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月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对原有的《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了调整。这是郑州继2010年发布《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之后,围绕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保障郑州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首次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根据新方案,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为郑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辖六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五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巩义市)、一个县(中牟县)。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和规划期限不变,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范围 郑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辖六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 惠济区)、五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巩义市)、一个县(中牟县)。 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基期年、规划目标年和规划期限不变,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 年,着重对2015-2020 年 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建设用地布局 确保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用地需求,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 产业项目、新农村建设等合理用地需求。 郑州市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由157105.18 公顷调整为198276.08公顷(2974141.2亩),规模增加41170.90公顷(617563.5亩),各县(市、区)控制规模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详情见规划全文) 附:郑州市土地利用规划全文 来源: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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