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思考

 柴青岩的图书馆 2018-01-12
 
近期,围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县政协组成调研组,分别深入到古夫、昭君、黄粮、水月寺等乡镇进行了专题调研,走访了部分企业,在此基础上听取了县监察局关于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通报,并与县直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分析了我县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就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建议。
调研组认为,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近年来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加快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逐步宽松,行政执法环境趋向规范,“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问题有了好转,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当前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单位或个人照抄照搬“条条框框”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工作人员一味强调“自我保护”,缺乏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的办法,缺乏特事特办、打破常规的气魄,缺乏跳出“框框”、敢越“雷池”的勇气和“敢为天下先”的担当。管理与服务不能很好统筹兼顾,管理威严有余、主动服务不足。有的还存在重大轻小、重国有轻民营、重招商轻后扶、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
二是部门办事效率不高。在行政审批方面,存在前置条件过多、审批环节过繁、审批时间过长等问题。有的单位没有做到“三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不完整,对窗口人员授权不充分,服务中心形同虚设,办事需要“多头跑”。有的对企业和群众申请的事项不能限时办结,有的事项长时间议而不决,得不到及时答复和办理。
三是优惠政策缺乏连续性。一些县委、政府研究决定事项和招商引资的服务承诺在部门在基层得不到及时完整落实,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诚信度。
四是乱罚款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单位过分强调自身的利益,找借口罚款,找借口刁难企业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五是企业隐性负担较重。有的部门虽是向企业正规收费,但费用较高,如年检费、办证费、检验费等。有的部门收费项目已向有关联的中介组织转移,评审费、鉴定费、设计费等居高不下。
六是对企业缺乏教育引导。有的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少数企业自主发展意识不强,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经营发展上,而是通过“靠”政府、“要”政策来维持。极个别企业缺乏法律和社会责任意识,利用政策支持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将国家资产转化成个人财产获取不当利益。
二、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
(一)进一步营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社会氛围。各级领导要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到政治和纪律的高度来认识,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层层落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在全县上下倡导树立 “环境就是生产力、破坏环境就是阻碍发展”、“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乎兴山形象”的观念,共同营造和维护全县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县级领导要坚持每季度到联系企业现场办公一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领导干部抓发展的责任,将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业绩依据之一。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要对现有的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一是对重点企业或招商引资项目,要形成“领导联系,专人服务、部门配合,跟踪督办”工作体系。由县政府办牵头完善县乡、部门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制度,联系领导和服务专班要责任明确、履行职责到位,真正做到“厂内企业负责,厂外专班负责”。二是切实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阵地建设,各单位审批事项做到应进必进、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对新落户企业采取约时定点联合审批。三是积极推行代办制。要认真总结水月寺镇政府为企业代办各种手续的经验,由企业准备好相关资料,乡镇政府统一代理,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汇审,减少企业在各个部门奔走的麻烦。四是要定期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和通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相关的制度建设。一是建立企业“安静日”制度。除县政府统一组织的检查活动和办理治安刑事案件、环保检查、安全生产检查、食品安全检查及查处制假、售假举报等特殊检查以外,安静日内一律不得到企业内检查,不得随意以检查、收费、罚款等理由约见企业法人代表、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二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规范执收行为。凡涉及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向社会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浮动区间的,一律按下限执行;涉及特殊行业和特定情况的收费,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各执收执法部门的收费和罚款,一律由指定的银行、财政专户代收代缴;所有新出台的收费项目,一律经物价部门批准并公示后收取。三是强化对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和规范。除执行强制标准外,对首次出现的一般性违规行为,原则上只纠正不处罚;必须处罚的,按照“处罚走下限、顶格走中限、一般不走上限”的原则从轻处罚,对同一问题不重复处罚;禁止以罚代管、滥施处罚权。对行政处罚失当的典型案例要责令纠正,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大整治和教育力度。一是推进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常态化。要防止环境问题整一整有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现象,积极研究和制定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常态化的措施。二是推进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要整合县委、县政府督办(查)室与县治庸办、县纠风办的有关职责,深入推进治庸问责问效工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尤其要加大对危害经济环境人和事的处罚和教育力度,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决不姑息。三是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引导各企业牢固树立市场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寻求发展。四是要严把企业准入关。要加强对引进企业的筛选、比选工作,真正引进经济效益好、附加值高、对生态环境影响小的企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