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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文要求:中医院中药处方不低于60%,做到真正姓''''中''''

 龟镜 2018-01-11


日前,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促进全省中医医院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聚焦各级中医医院存在的西化倾向,中医药人员偏少、中医药技术手段应用推广不充分、中医药处方比例偏低等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各级中医医院门诊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40%),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中西医结合医院不低于20%)。

 

通知明确,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医院要充分认识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必要性,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是实现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必然要求。确立以中医为主的中医医院发展理念,要重视加强与物价、医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提高中医药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水平,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好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使中医医院真正姓“中”。切实做好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要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坚持中医药文化引领事业发展,以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中医药技术为载体,以提高中医药疗效为目标,在核心价值、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树立起鲜明的中医药文化特征,打造医院品牌。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医院配备医务人员应当以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低于执业医师总数60%(中西医结合医院低于50%)的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口腔科、麻醉科除外)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应在临床工作中积极提供中医药服务。各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相关要求,合理设置中医临床科室,规范科室名称,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规范门诊及病房中医诊疗行为, 体现中医理念和中医思维,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医药经典、经方、经验。

 

通知要求,加强中医治未病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三级医院要配置6类以上中医健康干预类设备,3种以上中医健康状态辨识评估类设备,推广应用6项以上中医特色干预技术方法,积极开展中医健康管理全程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全部设立符合标准的康复科,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发展中医重症康复,建立标准化重症康复区。不断强化中药药事管理,建立健全医院中药饮片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合理设置中药药事管理组织机构,逐步充实中药从业人员,加强中药饮片临床应用管理,确保中药饮片使用的质量和安全。积极开展中医优质护理服务,要进一步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中医护理人员,中医药院校毕业或中医护理专业毕业的护士比例三级中医医院不低于40%(二级中医医院不低于30%),面向非中医专业毕业的护士系统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人数占全院非中医专业毕业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编辑:朱蕗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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