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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干货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杜家公子 2018-01-30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是指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和当事人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要求达到的程度。在刑亊诉讼法的各个诉讼阶段,由于诉讼行为的不同,以及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的不同,证明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01. 立案时的证明标准

立案时诉讼证明的要求是具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02. 逮捕时的证明标准

逮捕时诉讼证明的要求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①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②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③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03. 侦查终结时、提起公诉时、作出有罪判决时的证明标准★★★

这三个阶段的诉讼证明的要求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关联法条

《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②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③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04. 疑罪从无的处理★★★(重点)

疑罪,是指既有相当的证据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嫌疑,但全案证据又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不能确定无疑地作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的结论。

疑罪从无的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 人民法院在一审阶段,合议庭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考点提示

✦如果是在二审程序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既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如果是在死缓复核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依法改判,也可以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如果是在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复核中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名师点睛

重点掌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第六条的规定:


【不能定罪,疑罪从无】1. 定罪证据不足,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可以定罪,疑案从轻】2. 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疑的,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可以定罪,疑案从轻3. 死刑案件,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不得判处死刑。


✎同步测试

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A. 甲供认自己强奸了乙,乙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 甲指认乙强奸了自己,乙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 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 甲乙二人没有通谋,各自埋伏,几乎同时向丙开枪,后查明丙身中一弹,甲乙对各自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査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答案】D。


整理编辑:万题库小舒

素材来源:陪你过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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