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过年啦,人力资源保障部和财政部给大家发了个大红包! 由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其实在此之前,《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4年实施,截至2016年末,全国共有7.63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人数2325万人,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1075亿元。 其实说了这么多,最关键的一点报道君已经替你总结了:你的退休金可能又要变多了呢。 不信?快来人,速速把报道君的讲台搬上来!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就是有财力的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另一份“养老金”。 这意味着,缴纳企业年金的职工在退休后就有两份养老金可拿,社保模式变为“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年金的好处多着呢,它可以:
怎么样?你动心不动心?
首先,公司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有很多企业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截至2017年三季度,全国共有78943个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328.61万人,积累基金12393.02亿元。 企业年金具体是由这些部分组成: 企业年金=企业缴费+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实行信托制,由具有资质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运营。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企业在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情况下,可以跟职工协商中止缴费。以后可以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能超过实际中止的年限和金额。
交了的企业年金,最后都是个人的吗? 并不是。 企业年金分设职工个人缴费的账户和企业为职工缴费的账户,记录个人缴费的个人账户归属个人,而记录企业缴费账户里的缴费及投资收益,可以约定自开始就归职工个人,也可以随着职工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将其归属于职工,但这个年限最多不能超过8年。 当你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时候,就可以领取:
其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企业年金是新增内容,这有利于进一步体现企业年金的保障作用,适当改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生活。 以下的领取方式你可以自由选择:
可分为两种情况: 工作人员工作单位变动时,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账户上的资金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个人账户上的资金随同转移。
热爱学习的童鞋们可能会好奇啦,因为还有个听起来很像的东东,叫做“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又是什么呢?它和企业年金之间有什么亲属关系吗?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所以,从出现的时间上看,事实上职业年金是企业年金的晚辈。其实当年在设计推行职业年金制度的时候,确实是参考了企业年金的哦。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年金跟职业年金有什么不一样呢?报道君贴心的总结了一张表告诉你~~ 最后报道君还有个温馨小提示:随着“年金”的出现和逐步普及,以后“五险一金”可就out了,未来可能是“五险二金”甚至“六险二金”的时代~~ 怎么,有点晕?没关系,听报道君讲完你就知道了。
这里的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各个地区、企业不大一样。比如在北京,在医院看病拿药,消费1800元以下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无能为力,但可以靠补充医疗保险来报销。 最后啊,还是那句话:亲,遇到给你交企业年金的单位,就从了吧! 撰文:蕾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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