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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的东汉(004)天变了,起风了。

 金色年华554 2017-12-22
文/梁知夏

地皇三年(22年),天下大旱,蝗虫蔽日,盗贼四起,新朝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崩溃边缘。

早就尽散家财,广交天下豪杰的刘演见时机已到,迅速召集那些平日里喝酒吃肉的兄弟们,打出了赫赫有名的造反口号:复高祖之业,定万事之秋。

相比较哥哥刘演的豪气冲天,刘秀迟迟不愿意造反,因为他知道自己一旦踏上这条路的话,就再也没有回头之日了。

在天下大旱,起义不断的动乱岁月里,刘秀守着南阳的一亩三分地,经营得风生水起。不光是隔壁老王家,整个南阳郡的稻田都因为干旱枯死,只有刘秀的自留地获得了大丰收。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哥哥刘演的狐朋狗友趁着乱世抢劫,连累了庄稼汉刘秀,无法专心种田的刘秀不得不躲到新野的姐夫邓晨家,隐姓埋名在宛城卖米为生。

当老天爷选择刘秀去改变世界的时候,无论刘秀躲得有多隐秘,也总有人会找上门来的。这一次找上刘秀的是一对兄弟,当时的宛城巨富李通李轶兄弟在一句神秘谶语的指引下,找到了刘秀。

刘氏复兴,李氏为辅。

这八个字不是刘秀自己编出来的,而是当时的新朝国师刘歆翻遍典籍,观测星辰后算出来的。【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刘歆已经改名为刘秀)】

刘歆此人在这里不多说,大家只需要知道他是个非常牛逼的人物就好了。刘歆不仅算出了“刘氏复兴,李氏为辅”的八字谶语,而且还算出了将来的天字叫做刘秀!

于是刘歆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刘秀,并开始谋划谋反,推翻新莽政权,完成上天赋予他的使命。

正在宛城卖米的刘秀虽然也曾听过新天子为刘秀的谣言,但他看了看孑然一身的自己,只能自嘲般对身边人说道:“也许谶语中说的刘秀就是我呢!”

我想那时候的刘秀根本就没有想过自己会造反,更没想过自己能当上皇帝,毕竟他有个非常有威望的哥哥,即便是推翻了王莽,这皇位也该属于哥哥刘演。

刘秀看着眼前急红了眼的李通,一遍又一遍地推演着他的计划,又想到了在舂陵蠢蠢欲动的哥哥刘演,再看看饿殍遍野的国家,他知道此刻已经容不得他不造反了。

他本来只是想在这乱世之中有口饭吃,然后攒够了钱去娶心爱的阴丽华,他就是这么点儿要求。

他没有哥哥刘演那般渴望建功立业,战场杀伐,更没有非造反不可的理由,即便是在乱世之中,他也可以活得好好的。

但哥哥一旦造反,自己还能置身事外,继续做这南阳乡野中的庄稼人吗?

既然是这样,那就反吧!反出个昭昭天日,反出个大汉江山!(光武初不敢当,然独念兄伯升素结轻客,必举大事,且王莽败亡已兆,天下方乱,遂与定谋。)

来吧!王莽,你以为杀了谋反失败的国师刘歆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吗?我告诉你,南阳郡中还有个刘秀,是上天派来给你收尸的!

在李通的计划里,他打算先在立秋日骑兵考试的这一天劫持骑兵队的首脑人物,同时刘秀去舂陵与刘演汇合并举兵响应。

为了让尚在朝中的一家老小快点跑路,李通派出侄子李季赶回长安报信。可问题就出在了报信的李季身上,这么一个青壮年在回去报信的路上病死了。这一耽搁就直接耽搁到东窗事发,盛怒的王莽把李家人满门屠尽,并在宛城的闹市区焚尸示众。

另一方面,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地皇三年十月(22年),28岁的刘秀经过深思熟虑后起兵造反,他穿上汉室的红色将军服,把这几年攒的老婆本都换成了兵弩,并星夜赶回舂陵与哥哥刘演汇合。

而此刻的舂陵正陷入一场大慌乱。

虽然已经天下大乱,百姓流离失所,但是那些刘家的宗室子弟过得还是挺滋润的。他们只会一边吃香喝辣,一边喊着恢复汉室,驱除王莽的口号。

这些宗室子弟没有挨过饿,所以不知道什么叫绝望;他们从来都没有打算造反,他们只是想发发牢骚,吹吹牛逼的。

所以当刘演突然在舂陵起兵的时候,这些以为闹着玩儿的宗室子弟吓得魂飞魄散,高喊着:伯升杀我!伯升杀我!

这样的军队就像是温室里的花,还没有拉出去练,全体士兵的脸上就已经写上了死字。

可是这一切都在刘秀的到来后发生了转机。

当那些骚乱的宗室子弟看到了绛衣大冠,泰然处之的刘秀时,纷纷冷静下来。

连这么老实的刘秀都要开始造反了,看来这天下真的是烂透了!(及见光武,绛衣大冠,皆惊曰:瑾厚者亦复为之,乃稍自安。)

也许那时候的刘秀并不知道,自己居然有这么大的人格魅力。他更不知道,这样的人格魅力会在将来帮助自己裂土称雄,最后君临天下。

要想造反,光有舂陵的子弟兵是不够的。不过在刘演的连横之下,起义军迎来了两支生力军——王匡和陈牧领导的新市军和平林军,三股势力合兵一处,开始加入乱世搅动风云。

不得不说,刘演的军事指挥能力很高,军队先后攻克长聚,唐子乡,还成功干掉了湖阳都尉,最后拿下了棘阳县。

取得了棘阳之战的胜利意义非凡,因为拿下棘阳之后,一座繁华的城池——宛城就彻底暴露在起义军的面前。

很多人对于宛城的印象,仅仅局限于《三国演义》中的宛城张绣。其实早在西汉时期,宛城的地位就已经很高了!

宛城是西汉的五都之一,工商业发达,人口众多,而且其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上接中原之地,下通荆襄九郡,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大城市。

被接连不断的顺利冲昏头脑的起义军,以为眼前的宛城也将像之前的几个小县城一样,会在摧枯拉朽的进攻中迅速沦陷。

带着得胜锐气,想要一鼓作气的起义军行动神速,迅速到达了距离宛城更近的小长安聚。而起义军不知道的是,此时的小长安聚正被一片大雾笼罩,大雾的深处是厉兵秣马,等待多时的王莽军队。

也就是这一战,刘秀第一次尝到了骨肉分离的滋味,也第一次深刻明白了什么叫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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