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因讨债被判刑 讨债公司靠谱吗?讨债必知!

 个案说法 2020-10-30

年关岁末,讨债要工资的比较忙。出门,处处都可以看到讨债公司的广告。为了要回钱,债主们也是想尽了办法比如,暴力讨债、入室逼债、堵门要债、偷财抵债、非法拘禁等等。但是,这些讨债方法虽然有的时候会奏效,但是却面临着违法犯罪的风险。有些时候,债没要回来,债主自己却锒铛入狱。这真是得不偿失啊!

2017年1月5日,离过春节还有几天的时间。在外打工一年的刘师傅、钱某、李某、王某等四人却一直没有拿到工资。

老板屈江人家蒸发,四处找不到人。刘师傅等四人就想方设法找到了屈江老婆梁女士的住处。要求梁女士支付四人工钱。但是梁女士告诉刘师傅等四人,她与屈江已分居多年,正在等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且屈江是否欠刘师傅等的工钱自己并不知情。

但刘师傅等根本不听梁女士的解释,每天除了在梁女士的单元房内做饭吃、打扑克外,夜晚也睡在梁女士的客厅内。梁女士的妹妹知情后,也先后几次与梁女士一起劝刘师傅等离开,而刘师傅等人仍然不听劝告。2017年1月10日,梁女士在邻居的帮助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刘师傅等4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6日被依法逮捕。

嘉宾: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汤光仁律师

方弘:碰到不诚信或恶意拖欠的老赖,很多债主是无奈也是迫不得已采取很多讨债手段。本案中,就是一些讨债公司常用的伎俩。但是,这却涉嫌犯罪。为什么?

汤光仁律师:这是我们对于情理和法理的理解。老百姓总觉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借了钱不还,去要钱是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有法定依据和规范。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可以的。但是,债权人应当以合法、有效、有序的方式主张。

明显不当的讨债方式,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处罚。而且,本案中,法院最终对刘师傅等四人判处缓刑。这是法院充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而进行的相对合理的处罚。

但,有的时候如果讨债人控制不好,发生严重的后果,最终将面临严厉的处罚。这是年终大家讨债面临的主要问题,一定要尽到谨慎和注意义务。

方弘: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师傅等4人在未经梁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入住梁女士的住宅,且在梁女士等人的劝说下又拒不退出,致使梁女士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刘师傅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遂判处刘师傅等4人有期徒刑各1年,缓刑各1年。

侵入住宅罪是否就是只要没有经过同意,侵入了别人的房子,就可能涉嫌这个罪名啊?

汤光仁律师:不是的。从法律上来说,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首先要有主观故意即未经别人的同意非法侵入。另外,情节比较恶劣。

本案而言,首先,非法侵入住宅的时间比较长。

其次,对被害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最后,具有社会危害性。

虽然,刘师傅等人是以讨债为目的。讨债是一种民事纠纷。他们却在梁女士的房间内,通过强迫、施压的手段来达到对方还款的目的。首先,其目的具有非法性。另外,长期占着人家做饭、睡觉,时间持续很长,对方还是单身女性,严重影响了被害人梁女士的生活。

从法律的要件来看,法院认定刘师傅等四人构成犯罪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年终讨债,还有一些常见的其他情节有可能会涉嫌犯罪:

1把欠款人控制起来,这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2、在控制对方的情况下,会情绪激动,可能有伤害的行为,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3、甚至有的讨债公司为了达到利益最大化,除了正常的业务之外,见机起意,还要一点辛苦费等其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很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甚至抢劫罪。

4、在房屋内、随身财物中窃取财物,这就涉嫌盗窃罪

5、如果债务人开办工厂,债权人去堵工厂,不让生产,有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6、在堵门的时候,人员的很多,就会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很多的犯罪都可能是和讨债行为擦边的。因此,作为债权人要非常注意自己的行为。虽然,要债是合法合理的。但是,要债的方式不能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我们对于正常的债务,都应当选择正当、合法的主张方式。现在,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方面,对于维护农民工和普通债权人都有保障。我们应该熟悉法律,运用法律。

方弘:非法拘禁在现实生活当中经常能够遇到。因为,有些债权人确实是找不到欠债人,债务人四处躲不接电话,也不知道他(她)家住在哪儿。即便知道,也基本上不回家。一旦有一天在路上或者有线索知道他在哪儿了。作为债权人就觉得怎么说不能让他(她)跑了呀。于是,就会采取把债务人关到房间里或者他把对方关在车里面等地方。这就很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罪。

而如果报警的话,警察又认为是民事纠纷,不会插手。

这样不行,那样不行。对于债权人来说,到底应该怎么样才能有效的去追到债呢?

汤光仁律师:一般情况下,年终讨债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务工人员、农民工工资。

第二种,合作经营的货款。

第三种,借出去的钱,即借款。借款应该有双方转账凭证、借条、欠条之类,这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诉讼,相对程序比较简单。即便被告人联系不上,根据具体的情况,法院可以选择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在债权确定之后,如果欠款人不履行。法院作出缺席判决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查找被执行人。如果这个时候发现了被执行人,可以和执行法官联系。甚至还可以按照执行法官要求,把他(她)送到法院去,交给法院来处理。

这比自己把对方拦到半路进行逼迫要好的多。而且,就算在半路上把对方拦到,债权人也没有强制力。

因为,所谓的债权债务还没有得到法院的确认。最后,如果不放人,就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甚至涉嫌犯罪。

另外,涉及到货款纠纷最主要的就是要考虑去法院。因为不像欠款纠纷会有借条或者欠条能够明确的确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的时候,货款纠纷本来就没有结算,大家可能有争议。索要钱款的合法依据,可能是双方扯不清楚的,包括应不应该付钱,应该付多少钱。

在这些问题的前提都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就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要求对方给钱,有可能钱拿到了。但是,即将面临的刑事法律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就产生了,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犯罪。

我建议尽早固定证据,去法院诉讼。即先确定相关债权债权及权利义务关系。法院判决后,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在,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的力度不断加大,对于恶意欠债的老赖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

如果被执行人明显转移财产的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法院还可以对老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行、生意没办法做,上失信人黑名单等等。这样就可以通过司法的权力和行为给债务人施加压力,效果可能会更好。

再者,农民工追讨工资,除了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法院诉讼以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欠薪者可能涉嫌恶意欠薪犯罪。如果有这种情况,讨薪者可以向相关机关控告。

但是,一般原则上,讨薪者应当先向劳动部门主张权利保护。经过劳动部门处理过后或者催促之后,债务人还是不履行的,欠薪者有可能涉嫌犯罪。

其实,救济债权人权利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也是比较宽泛的。如果非要去采取非法手段,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方弘:还有些人会问,如果我不去亲自追债,直接花钱请讨债公司,让他们想办法。至于讨债公司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是不是就跟债权人没有关系了?作为债权人来说,请讨债公司的风险有多大呢?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