办?

本文梳理:正坤财税

如需转载请注明:正坤财税

例子

商贸公司自愿为国家多纳税?

G市一家经营电器批发的商贸公司2017年6月份接受国税局评估调查,2016年度下半年只有销售,从来没有购进,且全部按照17%税负缴纳增值税,没有任何进项税抵扣,增值税税负明显偏高导致增值税涉税指标严重异常,该企业负责人振振有词解释:我们愿意给国家多纳税!!!

秒拆政策,争取合法涉税利益不痛苦!

文化传播公司拆分公司为逃税?

B文化传播公司,营业额介于500万元到1000万之间,依照规定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现代服务业6%的税率。为降低税负,B公司打算拆分公司,减轻企业的税负。

怎么回事?

自愿交多税,不行!

为了少缴税拆分,行不行?

税负!!!

企业越是焦急寻求应对之道

就越是误入盲区

现在小坤为大家解读相关政策

盲区?我们SAY NO

秒拆政策,争取合法涉税利益不痛苦!

商贸公司的财务分析

正常来说,商贸企业(不含商业零售)税负不超过3.4%。反之,商贸企业税负超过3.4%,企业毛利要达到20%以上

判断:上述企业税负高并不是因为真的毛利高造成,而是由于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进项抵扣发票所致(自制白条入账),因此企业虚开的嫌疑很大。这些不合理、不规范的进货成本发票和费用发票在计算所得税时是不能列支的,那么企业在所得税方面就存在很大的隐患。

后果:该企业没有依法取得合规票据,销售成本严重不实,且企业没法证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最终税务人员依法要求企业对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纳税调增,补缴一定金额的企业所得税、罚款与滞纳金。

小坤点评:这家公司被税务部门盯上也是活该的。进销匹配、税负均衡、依法开票、合规入账是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做账技能。

秒拆政策,争取合法涉税利益不痛苦!

文化传播公司的财务分析

现时,实行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大幅减轻。但是,一部分企业税负并未减少,相反出现了税负增加的情况,集中体现为人力成本比重较高的企业,如物流企业、文化创意企业、咨询公司等。上述文化传播公司在咨询财务规划师后,把公司“一分为二”,变成两个小规模纳税人,这样便可适用3%的征收率,合法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判断:税务规划师会考虑并准确计算拆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交易成本和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等事项(企业打算递延纳税义务,则需要申请特殊性重组,并符合特殊性重组所要求的一系列条件);并且替企业寻找合理的商业目的、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有力的证明该拆分具有所述合理的商业目的,这是整个拆分过程中的重要难题。

最后,财务规划师会替分立各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小坤点评:由此可见,一个懂法的税务规划师有多重要呢!!!

秒拆政策,争取合法涉税利益不痛苦!

两个例子告诉了企业

税务筹划

一定要获得税务+律师的专业意见

防止和控制税务筹划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各类法律风险 

确保企业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最大程度

争取自身的合法涉税利益

本文涉及的相关税务条例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 发票管理办法》第21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6条: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 财税[2011]111号: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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