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读读《孝经》3

 红谷斋主人 2017-12-21

二、第二章《天子》

(峻岫)

 

名句: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

敬亲者,不敢慢于人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孝经》第二章以《天子》命名,为什么这样命名?因为,所谓“孝”,不单单是臣民黎庶的事情,不单单是平头百姓的事情。“王者父天母地,故曰天子。”[《白虎通》]既然天子也是父母生养的,因此“孝道”就必然从天子说起。如果你是孝敬父母的天子,那么你就要使天下人皆有孝敬之心,慈爱之心,和睦之心,亲善之心。而不是成为一个,目空一切的人,不懂得上下大小的人,傲慢无礼刻薄寡恩的人,蔑视人,嫌弃人,不尊重他人的人。

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天子之孝,首先是“爱敬尽于事亲”,就是对自己父母尽孝道,然后再把这样的爱心传扬到老百姓之中,让四海的人都按你的样子去做,都来孝敬父母,赡养双亲。能做到这样,那就是天子之孝。也就是说天子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要以这样的孝心感染百姓,影响百姓为百姓做表率,这才是天子之孝。有句话叫“上行下效”。有不孝天子,就有不孝的风气;有不孝的皇上,就有不孝的官吏;有不孝的父母,就有不孝的儿孙。孝不是刑罚,它只是教化。孝敬父母的人,也可能生出不孝子孙,因此就要提倡孝,宣扬孝,教化孝。

“一人有庆,兆民赖之”这句话就出自《尚书·周书·吕刑》。《史记·周本纪第四》把《吕刑》称为《甫刑》故文中说:“《甫刑》云”。西周中期,周穆王命吕侯,亦称甫侯,制定《吕刑》。《吕刑》借周先太王的口气说道:“尔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虽畏勿畏,虽休勿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尚书·周书·吕刑》]这里把天子的孝道,提高到“敬天命”,“成三德”,关乎社稷,关乎民生福祉的头等大事。因此“孝”不能仅仅解释为孝敬父母。“孝”的核心是:“爱亲”、“敬亲”,是“不敢恶于人”,“不敢慢于人”。提倡孝道,不仅仅是把人都培养成孝子贤孙,更重要的是把人培养成为有爱心的人,尊敬他人的人,充满爱心的人。没有孝道,不能立身;没有孝道,不能治家;没有孝道,就没有亲民爱民的思想观念,就没有对人的尊敬,就没有社会的和睦融洽;没有孝道,就没有舒畅温馨的社会环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