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单位除名,以前的工龄都作废了吗?

 万宝全书 2018-01-05

单位除名,是由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不属于行政处分,以前(是指实际缴费1993年3月前)的军龄、工龄是不能作废的。

单位除名,以前的工龄都作废了吗?

因为除名与开除是有区别的,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严重犯有《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条错误行为之一的。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单位除名,以前的工龄都作废了吗?

1955年12月29日(国秘字245号)令《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和1978年7月11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都规定: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亊处分的工作人员和工人,应当以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是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或单位领导批准的,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作为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社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即使是被判刑入狱开除也是不能作废的。

单位除名,以前的工龄都作废了吗?

看个人的具体情况,在没有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之前,如果是固定工,被企业除名的,以前的工龄就没有了,如果是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以后,这个是可以连续的,因为已经进入到统筹帐内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