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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婚前不宜发生性行为】

 澄湖龟山大隐士 2018-01-20

     中学生属未成年人,心身发育尚未成熟,不谙世道,人生阅历浅,易入岐途。对这部份人群媒体教育部门应正面引道,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呵护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这是我们这一代成年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面对现实看存在的问题

      我是草根了解普通百姓的现实生活,高中学生不用说,婚前发生性行为在初中亦为数不少,甚至小学高年级亦有极个别学生发生性行为。初中有些学生上课时间到校外与同学或社会上的人鬼混,甚至有少数女生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谋利,更有甚者乃至怀孕还不知谁下的种。至于放学后及假期更是多发此类不良行为的时间段。此情此景,学生家长是不知情的,理智的家长是绝不容许子女发生此类不良行为的。

     二,中学生婚前性行为的危害

     中学生身心正处于成长成熟时期,超前性行为有害学生身心健康。他们涉世浅,思想单纯,抗诱惑力弱,易上当受骗草率行事,如误入错误婚姻殿堂,必酿成终生遗憾或人生悲剧。少年儿童时期是开发智力获取知识,塑造美好心灵的黄金时期,如果误入发生性行为的岐途,会丧失上进心亦无心学习,进而辍学浪荡社会,沾染上种种恶习害己又害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教育成长问题是关系国家盛衰的大问题,决不可掉以轻心。

      青少年朋友亦应自强,自立,自信,自尊,自重,为中华之崛起而发奋读书。在校期间的性行为,虽不可偏激斥之为下贱,但仍是极不自尊自重的一种表现。"斗闹场,绝勿近,邪僻事,绝勿问。””奸巧语,秽污词,市井气,切戒之。"《弟子规》。学校肩负教育青少年儿童的重任,要强化德育功能,该管的要管,该严的要严,学生的不良行为绝不能听之任之。上课时间如发现学生不在学校,应及时向家长报告。家长把子女送到学校,学校要对家长负责,不容许上课时间,学生逃离学校在外鬼混。政府教育部门,新闻媒体要扫黄打黑净化文化环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文明健康的教育氛围,多头并进,齐抓共管,教育好青少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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