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还规定了这些问题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 门禁杆、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 还有承包出去的停车场 …… 这些事儿带来的收益 都是 公共收益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前 经营所得的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大会成立后 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可是,钱在哪儿? 请问有业主见到过这笔钱吗? 是不是都被物业变相克扣了? 今儿小编就告诉你 沈阳一个小区 不仅年年给业主发红包 而且 连物业费都免了 这个最牛的小区 就是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道 中科小区 12月20号 业主们在小区大门看到 这样一张通知 一言不合就发购物卡 拥护啥啊 挺多业主的内心其实是懵的 直到今天下午 全小区580户业主 每人手里拿着一张 实实在在的100元购物卡 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记者了解到,中科小区从2014年开始,进行市场化运作。将小区停车场对外开放,本小区的业主停车免费,外来车辆每月每车120元。 有了这笔收入后 业委会几乎年年给业主“表示” 2014年底,每户一桶豆油 2015年底,每户50元现金 …… 今年,更是每户一张 100元购物卡 更拉仇恨的是 从2014年停车场经营开始 业委会为全体业主 免!除!物!业!费! 这是啥概念? 不!交!钱!倒!找!钱! 小编真心羡慕 中科小区的业主们 不过 未来沈阳的所有小区 迟早都会这样 因为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正式出台! 明年2月1日起 条例就开始施行啦! 有政府为我们撑腰 业主被物业骗 花冤枉钱的日子就要结束了 属于全体业主的 物业再也黑不走了 首先,关于停车位的这条 你得注意了! ▼ 现在小区的停车位是真抢手啊! 数量有限、买晚了都买不到! 一个车位动不动就十几二十万的! 买停车位的钱都能买个车了! 物业号称 停车位终身制! 让你觉得 “买就买吧! 就当为祖孙后代造福!” 看了上面的条例你就懂了 这种“终身制”的地下停车位 可能是 违!法!的! 条例中的人民防空工程是啥? 就是 地下停车位啊! 根据条例, 这样的停车位不允许出售、附赠。 有人问了, 如何判断这个停车位是不是 防空工程? ▼ 就在近期,沈阳一些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外面多了一些崭新的标志牌,上边标注着“人防工程”字样,这些标注“人防工程”的项目拟在该条例约束的范围内。 没错, 如果你看到有指示标, 或者墙上有类似的标志的, 都属于不允许出售的车位! 也就是说, 物业卖给你的地下停车位 从法律上讲是不合理的。 用一种更可怕的说法就是, 以后说收回就收回。 该条例还规定了: 如果你是业主, 可以免费使用这种停车位。 如果非业主想租, 可以租,但是租金不能给物业, 必须用于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 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 除了停车位, 再来看看这一条! ▼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 还规定了这些问题 物业常常因为 业主不交物业费, 出各种损招! ▼ 以后这种事儿不能做了! 条例规定 不交物业费,也不能停水停电停一切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阻碍业主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物业费多少,可以由你来定! 对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提倡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及调整机制、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范围和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也就说,最好成立业主大会, 由业主大会选物业, 同时制定物业费! 小区的事,不是物业说的算! 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活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开展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公安、物价、工商、环保、卫生、规划、园林等部门,对小区内的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小区绿化等方面负有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进小区。 政府部门管理小区! 有人管理物业! 家里漏水,停电怎么办? 小区内水电煤气相关管线的维修养护责任 《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新建住宅内物业管理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维护管理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应急使用方法 对物业保修期满后,发生屋面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消防设施损坏的、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等情况,应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从这次物业条例变化来看, 物业将受到包括政府和居民的共同监督, 不能为所欲为了! 赶紧告诉更多小伙伴! 以后, 咱的日子过得更舒服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