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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推介 ‖ 卫宏作《毛诗序注》考

 隨风飘逝 2018-01-22

传承古史辨派科学求真精神,促成传统文化现代转型


编者按:是文不仅对卫宏所作《毛诗序》的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也在上古文献成书的问题上,提出了文献考据要从一个确定的起点出发的观点,并认为这也是文献考据学作为现代学术的一基本原则。这是因为一切历史文献的书写都会有“当代”的重构,也就说是“当代”史的书写。重视确定的起点,就是要首先检视其“当代”书写,唯如此,才能对文献成书有一个科学信实的现代考证。古史研究亦然,新古史辨重视默证就是重视对未知领域的研究要从已知起点出发,对未知领域不仅“不立一真,唯穷流变”,也“立足可据流变,穷其多元真面”。欢迎各位方家多提宝贵批评意见,共同推动学术进步!


《毛诗序》作者与成书问题一直聚讼纷纭,被四库馆臣称为自古“说经之家第一争诟之端”。[1]相关综述比较多,笔者无意于复述。[2]这里要强调的是文献考证的一个基本方法问题:我们立足的起点应当是一确定可信的文献,而不是一个悬置性假设或某种先行的观念。立足一确定可信的文献,就能够从一安全稳当的起点出发,追溯文献生成过程中不断叠加的历史投射,从而更接近文献演变和成书的真相。而所谓悬置性假设,则是将《诗序》作者悬置于先秦某一时代,或某一人物,然后根据其时代特征、引诗论诗与《诗序》的契合性,以论证《诗序》成书于某一时代或作于某一人物。在处理一些不明作者的文献时,这也是一些学者常用的方法,但局限与问题亦非常明显。


一是易受传统崇古尊经等观念的干扰,偏离文献考证的科学路向。在崇古尊经观念影响下,人们总是倾向于认为经典有古老的历史和出自圣贤之手,这也是“子夏作序”说在古代大行其道的原因。然考其源流,其说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3]可见在班固时代,对《毛诗》传自子夏之说就产生了怀疑。但这种怀疑精神在崇古尊经观念影响下渐渐隐退。据郑玄笺《南陔》等诗: “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时俱在耳。篇第当在于此,遭战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其义则与众篇之义合编,故存。至毛公为《诂训传》,乃分众篇之义,各置其篇端。”[4]郑玄甚至认为《诗序》在孔子论《诗》时已成。此说遂启后世孔子作序或国史、诗人作序诸说。然以现代科学考证检视,皆无坚实的史料根据。而现代学者试图重新认证子夏作序说,甚至更古远的说法,只会与科学路向渐行渐远。

二是只能证其源流,不能断其作者时代。以孟子作序说为例。此说试图罗列孟子论诗与《毛诗序》一些相合者,以证其是孟子或孟子学派所为。但这些言论的相近或相合只能说明后者受到前者的影响而已,并不能断其作者时代。且从整个说诗系统上看,孟子论诗反映的是以民为本的治道,与《毛诗序》突出以礼为本,“治道非礼乐不成”[5]的政教思想相去甚远。故从支离的言论看,孟子论诗确有与《诗序》相近之处,存在着承继关系,但从整个说诗系统看又有很大的差异。以其他诸子或上博简来考证《毛诗序》成书亦然,同样也只能说明《毛诗序》渊源有自,而不能断其作者时代。

三是缺少一个确定的起点,忽视文献确定指向的历史世界。现代文献考据要求我们必须从确定的起点出发,从可靠的文献资料出发。无论是向上追溯还是向下延伸,都必须有一个坚实的起点。而这种悬置则直接跳过文献所确然指向的起点,陷入了一个碎片式的、经过多重解释重构的世界,致使我们始终立于一个模糊地带。这也是《毛诗序》及一些重要历史文献考证陷于争论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


毛苌


只有从一确定可信的文献起点出发,《诗序》成书于毛公或卫宏说的争论才能突破困境。据《后汉书·儒林传》:“卫宏字敬仲,东海人也。少与河南郑兴俱好古学。初,九江谢曼卿善《毛诗》,乃为其训。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于今传于世。”[6]这段史书明文遂成后世力主卫宏作《毛诗序》说最为坚实的基点。对此,朱熹云:“《诗序》之作,说者不同,或以为孔子,或以为子夏,或以为国史,皆无明文可考。唯《后汉书·儒林传》以为卫宏作《毛诗序》,今传于世,则序乃宏作明矣。”[7]朱熹认为:“《诗序》,东汉《儒林传》分明说道是卫宏作,后来经意不明,都是被他坏了。”[8]崔述态度则更为坚定:“其称子夏、毛公作者,特后人猜度言之,非果有所据也。记曰:‘无征不信,不信民弗从。’今卫宏作《诗序》,现有《后汉书》明文可据。”[9]且范晔所记并非孤证。吴陆玑亦云:“时九江谢曼卿亦善《毛诗》,乃为其训。东海卫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得风雅之旨。”[10]这进一步说明范书的记载可靠,不能简单否定。

但问题是自郑玄以下陆、范同时代人的说法又无不指向了这一说法的反面。对此,晚清学者曾朴综列七验力证《毛诗序》非卫宏所作: (1)郑玄去宏未远,倘宏作序岂不容见,不著卫宏一字,而言序乃孔子、子夏所为。(2)贾逵、郑众之学皆与宏同出于曼卿之学,而服虔之说时亦相接,其称引同时人说皆标出其名,独引《诗序》皆不及宏作者。(3)蔡邕作《独断》,如引先儒旧说,则标出之,然《独断》载自《清庙》至《般》,尽录《诗序》,而不及卫宏一字,是邕亦不知《诗序》有宏作之说。(4)王肃平生喜难郑学,而于《毛诗》为尤甚,今伪《家语》“子夏习于诗而通于义”,王氏注曰“子夏所叙诗,今之《毛诗序》是也”云云,说亦同郑。是肃亦不知《诗序》有宏作之说。观此四验,是汉魏人皆无宏作《诗序》之说。(5)考晋宋以来说诗者,如郭璞、徐邈、崔灵恩、刘瓛等都不以为宏作《诗序》。是晋宋以来亦不知《诗序》有宏作之说也。(6)司马相如、王褒等皆前汉人既有引《诗序》之文,可见序在卫宏前。(7)考宏《旧仪》有据《诗序》以为说,倘序是宏自作,宏又自用之而自据之,必不足取信于人。[11]

曾朴有力地论证了《毛诗序》非卫宏所作这样一个事实。问题似乎又回到了原点,既然《诗序》非卫宏所作,我们又如何面对范蔚宗“今传于世”这一确定性记载呢?这个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无论创制何种新说,都无法在《诗序》作者问题上形成真正突破。

在无法解决冲突或走出困境的时候,或许调和是一解决之道。这一调和被《隋书·经籍志》选择:“先儒相承,谓之《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敬仲又加润益。”[12]这又被现代学者继承和发挥:“《毛诗序》的作者问题,现在我们可以作出以下结论: 《毛诗序》不出于一时一人之手,其中保留了一些先秦的古说,秦汉之际的旧说以及多位汉代学者的续作。……在没有发现新材料之前,现时只能作这样概括的说明。”[13]从中可见《诗序》作者问题的研究困境。对于《隋书·经籍志》卫宏润益之说,清儒范家相指出, “予考《诗序》如果创自子夏、毛公,敬仲何敢从而润益其遗文。微特此也,《毛序》行于新莽之世,去敬仲已百数十年,立之学宫,流传天下久矣。敬仲以一人之私见,起而更益之,其谁肯信?”[14] 陈允吉更为严厉:“《隋志》所云敬仲润益之词,与范书所载卫宏作序明显不合,征引前代史料,更无确实根据。谅此辈于原无争论之两说中,滥作调人,随情分合,强以己意附会,遂将两说串联一处。”陈先生的话未免太过严厉,但调和不能科学地解决问题是毋庸置疑的。而据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又云卫宏作《毛诗序》,陈允吉认为: “一段文字之中,两说俱存,其为不同之两篇,昭昭然黑白分焉。”由是提出了卫宏“另作新序”说,“卫宏所作之《毛诗序》,当为另外一篇,已在南北朝后期亡佚,与见存郑玄所笺之《毛诗序》无关。”[15]相比以往诸说,显然更为合理,也解决了关键文献抵牾所带来的纷扰。但此说比范家相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毛诗序》既已流布天下时,卫宏再作《诗序》,更于理不通。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事实上,乾嘉时期严可均就已提出卫宏另造新序说。[16]受严氏启发,曾朴将卫宏另作新序称为“传道之序”,并认为“从来论宏《诗序》者,以此为最得”。[17]显然,曾朴的“传道之序”无疑包含着对《诗序》旨义的解释,这就使朝这一方向的突破前进了一大步。考范蔚宗之前,论卫宏作《诗序》者,现存文献只有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然则将两段文字对照,无论语词还是句式结构都非常接近,二文显然有因袭关系。范晔当是直采了陆氏之语。再进一步观察,范文“《毛诗序》”后,多了一个“善”字;短短一段文字连续用了两个修饰词“善”,这似不合范氏“简而且周,疏而不漏”[18]的特点。千百年来一直未被学界注意,直到清儒胡元玉才将这一问题提了出来。在其《璧沼集》中云:


《隋志》云:“《毛诗序义》二卷,雷次宗撰,梁有《毛诗序义》七卷孙畅之撰,《毛诗集解序义》,顾欢等撰。”敬仲所作,即是此类。善字乃義字传写之讹,当上属为句, “序義”谓序述其义,非为《毛诗》作序也。特其书早佚,故传写之讹,世莫之正。[19]

在胡元玉的基础上黄节进而又云:“余考《说文》善字下云,此与義美同意。又《大雅·文王》:‘宣昭義问’,毛传曰:‘義,善也’,《礼记·缁衣》: ‘章義瘅恶’,释文云: ‘義,《尚书》作善’,足证此二字古来互训互用,故传写易讹,因补胡氏之说”云云。[20]伦明称之为“千古疑团

一朝冰释”。[21]

然考义疏体之兴起,最早也是刘宋时期,两汉乃章句之学盛行的时代,义疏体著述并未之见。所以这里断言卫宏所作为《毛诗序义》还为时尚早,更何况陆氏亦明言卫宏所作为《毛诗序》。然则它的科学意义并非是发现了一字之讹,而是更进一步提醒我们卫宏所作《毛诗序》与义疏有着密切关联。


沿着这一方向考索,早在唐代成伯玙就将卫宏所作《毛诗序》与其义疏联系起来,其云:“后人见序下有注,又云:东海卫宏所作。事虽两存,未为允当,当是郑玄于毛公传下即得称笺,于毛公序末略而为注耳。”[22]按成伯玙的意思,卫宏所作乃是《毛诗序注》,因郑玄释《毛诗传》称笺,而释《毛诗序》称注,后人误将《序注》作者归为卫宏,范晔相沿以误;但也可能卫宏所作就是今郑笺本《毛诗序注》,而被范晔以后的学者误归给了郑玄。不过,这些我们暂置不论。我们所要追问的是,成伯玙和之前学者为什么认为卫宏所作《毛诗序》乃是《毛诗序注》?卫宏所作《毛诗序》与《毛诗序注》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联?这是问题的关键。

带着这一问题,进一步考察文献,《隋书·经籍志》(以下简称《隋志》)著录的文献书目,让人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如《隋志》所云:“远览马史、班书,近观王、阮志、录,挹其风流体制,削其浮杂鄙俚……以备《经籍志》。”[23] 《隋志》除了采纳魏晋以来四部目录分类体例外,主要承王俭的《七志》、梁阮孝绪的《七录》著录体例。且书目以《七录》为最详。与《汉书·艺文志》(以下简称《汉志》)相比较,汉魏以降书目著录体例的变化清晰可见。与《汉志》明显不同,汉魏以下但凡直接对经传注解类著述都仅书其经传之名,而不标以“经注”或姓氏之名加以区分,而是以小字标出。如《周易》类,《汉志》著录:“《孟氏京房》十一篇”,“《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而《隋志》著录则为“《周易》十卷,汉魏郡太守京房章句”,“《周易》八卷,汉曲台长孟喜章句,残缺”;《诗经》类,《汉志》著录“《毛诗故训传》三十卷”,《隋志》则为“《毛诗》二十卷,汉河间太傅毛苌传”。西汉以下的经书传注更是如此,但凡经书的注,都直书经书本名,而不书某某经注。直到义疏体的出现,这一体例才发生变化,著录的书名才标以某经“义”、“疏”或“义疏”,如:“《周易义》一卷,宋陈令范歆撰”,“《尚书义疏》十卷,梁国子助教费甝撰”,“《毛诗序义》二卷,宋通直郎雷次宗撰”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书类和诗类中有:《尚书》十五卷,晋祠部郎谢沈撰;《毛诗谱》三卷,吴太常卿徐整撰。显然谢沈不可能撰《尚书》十五卷,而是和前面注家一样是注《尚书》十五卷;而据《经典释文叙录》:《尚书》,谢沈注十五卷;《旧唐书·经籍志》: 《尚书》十三卷,谢沈注; 《新唐书》亦然。而徐整所撰《毛诗谱》三卷,据《经典释文叙录》“郑玄《诗谱》二卷,徐整畅”,[24]其亦与刘炫所注《毛诗谱》为同类。详考《隋志》诸如此类尚有许多,充分反映了这一著录体例的变化:


1.礼类。按《隋志》有《丧服经传》一卷,郑玄、王肃各有注;《丧服传》一卷,梁通直郎裴子野撰。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晋书·礼志》曰:《丧服》本文省略,必待注解,事义乃彰,其传说差详,世称子夏所作。本志篇叙曰:其《丧服》一篇,子夏先传之,诸儒多为注解,今又别行。《仪礼》疏曰:其传内更云传者,是子夏引他旧传以证己义”云云。[25]又《梁书·裴子野传》:“子野少时,集注《丧服》、续《裴氏家传》各二卷。”[26]是知裴子野所撰《丧服传》实为《丧服传注》。

2.春秋类。《春秋左氏传》十二卷,魏司徒王朗撰;《春秋公羊传》十二卷,严彭祖撰;梁有《春秋谷梁传》十五卷,汉谏议大夫尹更始撰; 《春秋谷梁传》十六卷,程阐撰; 《春秋谷梁传》十四卷,孔衍撰,《春秋谷梁传》十二卷,徐邈撰; 《春秋公羊、谷梁传》十二卷,晋博士刘兆撰。以上所谓撰者,毫无疑问皆为之注。

3.诸子类。梁有《孟子》九卷,綦毋邃撰; 《扬子法言》十三卷,宋衷撰; 《扬子太玄经》十卷,陆绩、宋衷撰。《老子道德经》二卷,卢景裕撰; 《老子》四卷,梁旷撰;梁有《孙子兵法》二卷,吴处士沈友撰。以上所谓撰者,皆为之注亦无疑义。

又《三国志·李譔传》: “李譔字钦仲,梓潼涪人也……著古文《易》、《尚书》、《毛诗》、《三礼》、《左氏传》、《太玄指归》,皆依准贾、马,异于郑玄。”[27]又《晋书·谢沈传》:“沈先著《后汉书》百卷及《毛诗》、《汉书外传》,所著述及诗赋文论皆行于世。”[28]同书《范隆传》:“隆好学修谨,奉广如父。博通经籍,无所不览,著《春秋三传》……甚有条义。”[29]以上史书所谓著诸经传者,显然亦均为诸经传作注。

这一著录形式甚至在《旧唐书·经籍志》中仍然存在:《周官礼》十卷,伊说撰;《春秋经》十一卷,士燮撰;《春秋公羊》十二卷,王愆期撰; 《论语》十卷,宋明帝撰;[30]《庄子》十卷,杨上善撰等。可见对经传诸子,撰注不分的现象一直延续到五代时期。


总之,对于经注,甚至经传、诸子的注,汉魏以下很长一段时期内,学者都可直称所撰著某经传、诸子,可以不具标某经传、诸子之注。由是再来看范晔《后汉书》所说卫宏“因作《毛诗序》”,就真相大白了。这里卫宏所作并非《毛诗序》,而是《毛诗序注》。因为在时人看来序为经,所作不可能是经,当然是注,所以并不存在歧义,且上承“乃为其训”之下,更是意指所作乃是为《毛诗序》训注。再来看前述陆玑之语,既云子夏为之《序》,又云卫宏作《毛诗序》,一段文字中两说俱存,扞格难通之处也就顿然消弭了。前者是《毛诗序》,后者为《毛诗序注》,这也正与魏晋南北朝人突出子夏传经地位相契合,强调《序》为子夏所作,具有经的地位,而宏所作的只是《毛诗序注》而已。

与《毛诗序》最类似者,当属崔灵恩所撰《春秋序》。据《隋志》:“《春秋序》一卷,贺道养注。《春秋序》一卷,崔灵恩撰。”[31]对此,孔颖达云:《春秋左氏传序》为元凯所作,“此序题目,文多不同,或云《春秋序》,或云《左氏传序》,或云《春秋经传集解序》,或云《春秋左氏传序》。……宋大学博士贺道养去杜亦近,俱为此序作注。”[32]可见《隋志》所著录各家《春秋序》均为杜预所作《春秋左氏传序》。这里崔灵恩所撰与前后几家一样,是为《春秋序注》。卫宏所作《毛诗序》正与崔氏所撰《春秋序》相类同,是为之注。又据《隋志》: “梁有《毛诗序》一卷,梁隐居先生陶弘景注。”[33]其时注者书名多以《毛诗序》行于世。卫宏亦然,只因范晔称“作”而被淆乱。

称卫宏所作《毛诗序》者,除上述原因外,还有一重要原因应是古无编辑一说,经传之编辑则归之撰著。如《隋志》著录:《大戴礼记》十三卷,汉信都王太傅戴德撰,《礼记》二十卷,汉九江太守戴圣撰。此尤可注意者《隋志》: 《夏小正》一卷,戴德撰。对此,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夏小正》本《大戴礼记》之一篇,《隋书·经籍志》始于《大戴礼记》外别出《夏小正》一卷,注云戴德撰。……然考吴陆玑《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曰: 《大戴礼·夏小正传》云:‘蘩,由胡。由胡,旁勃也。’则三国时已有传名。疑《大戴礼记》旧本但有《夏小正》之文,而无其传,戴德为之作传别行,遂自为一卷,故《隋志》分著于录。……又《隋志》根据《七录》最为精核,不容不知《夏小正》为三代之书,漫题德撰,疑《夏小正》下当有传字,或‘戴德撰’字当作‘戴德传’字,今本讹脱一字,亦未可定。”[34]其实既非《隋志》漫题,也非今本讹脱,而是馆臣不审觉其著录体例的变化,以致同样的问题发生在馆臣笔下竟不自知,就在这段文字之前,其著录《夏小正戴氏传》四卷下亦竟题“宋傅崧卿撰”,可见这种视编为著,以注为撰,直以经传为题的著录方式汉魏以下一直不自觉地存在。与戴德撰《夏小正》相一致,《毛诗序》本在《毛诗传》中被各“置其篇端”,亦无传训,至卫宏始将之别辑而出,并为之传注,故无论视编为著,还是以注为撰,卫宏都对《毛诗序》有著作权。于是遂有陆玑、范晔及其同时代人均称卫宏所作《毛诗序》。

严可均甚至在已认识到“《卫氏传》,梁《七录》、《隋志》及《释文叙录》无之。《芣苢》一条,殆从他书采获”的情况下,仍未能跳出范书卫宏作《毛诗序》的影响,而认为“范在刘宋时犹及见《卫氏传》与其叙”,[35]没有认真分析《卫氏传》与《毛诗序》的关系,就断言卫宏“另为之序”,甚为遗憾。考《后汉书·卫宏传》,范蔚宗对卫宏著述交待得非常清楚,卫宏并没有作《毛诗传》。如成伯玙所说: “传者注之别名也。传承师说谓之为传,出自己意即为注。”[36]传与注只是别名而称,这里所谓的《卫氏传》正是对《毛诗》“芣苢序”的注解,此应是卫宏所作的《毛诗序注》遗文。严氏所提魏晋以降人们所称引的孟喜《序卦》、郑氏《序易》、马融《书序》等,亦均非另作一序,正如遗文所见,皆是对原序的传注训释而已。此皆是汉魏以降图书著录体例变化所致。


注释:

  1. 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15《诗序》,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影印本,上册,第119页中栏。

  2. 参见王顺贵:《20世纪〈毛诗序〉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东疆学刊》2003年第3期等;且如胡朴安的《诗经学》、张西堂的《诗经六论》等“《诗经》学史”及相关专著都有这方面的综述。

  3. 《汉书》卷30《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08页。

  4. 《毛诗正义》卷9《南陔》,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上册,第418页上栏。

  5. 《汉书》卷22《礼乐志》,第1070页。

  6. 《后汉书》卷79下《卫宏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575页。

  7. 朱熹:《诗序辨说》(一卷),明崇祯毛氏汲古阁刻本,第1页a。

  8. 黎靖德编:《朱子语类》,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6册,第2074页。

  9. 崔述:《读风偶识》卷1《通论诗序》,道光四年《崔东壁遗书》本,第6页a-b。

  10. 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卷下,明刻唐宋丛书本,第16页b。

  11. 参见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并考》,二十五史刊行委员会编集: 《二十五史补编》,上海:开明书店,1936年影印本,第2册,第2470-2471页。

  12. 《隋书》卷32《经籍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18页。(按:原文标点似误,此句是对所著录《毛诗序》诸书的叙录,古今学者征引皆作“《毛诗序》”)

  13. 夏传才:《诗经学四大公案的现代进展》,《河北学刊》1998年第1期。

  14. 范家相:《诗瀋》卷2《卫宏》,《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88册,第610页上栏。

  15. 陈允吉:《〈诗序〉作者考辨》,《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1辑,第160、183、185-186页。

  16. 严可均:《铁桥漫稿》卷4《对丁氏问》,道光十八年四录堂刻本,第1页b-2页a。

  17. 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并考》,二十五史刊行委员会编集:《二十五史补编》,第2册,第2471页。

  18. 刘知幾:《史通》卷5《补注》,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23页。

  19. 黄节:《诗序非卫宏所作说》,《清华中国文学会月刊》1931年第1卷2期,第17页。

  20. 参见黄节:《诗序非卫宏所作说》,《清华中国文学会月刊》1931年第1卷2期,第17页。

  21. 中国科学院图书馆整理:《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432页。

  22. 成伯玙:《毛诗指说·解说第二》,《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册,第174页上、下栏。

  23. 《隋书》卷32《经籍志一》,第908页。

  24. 陆德明:《经典释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14页。

  25. 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卷4《丧服经传一卷马融注》,二十五史刊行委员会编集: 《二十五史补编》,上海:开明书店,1936年,第4册,第5096页。

  26. 《梁书》卷30《裴子野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444页。

  27. 《三国志》卷42《李譔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026-1027页。

  28. 《晋书》卷82《谢沈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152页。

  29. 《晋书》卷91《范隆传》,第2352页。

  30. 百衲本景宋刊本、武英殿刻本皆作“撰”,中华书局点校本作“补”,今据百衲本、殿本改。

  31. 《隋书》卷32《经籍志一》,第930页。

  32. 《春秋左传正义》卷1《春秋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703页上栏。

  33. 《隋书》卷32《经籍志一》,第916页。

  34. 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卷21《夏小正戴氏传》提要,第175页下栏。

  35. 以上引文及下文严氏所提称引郑玄等人诸序,均参见严可均:《铁桥漫稿》卷4《对丁氏问》,第2页a。

  36. 成伯玙:《毛诗指说·解说第二》,《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4页上栏。



文原载于《历史研究》2016年第6期

编辑/朱雪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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