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何博士说税 1、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增值税政策中提到的固定资产和会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不是一个概念,前者特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3、举一个例子,某建筑业企业租入一台施工设备,支付了租赁费11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17万元,这台设备既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那么这17万元可以自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4、再举一个例子,某一般纳税人销项业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租入不动产一栋,支付房租105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进项税额50万元,这栋不动产既用于公司办公,又用于职工食堂,那么这50万元进项税额可以自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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