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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大山以后

 木抒 2018-01-08


一、苦难是财富

苦难是一笔财富,这是我入学半学期后得出的结论。

12岁的年龄,独自从家里出来到这个陌生的小镇上初中,陪同我们一起来的还有家长,但一天过后,留下的只有我们自己,当然还有那些我们必需的生活必需品,比如:从家里带来的木板床、被褥,自己做饭用的小锅炉(用泥土砌成可以用柴火做饭的锅炉)、锅碗瓢盆、面粉、油、柴火……反而活脱脱一个小家的模型。

大多数同学刚来都无法适应这样的生活,各种灾难:不会做饭的男同学拿着碗到处跟女同学要饭吃,做糊了饭的同学、饭没熟开吃的同学、油在锅里着了火的同学…….

反正只有一放学,每个人都奔向宿舍,开始切菜、点火、烧油、和面…..很快我们学校同学都会做且只会做的刀削面就出锅了,当然味道另当别论了。

很快,我也能熟练的做出一锅合格的刀削面了。

看到同学刚到学校的各种不适应,状况百出,再看看自己一切处理的井井有条、不慌不乱,完全像高年级学生的样子,更不会让家长和老师操心,我为自己庆幸,为自己骄傲,更感谢自己经历过的那些苦难。

我出生在上世纪末期的超生游击队时期,并有幸成为一员,从子宫就随母亲颠沛流离,四处打游击,所以出生后也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

贫穷几乎是每一支超生游击队都不可避免的问题,从吃饭、穿衣、上学我们都面临拮据,面临不够,除省、省、省……我们也要学会自己生存。

上小学二年级时,我家实在拿不出四个人的学费了,所有的积蓄以及借来的钱也只够三个人的学费,况且那时候还没有义务教育免学费的政策,眼看有一个人就要面对辍学的危机。于是,大姐开始哭,二姐也哭,弟弟也哭,唯有我没有哭,所以最后我就成了那个欠了学费上学的人(我也是后来才懂得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道理)。好久不长,学校再三崔我交学费,可家里实在拿不出来钱来,家里的粮食也都买光了,就在这时,有人给我妈妈出主意,说我们附近有个景区,可以让我去里面买香来挣钱,从此,我与这个景区、这些山、这些寺院扣上了不可割离的纽扣。

刚开始是我们全家周末到景区买香,但一直都挣不到钱,回家的时候只能捡几个饮料瓶子而已,连续几周后,家人都发现只有我能挣到钱,所以从那时候开始一到周末,我就一个人在山上晃悠,在山上挣钱。后来渐渐发展到每周都会特别期盼周末的到来,享受挣到每一块的喜悦,就连平时在课堂上,都在想这周末该怎样才能挣到钱。

很多人好奇我是怎样挣到钱的,但是,我并不愿提及这个挣钱的具体细节和经过,毕竟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我挣钱的方式近似于乞讨,是博同情、是没有自尊心的工作。对于像我这样天生带傲骨的人来讲,简直就是自己打脸,不过,我不会逃避,如若连面对自己过往的勇气都没有,还怎么面对以后的生活。

记得第一天去山上的时候,看到几个老太太手里拿着香火向同一个推销,若游客拒绝,则会一直跟随其后,就像跟屁虫一样随其左右,跟着人家山上、下上,直到看到游客买香火或给老太太一块或几毛钱为止,也有看不大希望自行离开的老太太。跟在游客后面的老太太嘴里像祥林嫂似得一遍遍地说着“,卖一把吗,卖一把吗,卖一把吗…….而刚来的我们,甚至都不敢接近游客,最多只是小声地问一句:”你要香火吗,山上有庙宇.”听到拒绝的声音后立马逃的不见踪影,可这样的我们是挣不到钱的。毫不夸张地讲,我小时候在班里学习好,人缘好,算是班里的佼佼者,现在却要像小乞丐一样跟在别人后面要钱似得“卖东西”,忍受别人的嫌弃、鄙视、同情、甚至白眼跟恶语相加,但我别无选择,因为欠学费的是我,挣不到钱辍学的也是我,我被迫迈开了关键的一步,去做了,现在我都会想若当时欠学费的不是我,我还会不会开始那一段历程,答案是不会,所以现在有极好的心态,不骄不躁,总相信绝望的尽头住着希望。

软弱的我总要找一个方式让自己挣到钱的,但我又不敢一直在游客后面唠叨“卖一把吗卖一把吗”我就问一声,对方拒绝后,我也不再问第二遍,直接默默地跟在人家身后,只要他再问我,那我就使劲地推销自己的产品,若产品推销不出去就推销自己,说自己可以做小向导,帮他们带路,顺便再无耻地跟向别人讲述自己的“苦难史”从而博得同情,试图以各种方式来获取别人的钱,若人家不再问就一直默默地跟着人家爬一个多小时的山。这样的方法看似很笨很傻,但真的很好用,差不多一年后,我在景区可以稳稳地挣到比别人多的钱,也可以随口说出景区内上到庙宇的名称、年代,下到花草的名称,成了名副其实的小向导

二、丢了的是你我的梦想,也是我的青春

终于回家了。

山里的夜晚,没有亮化工程的衬托,格外的漆黑、出奇的安静,仿佛真的是万物俱息,深夜辗转反侧的我,一次次沉浸在公交站前的离别画面里,一遍遍偷偷地回想父亲抹泪的样子,一点点回望自己走过的路。

上世纪90年代,我以超生游击队员的身份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

小学二年级,因为交不起学费被迫自愿到附近的景区捡垃圾挣学费。从此发誓一定要考大学,一定要离开这个小山村,一定要到大城市去过富裕的生活。

小学四年级,作为本校的贫困生代表去镇里参加一个不知道做什么的会议,也是第一次去镇里见世面。

升初中时,因为没有户口,被学校拒绝(当然后面也是交了钱补了户口),才知道原来我的出生了并不能证明我的存在,户口本上的那个名字才是我存在的依据。

中考争取到全校仅有的十六个去城区上高中的名额,并以全校第七的入学成绩考入城区里的指定高中。

高考,侥幸考上一所普通二本学院。也算是带着家族的荣誉和希望踏上了通向象牙塔的列车。

而今晚,我是一个失败者,一个lower,一个大学辍学的坏孩子,一个反面教材,一个让家人失望,甚至很可能不再被信任的失败者。

寂静的夜晚,我触到自己惭愧和迷茫的神经在颤抖。

尽管回到家之后我一直微笑着面对所有人,试图用笑容抹去已发生了的事实的痕迹。可此刻,我独自泪流满面,心痛地抽搐,用整晚的沉默来面对内心不安的涌动,我知道发生了的已成事实。

从西北的一个小山村走到华北的一所大学,我花了整整18年的时间。用了整整十八年的时间我把自己从一个脏兮兮的农村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所谓的大学生,也是这十八年,我从一个别人看不起的穷人家的孩子长成一个传遍村里的知书达理的好姑娘。而现在,一切似乎又回到了起点,真应了“一夜回到解放前”。

我的父亲当年高中毕业虽未如愿考上大学,但也曾任教于我们村的小学,只是当时迫于生计,他不得不放弃教师这个职业,用蛮力来养活自己的妻儿。所以他一直对我们抱极大的希望,尤其对我,他始终相信我一定能完成他未完成的梦想。毕竟从小到大我都没有让他失望过,不管是生活还是学习,我也一直承载着整个家族和父母的希望,一直秉承着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原则,并过完了差不多整个学生时代。

在这之前,无数个夜晚,我躺在这里,望着漆黑的夜晚想象着自己住到灯火阑珊的城市的感觉。而此刻,已看过城市灯火阑珊的我却更喜欢乡村的漆黑,更迷恋乡村的安静祥和。

这次辍学是我自愿选择的,也是父母同意的,我知道他们的内心是拒绝这样的选择的,但比起让我上大学他们更怕我受到伤害,而我自己呢?我突然不知道了。明天,我的生活又该从哪里开始呢?想起父亲背我过河时的欣慰,想起父亲看到我成绩单时的喜悦,想起父亲在工地搬石头流下的汗水,想起父亲年轻时洒在讲台上的汗水,想起父亲对大学的遗憾,想起父亲宁愿挨饿一天也不舍得买饭吃的尴尬,想到我以后要面对的生活,想不到明天天亮以后又该用怎样的笑容来掩饰自己的无所谓,该用那种方式安慰父母受伤的心……

我知道我丢了的不仅是我的大学、我的梦想,也是父亲的梦想。

三、友情的距离

 “我叫杨小静,你叫什么,以后咱俩就是同桌了”(浓重的乡土音一个很黑的女孩,她手腕上戴着一条土黄色编织带的手表,很土的款式很俗的颜色,跟她的肤色很搭配。)

“哦,我叫柳萱萱”。(我从小就在景区跟各种游客打交道,基本的普通话还是可以的。只是可惜我没有机会参加大学的普通话等级考试。)

“哎,你住哪个宿舍啊?”

308

“我住309,就在你隔壁,以后没事我去找你玩吧。”

“行,随时欢迎。”

“你听懂了吗?感觉好难,根本就是在听天书。”

“不难吧,我感觉挺简单的。”

“哦,好吧!”

“这节课下了去厕所吗?”

不去

去吧,一起吧,出去走走也好。

好吧

杨小静,怎么总有男生来找你

没有啊,那都是我初中的同学

好吧,男生缘好就是没办法

杨小静,你跟最后两排男生关系都挺好啊?

那有,就是课间一起聊聊天而已

杨小静,你是不是喜欢那个谁?

没有啊,我们只是朋友。

好吧,有多少人以朋友的名义相爱着。

真的只是朋友。

好吧,我信了。

哇塞,你物理怎么考那么高,数学更高,人家不是说男生学理科厉害,女生学文科厉害吗,你理科怎么也学这么好。

哈哈,因为我是女汉子呀,女人里的男人。

算了吧,就你这样的,说话温柔的连我都听不清的人,只能算小女子吧。

我柔弱的外表里隐藏着一个汉子。

平时也没看你怎么学,怎么考试老那么厉害

厉害吗,没觉得

在全年级前10名里还不厉害吗?

那算什么,再说我也不在乎名次,世界那么大,整天跟这个学校的人比有什么出息,我们迟早要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的,那时候才是真正见证本领的时候。

说的好像你闯过社会似的,我没你那么多的想法,我只想下次考好点,不要再这么差。

你也没有很差了,只要有考试就有排名,只要有了排名就有第一名和最后一名,所以要想开点,权当是做了套题而已,名次不用去想了。

你学习好,当然想的开了

我,你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我之前同学在外面租了房子住,特别自由,房子也大,她叫我过去跟她一起住,我想叫你一起去,要不要一起?

这个,其实我也挺喜欢外面住,人少也自由,我初中住校也是在外面租房子住的,反正比住在学生宿舍里好,可以考虑考虑

那好,放学了我们一起去看看房子,就在学校附近,不到十分钟。

好的。

就这样,我们从陌生人变成同桌,从同桌变成了舍友,高中三年我们成了闺蜜,成了最好的朋友。

闺蜜是一种怎样的存在?

女生的关系好的一定程度就真的是革命革命友谊了,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境地了。所以整个高中我们基本没有分开过。大学填志愿她也跟我填同一个学校,就这样,我们又开始大学的时光。她父母本来就不同意她上大学,所以基本没有给她任何经济支持,她交学费的钱都是贷款和借的,而当时我已有两个姐姐在上班,经济上也宽松了许多,所以我们平时都是一起用我的生活费,作为朋友,我觉得这是我该做的。她凭借着开朗的性格在大学混的很开,学校或是班级里的社团活动里总能看见她的身影,在班上她也算是个小红人,时间不长就和她们班长谈恋爱了,而且两个人打的火热,那时候我们的关系淡了不少,我也能理解她,毕竟爱情可能会成为一个人的全部,但友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全部。大二的时候,她男朋友在做完暑假工之后回学校办理休学手续,说跟朋友合伙在T城创业,所以要暂时修学。但从他当时所讲来看,我觉得他很可能在撒谎,当时传销很猖獗,我怀疑他入了传销,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想到的是小静,她说她很爱他,不想离开他,所以她必须跟他走,否则他们之间肯定就结束了。女人在爱情里是不理智的,女人在恋爱中智商为负是真的,小静坚持要随他去。我知道她从小就缺乏家人的爱护,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人爱她、疼她,她又怎么会不想随他而去呢。我是个从小就坚信事情的发生总是有原因的,我不愿过多地干涉他人的生活,即使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就这样跟他走了,直到半个月才有了联系,当时她用了各种谎言欺骗我,我明知是谎言,却没有揭穿,因为我知道揭穿谎言也帮不了她。有一次,她打电话叫我去T城玩,我直接拒绝了,她知道我还是不相信她,就再也没有叫我去T城。冬天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静,什么时候回来啊,该买火车票回家了。”她说:“我感冒了,很不好,跟男朋友也闹别扭,心情不好,你能来看看我吗?”这样的要求我没办法拒绝,就算明知是欺骗我也要去,因为她是我最重要的朋友。去之前我在网上查了几乎所有的关于传销的事情,做了我自己认为最充足的准备,也做了最坏的打算,怀着忐忑的心情去为友谊献义。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二十四天,而二十四天后的我,一无所有。

去了T城以后才发现,她早就被洗脑了,相信所谓的“网络营销”是可以一夜致富的最佳途径,并试图以“善意”的方式来帮助我,让我也脱贫,但我从未接受过她的“好意”,反而一直在想该如何帮她逃离那个“监狱”。同时,我用各种方式让她认清她所做的事是错误的,试图从各个方面引导她走过她想法的误区,结果可想而知,我高估了自己的智商,也高估了她的智商,更高估了友情这东西的力量。二十四天后,室友在公交车站哭喊着为我送行,一向坚强的父亲也偷偷地抹泪,我却连看他们都不敢看,低下头,把伤痛全部埋在心底,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那一刻,我是真的好恨小静。

我知道我和小静的友谊画上句号了,尽管在离开“监狱”前,我还跟她说,即使我走了,也不会恨她,依然还会拿她当朋友的。可是被同学哭着拉住不肯放开的手和父亲偷偷抹掉的泪时刻提醒我,我们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的在一起了,我们之间有了条不可逾越的鸿沟,我引以为荣的友谊已成了回不去的往事。

四、不用说再见的人

1、大叔

即使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一句不痛不痒的问候,我也会魂牵梦萦一生。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抵达T城的第二天早上,依稀记得他是在负责做饭。那时我就在想,看来我的朋友圈子里要多位大叔了。

吃早饭时,他笑嘻嘻地指着旁边的牛哥问我:美女,你看我跟他谁年龄大?那时我还不认识他,也不认识牛哥,只记得牛哥那张活力四射的娃娃脸,怎么看都比他稚嫩,犹豫过后,我只好说:你的心里年龄应该比他大。后来才知道他比牛哥小五岁。
2
、柿子熟了

诺大的院子就剩我和他了,我清楚地知道我是他势在必得的猎物,同时我更明白他永远都不会得逞。

每天,他都有做不完的事,不是在擦拭地板、家具,就是在晒衣服、被褥,而我能做的始终都只是跟在他身后,听他讲他那些所谓的“真理”。

我总是跑到紧锁的大门的门口去,喜欢在那儿眺望对面马路上零星悬挂于树枝的柿子,呆呆地看它们孤零零地随风而晃……看着看着,想着想着,不知不觉泪水已滑落……而他总以为我是想破门而出,即使他知道我根本无法跨越那道门。而这时我总会说佑哥,你看,柿子都熟了
3
、旋涡

你这个丫头,两天一小闹,三天一大闹,到现在还不肯消停吗?

你这张脸我一辈子也忘不掉了。

后来,我一次次与他针锋相对。

丫头,等离开这儿就做我女朋友吧!

不可能

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何况生性倔强的我。只是那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我是逃不掉了。

他做饭,我就静静地守在厨房门口,他刷锅我就洗碗。

丫头,以后我们就这样生活好吗?

佑哥,有一种伤口即使愈合后,每逢阴天、刮风、下雨,依然会隐隐作痛。

他经常偷偷买零食给我,我也没有拒绝,只是我始终都看不清他面具下的喜怒哀乐。
4
、巧克力的殇

有几天他每天都会买巧克力给我,巧克力是苦涩的,我并不喜欢。可我每次都假装很好吃,我不愿看到他眼里滑过失落,我也以为自己最终会习惯巧克力的苦涩。

那是他最后一次买巧克力给我。

丫头,留着回家的时候在车上吃。

黄昏一个接一个的来过,我终于懂得巧克力始终是苦涩的,就像我始终都只是他的垫脚石。在他被欲望充斥着的世界里没有爱情只有面包。最后一个巧克力真的很苦很苦,我嚼了很久才舍得咽下。

5、我感动天,感动地,却感动不了你

即使在我哭的死去活来的时候,他也只是进进出出路过看过我几次,在他的脸上我终究没有看到希望。

站在那面墙壁前时,我已经没有力气再撕心裂肺的哭了,泪也流干了,我知道我坚持不了了,是该结束这一切了。

佑哥

你还是叫我郑佑吧!

多讽刺的结局啊!我冷笑着冲向墙,却不幸跌入他的怀抱,他冲我怒吼你傻啊,还真撞啊,真想死吗!我彻底慌乱了,跪倒在地,卑微地求他。回想起来,就像那句歌词:我感动天感动地却感动不了你

6、相欠

离开的前一天晚上,我们并排坐在菜房货板上,没敢开灯,气氛有点尴尬,他开玩笑说像是相亲。走出小屋,我感到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终于要离开了,突然怕了,突然有了不忍。

他曾说:丫头,等你走的时候我一定送你去车站。到那个时候,我还是愿意相信他的。

后来只记得他站在门口说丫头,就送你到这了。那时我以为我会不顾一切地跑去与他相拥,甚至劝他跟我走。但我终究没有,只是转身消失在拐角处。

我总觉得我们都太清楚对方的底牌了,即使他送我去车站亦或是我回头与他相拥,故事的结局依然不会改变。

踏上归途的列车时,总觉得我欠他一个拥抱,他欠我一场别离!

现在想来,有些人本就不用说再见。

 

五、绝望的尽头住着希望

我们都曾属于这里,我们终将远离这里。

1、若不是为了生活,谁愿背景离乡。(云南小伙)

刘斌,身高一米八,皮肤黝黑,身材纤瘦(不失健壮),算是个阳光帅气的男生。

在流水线上工作久了,人就变麻木了,能看到个活生生的帅哥,真是瞬间让人眼前一亮。没错,刘斌就是这个活物,而且还是个来自我的终极梦想之一云南的活物。好吧,我承认我开始垂涎他的美色了,古人也讲了: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何况我这么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子。(哈哈哈,想到这里,我自己都忍不住要笑了。)

 

2、爱好斗牛的民族(苗族临时工)

3、把房子留在家里的外地人。(四川大姐)

4、绝望的尽头住着希望,逃难的我。(柳萱萱)

独自从槟湖夜市到槟湖游乐场的湖边,听着各种口音,路过很多人,有不认识的,也有曾见过面的,毕竟我在槟湖这块地方已经上班快两年,也进过好几个工厂,逛过无数次槟湖夜市,来来回回的人,总会有很多见过不止一次的人,可惜我们之间并不相识。他们总是成群结队的出发,而我总是一个人出门,就像今晚这样,下班后一个人来湖边依栏望湖,望的是江水,思的却是天空。

自从来到广东的这个小镇,我经常在闲暇时分独自来这个湖边,坐在湖边的公园里乘凉、发呆、傻笑、哭泣……释放我所有的情绪,保持这样的习惯都一年多了,时间过的可真快……

去年春天,我跟着大姐来到这里,不管是为了逃避还是什么,总之我背井离乡的成了了广东小工厂流水线上的一名员工。

下了班,冲完凉,换了衣服,就出了门,不知道去哪里,走到槟湖边就不知道下一步该往哪里了。

 

5、商场里偶遇的女子,为爱忍受家暴的女子。(广东女子)

6、好客、善良的广东大姐(阿姨)

六、择一城终老(因为梦所以远方)

你之所以生活在你现在的城市,是因为某个人或某些人吧!

我们大多数人所追求的不过就是: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于是我们一次次徘徊于城和人之间,在不同的城和不同的人之间抉择。或许你会说,我们会在这座城里白首,也会在这座城里终老的(当然我也希望如此)。可生活总不按常理出牌,他()择的城或许不是她择(他)的城。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关于“毕业季分手季”的魔咒,回头想想你是否曾经被这这魔咒所伤,或者你此刻正在与魔咒周旋?我们大多数人应该是看着魔咒伤人却又无可奈何吧!······他要去的城在哪里,而她要去的城又在哪里,你们他们走向不同的城,他们又为了什么样的理由而恋恋不舍的奔向曾经属于自己或将来可能属于自己的城?

我的高中舍友紫鹃,属于那种很腼腆、很内向的乖乖女,在班级里也跟男生基本不说话,我们在宿舍里常常取笑她,像她这样以后肯定找不到男朋友,没想到上了大学后,她竟是第一个找的男朋友,是跟她一起座兼职的男同学。据说是因为他们之间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总之她愉快地过完了差不多整个大学时光,期间他们一起去过厦门做暑假工,一起去过男方家一次,一起出游很多次,一起吃饭N多次······直到毕业临近,男朋友准备回江西老家任教,之后陪父母安度晚年,她也响应父母的号召决定回西北老家发展,最终也没有人肯妥协,毕业一年多后的一天,她突然在微信上对我说:“他要结婚了,对象也是他们学校的老师。虽然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时,还是感觉没做好准备”。我不知道该怎么来回复她,也一直没有回复她。我猜现在她的心里已经有答案了。

当然,选择一座城市也意着味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

我大姐16岁那年,在技校毕业后跟着学校的大部队从大西北到广东小城镇“实习“并成功的成为了一名电子厂员工(就那种流水线员工),直到24岁,她把自己嫁给了一个南方小伙,才暂时终止了她实习时所从事的工作,但作为两个孩子的妈妈的她,至今还和老公一起在当初实习过的城镇的出租房里生活着。初中毕业后跟着大姐去广东打工的二姐,如今在广东已有六七年的时间,她似乎也没有要回大西北的打算。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讲述她们的故事,我想有个人她已经给出答案了(在《打工女孩》这我能找到一些答案),我只记得其中的一句:她们一旦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她们或许只是参照自己曾经的生活方式而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吧!

我是一个恋家的孩子,当然我更愿意说自己是一个念旧的人,我留恋这座小城镇的每一条街道,留恋这座小城镇的每一种小吃,甚至于留恋这个小城镇的每一阵风、每一场雨、每一场雪、每一次人潮涌动,我也愿意独自回味青春在这里洒下的所有气息。于是在外飘荡几年后,我还是如愿以偿地固守在了我日夜期盼的土地上,我始终觉得选择在这里生活是自己最英明的决定(即使被淋的如落汤鸡一般时)。我也一直深信与我白首的那个人也必是这土地的一份子,直到他的出现,让我又相信现实生活的残酷了,果然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就像他只是这座城的过客,我却是守护者,他只是路过这里,我却是这里的捍卫者和固守者,这里是我灵魂栖息地(请允许我如此爱恋生我养我的这块土地)。当年因为三毛一句:“心若不能栖息,到哪都是流浪。”我不顾一切地回到这里,以为流浪的人总算回家了,以为终于可以安心的生活了,现在想想,心怎会轻易栖息!

那天晚上下班后,我们去逛街(是我最熟悉的那条街),走之前并没有下雨的预兆,在回来的路上却被淋的彻底。我们在雨中奔跑,没有躲雨想法,一路奔回宿舍,回来看着湿透的自己,我们都笑了,这就是我们选择的城,对我们从不仁慈的城,也是我们选择的城。那晚睡觉之前我在日记本上写下:这就是我的城,我选择的城,我要终老的城,我留恋的城,我记忆里的城,一个能让我的心栖息的角落。

曾经的伙伴们都去了别的城市,而我却固执地继续留在这里,在这里除了陪伴父母,更多的是逃避吧,远离大城市的喧嚣,躲在一个亲切、熟悉、可以依靠的角落,来逃避尘世的纷扰。只是躲在这里的除了我,还有我那颗孤独的心。

你呢,还记得自己当初为什么留在这里吗?

因为某些人、某些事、某种生活方式,或者只是偶然留下就再懒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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