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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商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

 知之1234 2018-01-16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中,依据多种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涉嫌违法的财物和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时制作的书面记录即为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是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一种格式文书。记录的内容是客观事实的反映。

    一、现场检查笔录的概念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案人员依法对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和作案现场进行检查时所作的书面记录,是工商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二、现场检查笔录的构成

     现场检查笔录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首部是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应逐项完整填写。尾部是各方确认签名,关系到现场检查笔录的法律效力,十分重要。正文,是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该客观录实,不加评价,且要抓住重点,贴近案情,详略得当,有效反映客观事实。

    三、现场检查笔录制作的要点

        1、执法主体及执法资格描述;

2、经营主体确认,包括当事人在被检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由来或当事人与被检查场所的关系;

3、场所的概况。情况复杂的场所应交代方位,必要时绘图说明,持营业执照的要说明是否与注册登记的地址一致;

4、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工具、设施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摆放位置、使用情况及相关的书证、物证;

5、与违法行为有关的人员的活动情况,包括当事人及其职工、帮工以及顾问、消费者的情况;

6、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的活动及结果;

7、当事人在检查活动中的异常表现及其行为;

8、现场询问当事人、旁证人员,现场摄影、录像、绘图,以及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情况;  

9、采取抽样取证、强制措施的情况。

10、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原因,并且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有见证人在场的,由见证人签名见证。

    情况复杂、规模较大的场所,可以按照分工,由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任务,分别制作笔录,最后制作汇总笔录,总领整个检查情况。

附:以“大东xxx有限公司销售假冒伪劣手机案”为例,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范文

现场检查笔录
检查时间: ffice:smarttags" />2007 年 11 月 6 日 10 时至 11 时

检查地点:  大州市朝阳区朝阳路208号大东朝阳城大场四楼401档

检查人:
XXX
XXX
XXX
XXX


当事人:    大东xxx有限公司


见证人:    物业管理部 XXX经理 单位或住所: 大东朝阳城集团


检查项目:  经营情况


    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一行4人,着工商制服,出示了执法证件,依法对大州市朝阳区朝阳路208号大东朝阳城大场四楼401档(大东xxx有限公司住所)进行了检查。现场,当事人正在销售手机、照相机等商品,设有10个商品展示柜台,其中标有“三星手机”柜台2个,(以现场拍摄照片为证),工作人员8人,法人代表xxx不在现场。执法人员在检查当事人标称“三星x199” 型号,价格2100元的手机时,要求当事人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和进网许可证书,当事人拿其它品牌手机的合格证书和进网许可证书冒充,被识破后,态度恶劣,辱骂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对标称“三星x199”型号手机进行了清点,现场共发现此型号手机20部 。经批准,执法人员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法扣留了上述20部手机,并送达了《扣留财物通知书》(粤工商直扣字[2006]第3002号)和《财物清单》(第3002号)。当事人以法人代表不在场为由,拒绝在现场检查笔录、送达回证、财物清单上签字确认,有见证人物业管理部 XXX经理签字为证。

 

检查人:XXX
XXX
XXX
XXX
记录人:XXX

当事人:                              见证人:XXX经理

 

思考:1.现场检查笔录中是否记录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是否合法,如何理解?

行政强制措施以“扣留”为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手册》第4页对现场检查笔录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解释,其中涉及强制措施的要求是:当场扣留用于违法活动的财物或取样作物证的,应列明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状况,同时,还应填写扣留财物通知书或抽样取证记录送达当事人。指明要对实施的强制措施进行记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手册》第15页对采取“扣留(封存)”措施有明确规定:采取扣留(封存)措施应经本局局长批准,填写“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在局领导签署批准意见后,才能实施。指明书面审批后,才能实施。

以《禁止传销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为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或者口头报告并经批准。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当场采取前款规定措施的,应当在事后立即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其中,实施前款规定的查封、扣押,以及第(七)项、第(八)项规定的措施,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也是指明 “扣留”书面审批后,才能实施。

结合目前执法办案实际情况,基本是书面审批后补,且实施强制措施情况记录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则程序是否合法?个人觉得可以理解为:程序合法。如果当事人熟悉有关规定,质问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依据,执法人员可回答,有另外的执法人员已将现场情况报告局长,且局长已书面批准。如果当事人要书面证据,只能等其它执法人员送来,如果出现异地执法情况,会带来执法困难和执法人员安全问题。


2.如何做好现场检查?如何解决现场检查时间性强、客观性强、干预性强的特性?

执法实践证明,遵循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有效地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失败的现场检查,可能导致执法机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一、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工作

    现场检查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必须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和相关授权的法律依据,并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如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有2人以上,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向当事人交待其权利义务,制作的笔录、依法提取的证据须经当事人确认签名,扣留财物应出具通知书及清单,注意文明执法等等。只有依法检查,才能确保检查工作及提取的证据合法、有效。

    二、做好现场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1.精密策划。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情况,做好案情分析。根据具体案件的难易程度,预测、设定工作方案,明确现场指挥员,出发前,要让参加检查的人员熟悉案情,明确本次检查的预期目标,以及每一位参检人员进入现场后的具体位置、任务。对于何时,哪条道路,哪道门进入现场,谁做检查笔录,谁控制重要现场、财物,谁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等等,均应作精心安排。同时,要有几套方案对付可能出现的问题。对规模大、情况复杂的现场或夜间行动,应尽量请公安机关派警力协助。实践证明,只有事前搞好策划,才能临阵不乱,取得预期效果。

    2.配合协作。执法人员按预定方案进入现场后,要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同心协力地在现场指挥员的组织下,围绕总目标,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现场的人、财、物不走失,然后分头定位检查取证。现场情况千变万化,指挥人员要使自己处于核心机动位置,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力以速战速结的方式达到预期目标。

    3.重点抓证据。由于现场检查中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高,因此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检查时,要通过询问、查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住现场证据,并须不断地运用已发现的证据,再发掘新证据及涉案财物。与此同时,必须制作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违法事实。此外,还应当做好对涉案财物的登记保存或封存扣留,以避免危害后果的延续。总之,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办案人员必须抓住这一机会把该取的证据尽量取到手,为办案工作的下一步开展打好基础。

    三、做好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

    执法人员一旦进入检查现场接触当事人,就应当由专人负责,耐心地做好工作,尽量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尤其要避免其别有用心地煽动不明真像的人围攻检查人员。要针对现场事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而指明前途,促其知错改过,配合检查,提供情况和证据。对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以及收集的证据,要求当事人必须确认签名。对检查时间长,又有条件的现场,可以抓紧时间对当事人或其他现场人员作询问笔录,以固定其陈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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