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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成语69】杜牧之“豆蔻年华”:诗人的风月情,大叔的萝莉梦

 金色年华554 2017-12-28
【成语1】豆蔻年华
【释义】指少女十三四岁。代指少女的青春年华。
【出处】唐·杜牧的《赠别·其一》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成语2】春风十里
【释义】指(扬州的城里)歌楼妓院的繁华。
【出处】唐·杜牧《赠别·其一》:“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成语3】楚腰纤细
【释义】楚腰:称妇人的细腰。形容美人的细腰,曲线玲珑。
【出处】唐·杜牧《遣怀》:“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成语4】绿叶成阴
【释义】指女子出嫁生了子女。 也比喻绿叶繁茂覆盖成荫。
【出处】唐·杜牧《叹花》:“如今风摆花狼藉,绿叶成阴子满枝”。

图片发自简书App


当你诵读“清明时节雨纷纷”、“南朝四百八十寺”、“霜叶红于二月花”、“商女不知亡国恨”这些诗句的时候,如果有人对你说:作者杜牧其实是个风流成性的诗人,他非常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女孩(亦即“萝莉控”),你会相信吗?

信不信当然由你,下面我写的东西,接不接受也由你。

还是先从扬州写起。

文宗大和七年(833年),31岁的杜牧投奔淮南节度使牛僧孺,在其幕府中担任掌书记。因此,杜牧第一次来到了扬州。

扬州好美好繁华,杜牧一来就爱上了这个地方。

杜牧爱扬州的白天,更爱扬州的夜晚。

向晚时分,扬州城内的灯光,次第亮了起来。最让杜牧心摇神荡的,应数那些宣示着欲望的“青楼之光”了:“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万数,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

每一个夜晚,杜牧都会换上便服,奔上那灯光映照下的“仙境”,如鱼得水,纵情嬉戏。

他是一个美男子,身上又散发着一种公子哥儿的富贵气息,在风月场自然是很受欢迎的。

杜牧在挥霍中享受着,在享受中挥霍着,红唇,细腰,媚眼,曼舞,甜言,娇喘……一如浪里白条,在欲海情波中浮沉翻滚,欲罢不能,流连忘返。

有时候,杜牧还会与那个叫韩绰的判官一块去寻欢,韩绰不仅擅长与女子们调笑,还经常教她们吹箫。

愉快总是那么快,一晃就到了第三个年头。要回京城了,临别,杜牧用两首诗跟那个最中意的女孩道别: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夸人家年轻又好看,又借蜡烛说自己实在不舍离开。

不舍,也许是真的,但离开,却真的是真的。

杜牧离开扬州后,还不忘那个曾经一起“作战”的韩绰判官,回味着曾经一同历经的一幕幕,便也忍不住给人家赠诗一首: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木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回到京城长安,杜牧的身份变成了监察御史,他看到宫中形势太复杂,于是就要求分司东都,去了洛阳。

到洛阳,他偶然间在街头发现一个卖酒的女子,仔细一辨认,原是旧日相识——张好好。

杜牧是在大和四年(830年)于宣州认识张好好的。当时,他还是宣歙观察史沈传师幕中的推官,张好好则是沈幕中的歌妓。

张好好当年只有十三岁,能歌善舞,容貌娇好,杜牧一见到她就喜欢得不行,还写了首《赠沈学士张歌人》夸人家:

拖袖事当年,郎教唱客前。

断时轻裂玉,收处远缲烟。

孤直縆云定,光明滴水圆。

泥情迟急管,流恨咽长弦。

吴苑春风起,河桥酒旆悬。

凭君更一醉,家在杜陵边。

自然,杜牧从心里想和张好好能演上一出爱情故事,可是,他这一愿望最终落空了,因为沈传师的弟弟沈述师也喜欢张好好,并很快将其纳为侍妾。杜牧得到的只有失望。

没想到五年后会在洛阳见到张好好,没想到张好好会沦落到街头卖酒的地步。一番交谈后,杜牧自是感慨万分,最后给张好好赠送了一首《张好好诗》。

曾经暗恋的人,这次有机会了,却没有带回家。

张好好成了过时的风景,杜牧还在不断寻找新的景点。听说在洛阳闲居的李司徒,家中的歌女最多,杜牧就想去开开眼。因他是御史台官员,李司徒即使宴请朝官也不敢邀请他。

杜牧便派人去暗示李司徒:但邀无妨。

被邀赴宴后,杜牧始终没有收敛,还公然点名要见那个名叫“紫云”的姑娘,紫云到他面前,他还赠诗一首呢:

华堂今日绮筵开,谁唤分司御史来?

忽发狂言惊四座,两行红袖一时回。

其现场表现真的令人惊叹。

三十五岁时,杜牧第二次来到扬州。这次来不是为风花雪月的,而是为照顾他那个患了严重眼疾的弟弟杜顗(yǐ)的。

四十岁时,杜牧第三次来到扬州。这次来,他已没有了之前的任性放诞,而更多的是重地重游后的感慨——《遣怀》: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有点自嘲,又有些惆怅,杜牧是要改悔了吗?

四十二岁,杜牧来到了池州刺史任上。在这期间,他旧病复发,又和一程姓年轻女子好上了,还弄大了对方的肚子。

因担心老婆裴氏吃醋,所以杜牧不能将程某纳为妾,可他又希望程某生下的孩子姓杜,怎么办呢?最后他想了个办法:安排程某嫁给了一个叫杜筠的男人。

程某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杜荀鹤。杜荀鹤长大后,也成了一个著名诗人,这是后话了。

六年后,杜牧已升为吏部员外郎了,可他在这个位子上只干了一年,就自请外任,到湖州当了刺史。

来这湖州,杜牧还想了却一个心愿。因为在十四年前,他曾来过湖州一次,在时任刺史举办的一次大型活动上,他看上了观众群里的一个十二三岁的漂亮女孩。

当时,杜牧就跟女孩的母亲说要娶她这个女儿。那母亲觉得自己女儿太小了,就没同意。杜牧就说:“十年后,我会来这做官,到时再娶你女儿,十年之内不来,便可嫁人。”承诺完,还交了礼金。

这次来做湖州刺史,杜牧没忘兑现承诺。可一见面,那女子不仅已经嫁了人,而且还有了两个孩子。杜牧问女子为何不守信,女子反问:你不说十年为期吗?你要是一直不来,我该怎么办?

杜牧无话可说了。花已落,种已结,别再多想了,写首《叹诗》安抚一下自己吧:

自恨寻芳到已迟,往年曾见未开时。

如今风摆花狼籍,绿叶成阴子满枝。

写到这里,再将时光回溯一下。那年,三十一岁的杜牧由宣州赶赴扬州的途中,在金陵遇到那个名叫杜秋的女人,看到原本风华绝代,而今却年老且穷的一代歌女,杜牧深感岁月无情,人事沧桑,于是满怀同情地写下《杜秋娘》一诗。

杜秋曾唱过一首《金缕衣》,歌词为: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歌,是不是在那时就唱到杜牧心坎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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