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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须“先赔后拆”,所有“先拆后赔”的就请律师起诉吧!

 xxcc140 2018-01-23

偷拆,是与强拆相伴出现的高频词,各地区偷拆手段不尽相同,理由却五花八门,还有的拆迁方以'仅仅极少数人不同意拆迁,项目已经拖延许久,严重影响之前搬走的1000多户回迁'为理由,面对媒体质疑时,拆迁方'坦率'地承认了自己的行为,甚至搬出了'拆了再赔'都没关系的论调。这种强盗逻辑实在让人大开眼界。

针对上述情况,楹庭律师帮您分析'拆了再赔'真能成为拆迁方的合法合理方式?偷拆之风盛行,又会给被征收人造成哪些不可预料的权益侵害呢?

棚户区改造须“先赔后拆”,所有“先拆后赔”的就请律师起诉吧!

阐述清下列问题,偷拆问题是否合法合理自然不言而喻!

首先,少部分人的权利也是权利。拆迁方偷拆后,大多会说造成今日房屋被夜间偷拆之祸少数不同意拆迁的人引发大,拆迁方以'顾全大局,以公共利益为重'。

楹庭律师告诉您,权利具有平等性,不能以多数人的权利来否定少数人的权利,法定权利不容肆意剥夺、侵犯的。实践'少数就该服从多数'的错误观念,实为平等原则无法落地的无奈表现。

棚户区改造须“先赔后拆”,所有“先拆后赔”的就请律师起诉吧!

其次,'拆了再赔'不合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明文规定,禁止强拆强迁。

拆迁方若要加快进度,只有两条路:与拆迁户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按协议约定履行;或,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楹庭提醒您,拆迁方自行在夜间实施偷拆等所谓'措施',程序违法,手段方式违法,其结果同样也不具备正当性。换言之,拆了之后再谈国家赔偿,与没拆之前谈征收补偿,对于被拆迁人而言能是一回事么?

最后,公共利益其他保障途径。

很多人会质疑,真碰到'钉子户',其他拆迁户利益如何保障?我国法规有明确规定,政府有权直接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走司法强拆途径。但长期延宕、迟滞影响项目建设,实则是拆迁方低效率、无能的表现,岂能把罪责归结到被拆迁人头上呢?

我国法规还规定,采取暴力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您已知拆迁方缺乏耐心,意图对房屋采取特殊'措施',楹庭建议您,守住以下几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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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坚决守房,尤其加强在夜间、节假日等容易遭遇偷拆时段的守房力度,发现情况要立即拨打110报警;

第二,发动群众力量,邻里守望,严防偷拆;

第三,坚定法律信仰,积极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参与协商、谈判,争取主动权,挫挫拆迁方违法偷拆、强拆的气焰;

第四,期待合理补偿,力争早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结束内心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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