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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在民间(十六):小心中招!扒一扒意外险里的那些“坑”

 妖城主 2018-01-13

    人生一世,风险无处不在。大到猝不及防的突发事件,小到日常生活的跌跌撞撞,都是我们无法提前预控的。为家庭成员做好意外保障,筑牢风险防范的坚实屏障非常必要。意外险作为家庭首选购买的保险之一,因其价格低廉,保障杠杆率高等特点深受消费者喜爱。但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意外险产品,你真的会挑选吗?会不会一不小心就掉进了“坑”?怎么选择才能少花“冤枉钱”,不办“堵心事”?今天笔者就来扒一扒意外险里的那些“坑”,让你认清它们的真面目。



陷阱一:返还型意外险优于消费型意外险


返还型意外险是每年交纳2000-3000元不等的保费,在20-30年保障期内享受年10-500万额度的交通及综合意外保额,满期后返还110-120%保费的一种意外险险种。表面看来,这类保险保障项目多、保额高,且保障期内不出险还能如数拿回保费,世上还真有这般不花钱掉馅饼的好事?孰不知,这恰恰是保险公司设好的圈套,等着你来钻!稍稍懂些理财知识的朋友一定知道保险杠杆、买定投余、货币贬值的道理,即用少量的资金撬动高额的保障,省下余钱进行投资,抵御通胀。我们来做一笔测算,如把上述保障换做消费型保险,年均仅需投入300-400元就足以做到保障全覆盖。省下的这笔每年2500左右的保费用于投资理财,按银行理财利率计算,30年后的复利收入就可达到33万余元,远超保险公司返还给你的那点年化不足1%,连通胀都跑不羸的10余万保费收入。



陷阱二: 不是所有的意外都能赔


意外险之所以必要,在于它是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弥补了社保不赔付意外的不足和短板。很多消费者在配置意外险时往往会忽略对保险条款的研究。其实,意外险的“意外”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意外”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意外险分为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两种,前者作为给付型主险,包含了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等保险责任,后者则是对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约定限额的赔付,通常在保险合同中以报销型附加险形式出现。传统意外险通常会设定一些免责条款,诸如猝死、自杀、溺水、恐袭、妊娠、手术等意外均不在意外险的承保范围之内。因此,如果你是家庭顶梁柱,建议还是要配置一些定期寿险作为意外补充的。此外,因意外险本身不包含意外医疗赔付责任,在选购产品时,建议选择附加有意外医疗及住院津贴赔偿的险种,以保证我们的意外保障充分全面。


陷阱三:只赔身故不赔伤残


现在各大保险公司都热衷于推销返还型交通意外险,这类保险听起来保额很高,各类交通工具保障一应俱全。但仔细研读条款,却发现其中的“坑”还真是不少!保险公司一般只承担交通意外身故及全残责任,并不赔付伤残和意外医疗,既使合同中连带些一般综合意外责任,保额也低的可怜。全残伤残,一字之差,千差万别,这类保险要求你必须在意外中彻底“挂掉”,才可能获得全额赔付,如果“不幸”还活着,对不起,不仅全残赔不了,住院伤残也不赔。生活中,我们遇到的交通意外并不仅仅都是死亡,还可能带来意外伤害及伤残。如果你不幸意外住院了、残疾了,生病期间的经济损失、高昂的住院费用、后续的生活保障、长期的康复治疗花销,这些大笔的生活开支统统无法指望保险公司来补偿。不知我们花年均几千元的保费,要这种高价低质,关键时刻百无一是的“坑爹”保险有何卵用!所以,建议大家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擦亮眼睛,千万别再上这种“花瓶”式保险的当。在选购保险时,我们还要重点关注保险公司的类型和意外伤残级别及赔付比例的标准界定,这里面的水也很深。通常保险公司会按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而不同保险公司设定的伤残级别和给付的赔付比例大为不同。有的设定10级伤残级别,每级赔付比例按10%比例递增;有的设定7级,赔付额逐级按比例递增,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建议大家尽量关注寿险公司的意外产品,因为财险公司开卖意外险年头不长,各方面的经验不够成熟,理赔纠纷较多。而寿险公司因主营业务范围多涉及意外保障,保单量大,理赔经验丰富,在意外的鉴定、伤残级别的设定方面较财险公司会更为宽松,伤残赔付也会更高一些。         


陷阱四:以专项意外代替综合意外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身边朋友抱怨,自己买了某某保险,发生意外后却得不到任何理赔。拿来合同一看,才发现此君是误把专项意外当作综合意外,保障超出了承保范围,自然得不到任何赔付。近年来,市场上各种名目的专项意外险以创新名义竞相出世,什么碎屏险、单车险、股票跌停险,听起来甚是时髦,殊不知这类保险设计的初衷是为了满足特定人群的特殊需求,但购买的前提是,你一定要先做足其它一般意外保障。毕竟生活中我们会时刻面临各种不可控的意外,如果指望专项意外防范风险,一来保费花费不菲,再者百密总有一疏,再多的单项保障也敌不过一个综合意外来得全面实在。做足做高综合意外保额,把专项意外当作有益补充,锦上添花才是选购意外保险的明智之举。  


陷阱五:“被购买”捆绑销售意外险


 在乘坐交通工具或登录各类旅游中介网站购票时,我们常常会有意无意间“被购买”些搭售型交通意外险。以航空保险为例,购买200万元保额的搭售型保险,保费价格一般在200元左右,往返就要400元,保障期限仅为180天。市面上同类型保额1000万元的保险价格仅为78元。搭售型保险比市面上同类保险竟贵出了128倍之多。对于经常坐飞机出行的朋友,如果不幸“被购买”这类保险,一年下来多花费的冤枉钱真是不少。相比较,选择购买份一次性一年期消费意外险,反而更加省钱靠谱。除以上网络搭售意外险问题外,年金重疾保险的捆绑销售问题也是一片“重灾区”。一些储蓄型分红型年金重疾险往往会在主险之外附加很多意外险、医疗险等额外保障。这类附加险种保费不仅贵出单独购买一大截,保额也很低,关键时刻不仅起不到多大作用,还白白多花冤枉钱。所以,建议大家一定单独购买意外保险,那些包含意外身故伤残责任,给付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的高保额纯消费型综合意外才是真正的性价比之王。  

作者:清新淡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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