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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 • 天子章第二》

 Echosyh 2018-03-10

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甫刑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章旨】

这一章是说明天子的孝道。天子应以身作则,爱敬父母,然后推己及人,使天下人民受其感化,都能尽孝。


【注释】

(1)天子:古称统治天下的君主。意谓接受天命而治理人民,是天帝之子。

(2)爱亲者不敢恶于人:亲爱自己的父母的人,不敢憎恶别人的父母。恶,厌恶,憎恨。

(3)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尊敬自己的父母的人,不敢轻侮别人的父母。慢,怠慢,轻侮。

(4)爱敬尽于事亲:竭尽亲爱尊敬的心去侍奉父母。尽,竭尽。

(5)刑于四海:作为天下的典型。刑,通作型,法则,模范。四海,古代以为中国四境环海,故称四方为四海。即天下。一说:称四夷;根据唐玄宗注。

(6)甫刑:《尚书 吕刑篇》的别名。吕侯(一作甫侯)所作。吕侯,周穆王的臣子,为司寇,穆王命他作书,取法夏时轻刑之法,以布告天下。

(7)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天子一人有善行,天下亿万的民众都仰赖他。一人,指天子。庆,善事。此处指爱敬父母。兆,十亿。一说,万亿。


【语译】

孔子说:“亲爱父母的人,不敢厌恶别人的父母;尊敬父母的人,不敢轻侮别人的父母。竭尽爱敬的心去侍奉双亲,将这种德行教化推行到百姓的身上,作为天下的典范,这就是天子的孝道。《尚书 甫刑篇》上说:天子一人有好的行为,天下千千万万的民众都仰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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