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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nhql 2018-01-13
哈尔滨市阿城区2009年开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截止2011年末,我区基本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确权登记颁证阶段的工作任务,同时积极探索了促进农村产权流转的有效方法措施,初步建立了保护较为规范严格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体系。但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问题,现就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加以探讨。
中国论文网 http://www./8/view-3928023.htm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与现行法律的矛盾。现实情况与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存在一些矛盾,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带来一定的困难。如《土地法》第五章六十三条规定:“集体土地不能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等规定均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直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该类土地只有在先行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在市场上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又如《担保法》第37条和《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明确土地承包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的生活保障,不能进行抵押担保贷款等,这直接制约了农村产权的融资功能,不利于全面激活农村村产权要素。确权颁证后,若不能在这些农村产权流转上有所突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很难深入下去,农民由此而享受到的改革成果将十分有限。
  (二)改革与现行机制的矛盾。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也还没有真正形成持续增长机制,造成了现行农村公共服务不足。政府缺乏必要的支持和引导性资金投入。对进行或已进行产权改革的,在水电路讯的建设及启动资金等方面,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引导,但目前大多数基层政府财力困难,根本拿不出扶持资金。上级政府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和固定的投入渠道,致使产权改革推进艰难。
  (三)改革与传统思想的矛盾。有些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还不统一。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干部和群众缺乏市场意识,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一些村干部担心改革后造成资产流失,甚至怕失去权力,改革后管不好,管不了;部分群众担心改革后形成垄断,得不到应有的利益;承包户担心产权或经营权买到手后,没有效益,收不回成本;也有担心政策不稳定,发生变化。这些认识上的误区,会影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
  (四)改革与管理体系不健全的矛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手段、发展是目的,但在农村产权流转中存在着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改革的推进。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基准价评估体系就不够健全、不够规范。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使用权制度决定了两个不同的市场,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二是自发的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国有土地出让转让市场发展到今天,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已经步入了统一、规范、有序的轨道。而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则很不完善,极不规范,基地还处于自发、隐形、无序的状态。另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价值无法实有化,缺乏完善的评估体系,基准价格无法确定,成为集体建设用地在镇内或镇外流转的障碍。
  二、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依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主线,“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发展是目的”,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进程,充分发挥全市的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优势,搭建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即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有形市场,发挥城市的支持、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政策扶持机制。一是鼓励引导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坚持以稳定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建立规模经营激励机制。按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大小和投资强度等,实行资金补助支持。对集中成片连续三年种粮在一定规模以上(如500亩以上)的,政府按经营面积逐年给予一定补助。三是建立规模经营担保机制。组建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为土地流转提供担保。
  (三)健全完善农村投融资机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市场,但其更需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的配合与支撑。因此,要加快建立完善的适合农村资金需求特征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担保体系、保险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宽农业农村直接融资渠道,引导鼓励支持金融、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实现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
  (四)制定出台全市的农村产权流转指导性意见。市委、市政府在综合产权改革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尽快出台农村产权流转指导意见。目前各项产权流转的指导性意见和实施细则都是各自制定的,并没有全市统一指导意见,而且部门制定的意见也是按着上级套下来,有的无具体的细则,也没有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制约农村产权改革的深入,只有制定一些相关具体政策,才能推进农村产权流转有形市场的建立。
  (五)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投入;扩大村庄资源整合的试点面,出台推进村庄资源整合的具体政策措施;把农村规划纳入城市规划总体范筹;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引进步伐,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权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城乡市场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管理一体化的进程,推动农村产权改革深入开展。
  (作者单位:150300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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