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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精神追求—圣人境界

 生意盎然 2017-12-30

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人成就的最高要求是内圣外王,老子的要求也是如此。

内圣者,强调了精神修养的境界。外王者,圣人对社会的进步负有责任,应该有所作为,造福社会和民众。

1、圣人的精神境界

哲学信仰来源于对高尚的精神追求,而宗教信仰产生于对未来的恐惧。通过哲学比通过宗教获得的精神价值更加高尚,更加纯粹。

圣人的行为与道的原则相同,“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把自己的政治理念付诸实施,以达到“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7]这样的目的。圣人之私就是实现人类的和谐社会。

圣人在天下为天下,故“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5]圣人不仁的前提是“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49]“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49]“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81]达到了这样的精神境界,才会为百姓所接受,得到百姓的认可,才会得到百姓的支持。

2、圣人的社会责任

圣人之道,既要学习修行更要社会实践,圣人就是圣心和践行的统一。

知识和德性在圣人身上统一而不可分,体现为社会行为,即以身载道,以身行道,以道匡世。

只有圣人才有资格为王而管理社会,达到圣人的精神境界就应该为社会做出贡献,这是圣人的责任和义务。逃避和遁世不是圣人的境界,只要是道义所在,即使是“知其不可为”亦应该为之。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78]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也是圣人的特点之一。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是以圣人被褐怀玉。”[70]即使在其它人不太理解的情况下,也要实行自己的正确理念,这就是圣人的当仁不让。

“圣人在天下,歙歙为天下”,圣人必须维护广大百姓的利益,决不能损害百姓,“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66]

圣人之治的基本的目的是使百姓生活无忧,“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2]这样社会才会长治久安。

3、圣人重修为修持

圣人需要学习,需要探索,需要开拓,以引领社会的精神。“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71]

圣人不是一个标签或称号,圣人是天道精神在人之生命中的体现,体现为智力水平、精神境界和社会行为的统一。达到这个标准就是圣人,不够这个标准就不是圣人,所以圣人也需要学习、修持和进步。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63]圣人不能自满自大,学无止境,修无止境,还要“为学日益,为道日损。”[48]为学,增加积极的知识;为道,提高心灵的境界。

圣人的行为必须循道而行,没有自己的私念,“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64]

圣人一定有自知之明,不会做过犹不及之事,更不会作“余食赘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72]“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77]“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29]

    (参见《老子天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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