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孔子离婚

 老庄走狗 2018-01-19

           闲来偶逛书摊,满街都有孔子“出妻”的资料。古制“出妻”仅是为夫单方面的“观念通知”,虽与今日“协议离婚”之制不类,但“出妻”仍与“结婚”相对称,说“出妻”即“离婚”固嫌牵强,但其效果与“离婚”同。

       话说从头,孔子有个儿子叫伯鱼。伯鱼生时,鲁昭公派人送去一些鲤鱼为贺,孔子感到很光荣,所以便把初生的大儿子取名叫孔鲤,字伯鱼。所幸鲁昭公送鱼为礼,假若送鸡鸭,不知孔子将为儿子如何取名?由极简单的逻辑推演起来,孔子有儿子,便有妻子,除非孔鲤是私生子或是养子。孔鲤可能自幼营养不良,先孔子而死。

       孔子周游列国十三年,从未见带着太太一道儿走。他到处奔波,宣传礼义,精神固然可佩,但他丢下家庭不顾,让年纪轻轻的太太在家独守空闺,还要替他带孩子,应该是婚姻失败的最大原因。此外,他还办了个补习班,凡是肯交补习费(束脩)的,一概“有教无类”。三千位弟子中,身通六艺,享誉一时者,七十二人,象这样大规模的补习班,比之今日的国立台湾大学,也不相上下。孔夫子一个人独力经营,不要说因材施教,须为不同个性的弟子编适合的讲义,准备适合的教材啦!仅是注册、收费、认识学生,就够班主任忙的,孔子的家庭生活里,哪还有什么周末可度!哪还有假期可享!所以孔太太在孔子的事业成就上,并没有得到“相夫”的充分机会。

       孔太太,对这位一年到头东奔西跑的先生,依情理论,必然郁郁终日,难能有什么深厚的感情。加上些风言风语,象孔子在卫国,见到漂亮而淫荡的卫灵公夫人南子时,谈话态度也许有点失常,至少令人误会了他的表情,跟在后面的学生子路便会大大的不高兴起来,害得孔老师当着学生发誓:“我如对南子打歪主意,天厌之(不得好死)!天厌之(不得好死)!(见《论语》雍也章)但孔子离婚则是事实。

       据《史记》孔子世家索引载:“孔子年十九娶于宋之兀(音姬)官氏之女,一岁,生伯鱼。”兀官是复姓,“兀官氏之女”即兀官小姐,名不详,依常情推论,结婚时可能十四、五岁而已。伯鱼活到五十岁而死,伯鱼未死前,据《礼记》檀弓载:“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之。”依照当时礼法,离婚的女人死了,子女不能加丧礼,所谓“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是也。“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礼记》丧服小记)子为母本应服三年之丧,但母被父出后,子即易服为期(齐衰期年),此观《仪礼》:“出妻之子为母期”自明。伯鱼对其母既守的“期”礼(一周年),足见母已被出。(见《十三经注疏》孔颖达疏曰:“时伯鱼母出,父在。”)过“期”犹哭祭之,所以孔子认系违法(礼即法)行为。不过,孔子不准伯鱼哭母亲,固然是礼法上有规定,也可见孔子对兀官氏除了新婚之夜外,从来没有喜爱过,到离婚的太太死了,还搬出法条来不准儿子多哭几声!孔夫子教别人齐家,他自己却没有建立起一个模范家庭来!

       我承认孔子是大教育家,但他“出妻”一着,不足为后世法。何况离婚的原因在孔先生,而不在孔太太!圣人仍是“人”,所以在某一方面或多或少也有着常人的缺失。我无意叛经离道,只不过读圣贤之书——《礼记》与《史记》,对圣人多一层认识罢了。表面上视圣人之一言一行为金科玉律的“非圣人”们,有反对意见乎?

转载自台湾法学家、作家武陵溪先生著《孔子离婚及其它》一书,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年3月第一版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