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农村土地管理相对宽松,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相对松散,农村违法占地的情况屡见不鲜。个别企业未经批准在农用地上建厂房的有之,个别开发商未经批准在农用地上建楼房的有之,个别单位以租代征在农用地上搞建设的有之,个别农民私自在农用地上盖房屋的有之。 目前农村土地的使用现状是是乱象层生,农村违法占地问题相当严峻。从国家层面上来讲,这就浪费了农用地资源,影响了乡村规划建设,破坏了耕地农田,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从农民角度来讲,这就违法占用了农民的土地,干扰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一些违法占地的情况,已涉及到了强占强建,欺骗误导,不能给予合理的补偿。一些农民因此四处奔波,多处举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问题却得不到有效地解决。一些违法占地的情况立案查处之后,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处理结果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目前这样的问题将得到解决了。近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这就意味农村违法占地查处要动真格了,被占地的农民有法律保障、有政策利好了,不用再来回奔波了。 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对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问责、追责和处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1,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未依法制止的。 2,应当依法立案查处,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立案查处的。 3,已经立案查处,应当申请强制执行,无正当理由未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 (图片仅供参考,与正文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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