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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花言草语

 老鄧子 2018-01-31
花言草语
阿土
惜|缘|文|学
总第842期
惜缘有你更精彩



阿 土


阿土,本名庄汉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自由职业者。作品散见《诗刊/诗歌报/散文/中华散文/散文选刊/人民文学/国学/延河/读者/青年文摘》等刊。入选《21世纪散文年选》《21世纪散文诗排行榜》《阅读与鉴赏教程》等百余选本。有作品集五部。

       散文欣赏      


花言草语


阿 土


绒花:一晌贪恋的清欢




村头的绒树再次开花时,我们的假期也随之开始了。每年的这段日子,都是我们最愉快的时光。结束了被禁锢半年的校园生活,一出校门我们就变成长出了翅膀的鸟儿,得天得地,浑然不顾。


绒树是我们这里的称呼,书名叫合欢树,我们常叫的绒花也就是合欢花。只是那时我们不知道它还有这么一个雅致的名字。小时候,我们往往遵循着乡村的认识,觉得书本上的东西都是遥远的,可望而不可即。所以,十多年后我第一次出现在他乡时,还曾因为这个名字和别人起了争执。慢慢地,才发现自己对在故土上养成的认识几乎到了偏执的程度。也是在那段时间,我突然觉得远离故乡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因为远离,我看到了故乡的很多事物并不是原来认为的那样,有的相对简单,有的复杂得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就连平时最熟悉的草木,与我们的认知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差别。同样,也是在那段时间里,我看到了自己的无知,如果不是远离,可能我一辈子都无法了解,故乡原来有那么多可供描写和值得叙述的事物,因此,远离故乡对我来说又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人生本来就是矛盾的,只有在矛盾中发现美丽的人,才能让自己在相同的生活中活得与众不同吧。


我们偏执地叫着绒树以及绒花的名字,最初听到歌曲《雪绒花》时,竟想当然地以为,它和我们故乡的绒花应该是同一品种。现在想来,我们孩童时的想象是多么可笑,我们习惯地按着自己的方式行走,一路上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且,每个人都坚持着自己的认识,有时为了强加给别人,引经据典也要证明自己的正确,实在理论不过,偶尔也会展示下自己的武力,最终以强者的理解决定某个事物或者某件事情的对错。绒花不需要这些,无论是我们村子,还是我们村子周边的那几个村子,所有的人都这么称呼。我曾问过几个年长者,为什么称它为绒树,回答的原因都很简单,绒树上的花开得和绒线一般美!


村头的绒树生长在桥洞的两端,桥洞是一条河的出口处,几棵绒树的大半个身子都伸在河面上,无论开闸还是闭闸都不能阻挡我们从绒树枝上跳入水中嬉戏的节奏。整个暑假,我们除了游水,就是聚在桥头的绒树下下棋或者听老人讲古。当然,我们那时候并不知道,故乡的绒树和南方的榕树有着天壤之别。绒树的花是一簇簇地长在一起,十分纤细,有种淡雅的清香,是的,我一直觉得它的香气是轻的,像浮在空气中,从缭缭绕绕的树枝下穿过,粉红色的花朵,让它的香也有点淡粉的感觉,不逼人,也不诱人,一种自在,一种淡然的若有若无的香,不像那些扑鼻的高香,一副死腻着你的感觉,让你老远都要为它左右。绒花的香不艳不浓,有点不为所动的高傲,它视一切如无物,纵使是空气使人窒息的炎热盛夏,它依旧唯我独尊,在枝头上轻轻地漂着,抒发着自己与世无争的淡雅情怀。


记得那年,我在外地和别人说起故乡的绒树开花时,他们竟都笑我,说榕树也开花吗,有谁见过榕树的花开什么样子?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向他们描述,故乡的绒树和其他的树不一样,树身不是特别直地向上生长,而是约两三米高便开始向四周伸出枝桠,甚至有的还不足一米就开始呈扩散状;树皮略显粗糙,灰褐色有细小的斑点,树龄越老则颜色越深;叶为复叶互生,羽状,像鸟的翅膀,风吹时特别好看,还有着白天展开夜晚闭合的特质,十分奇异;花淡红色或粉色,很多花簇拥在一起开放,花萼管状,有柔毛,花丝细长,花开的样子有如一把微型的扇子。可是,任我如何解说,愣是没人相信。那时候,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所有的解说仅限语言。我们只顾及解释和反对,却不知道所说非同。而我也不知道,两种树只是音同却不同字,这也让我后来想起,当年所学的课本中就有榕树一文,而我也曾把它和故乡的绒树对比,发现它们有着很多的不同之处。我还为此提出疑义,却没想过这两种树的写法。等我发现是不同的字的问题时,已经是多年之后。而我当时还忽略了另一个问题,他们是北方人,他们那里根本没有这种树木。当然,即便是榕树,也是会开花的,不过它的花开得比较隐秘,不易觉察,不像绒树的花,开得那么欢畅、那么豁达,铺天盖地,以致连那诱人的羽状叶子都黯然失色!


其实,我对绒树的喜欢,更多的时候并不是因为它的花,而是它那庞大的树冠,总能投下巨大的阴影,为我们遮住太阳的光射。我贪恋着它的阴影,在盛夏时节,随便扯张旧报纸或者拿个蛇皮袋子,往绒树下一铺,就可以躺下身体睡得不管不问,直到晚饭时被寻来的家人唤醒。如是听老人讲古,更是连晚饭都可以忽略了。年龄稍长,喜欢看书,携一本书,拿着凉鞋坐了,或骑着桥栏,或倚着树干,或躺在蛇皮袋上皆可。无风或极热的日子,看不下去书,便攀上树干,一纵身跃然水中,几个深猛扎过,或几个水漂打完,再次回到树下,捡起书来,那种畅然自是现在的空调不能比拟。


有时,我们也会在绒树下钓鱼,一边嗅着淡淡的花香,一边欣赏着水中的倒影,以及在水中一起一伏的鱼漂。那时候的水很清,以致连水下游动的鱼儿都清晰可见。它们你来我往地争夺着鱼饵,偶尔还会在接近水面的地方翻起一个又一个的水花。通常,我们一边钓鱼,一边撒着欢地大呼小叫。或是树上的绒花跌落水中,会有很多浮鱼来抢,那时我们就会把鱼钩拉起到离水面最近的部位,逆着水流泛动的鱼钩也会吸引浮游的鱼,特别有一种叫餐条的鱼,最容易咬钩,也最容易钓到,但是这种鱼很小,而且一旦离开水很快就会死掉。所以,我们大多时间仍是把钩下到深水里,钓鲫鱼、昂刺,运气好时也能钓到鲶鱼。


我知道,我如此喜欢绒树,对它津津乐道,不过是对那段成长岁月中美好时光的贪恋。我对绒树并没有太深的了解,不知道关于娥皇、女英和虞舜的爱情故事,也不知道它有“言归于好,合家欢乐”的寓意,及“合欢花象征永远恩爱、两两相对、是夫妻好合的象征”。我一直没有把它当作合欢,尽管它们现在作为行道树,在城市的街道两侧生长,但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它一直是故乡开着绒花的绒树。当我们随着年龄的增长,离开故乡,开始成为一些人嘴里的异乡人时,我才渐渐明白,那些在岁月里跌落水中的绒花和我们原来是一样的,大家最终都会随着水流四散漂去……


很多年后,再次回到故乡,蓦然发现村头那几棵标志性的绒树已经不知了去向,像那些年曾给我们讲古的老人,也都不知不觉地从生活的印迹里抹去了踪迹,只留下一些模糊却又可供回忆的往事。


现在,村头的绒树已经没有了,但是我却有了很多可以知道它们的途径,从电脑到手机,无论音像还是文字,都可以很轻松地找出它们的影子。现在,我可以很容易地告诉远在北方的朋友了,当年的争论原本毫无意义,这世界太多的东西我们根本无从知晓,我们知道的也往往是表面的,那些隐藏在事物之下的内容,远非我们凭一个人的直观可以了解的。而我们常常陶醉在自己所知的那个层次,从而放弃了对更深刻事物的探索。我们通常挂在嘴上的是“人生最大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战胜自己才会有最终的自由与快乐”。事实上,我们又有多少人在想法设法地抵达自己的内心,而不是停留在短暂的自我满足?


暑假的时光总是因为我们的贪恋而过得极快,当绒花开始落下,随着水流远去,我们自由的得天得地的日子也就结束了,无论愿意与否,都得收拾起心情,在接踵而来的日子里重新回到校园,回到禁锢自己的教室里。只是,我们都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似乎整个暑假只是一晌清欢,刚睁开惺忪的睡眼,就不得不开始另一天的生活。可人生就是这个样子,它并不会因为谁年轻,就留下足够你准备的空隙……


萝藤:隐居乡野的草药之王




从芄兰到萝藦,要走多远的路才能抵达我的故乡?


我不知道,在故乡,我们既不知道它的名字是芄兰也不知道另一名字叫萝藦,这两个名字对于我们来说,太遥远,太雅致,太不像乡村的事物。通常我们直呼它荷瓢,也有的村子喊它为婆婆针线包。


荷瓢之称,概因其果近乎荷包状,成熟裂开后一分为二,仿如两只小水瓢。小时候,我们常把它飞尽了种子的外壳当作小船,放在水上漂流,而且和纸船不同,它即使翻入水中捞出来照样可以漂,丝毫不受影响。现在想来,它也可能是雀瓢的误读。不过,对于这种乡野产物,不同之地本就有许多各不相同的称谓,谁又会去在意和分得那么清楚呢!


至于婆婆针线包,这个说法我们也是认同的。不说其外形了,单看那果壳内的种子,你就不能不说它是一把把的针线深藏其中。小时候我们到处寻找这种果实吃,它们垂在叶下,翠绿的带有斑点的果皮里包着白嫩白嫩的絮状瓤,放在嘴里一嚼,会有乳白色的果浆流出,香脆甘甜,鲜嫩中带着淡淡的草木香味。一度,这种果实成为我们秋天里最抢手的食物。那时候,我们经常寻觅这些可食的野生植物,如:白茅的嫩芽、茅根、龙葵果、灯笼果,苘陀等等,像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乡野小子,对于野生植物的熟悉程度,最基本的认识就是可以吃或不可以吃。我们从未想过它们是否具有中草药的身份,对身体都有哪些益处。凡能吃的野草对于我们,都是饭桌之外用来打牙祭的最好食物。


我们对于普通的草药多少也知道一些,不过,这种理解也多是集中在身体发肤受到侵犯之后。比如夏天为防蚊虫叮咬,最常见的方法就是用艾草薰,只是点燃的艾草不仅薰蚊虫,也薰我们自己。被蚊虫叮咬之后用切成片状的蒜头涂抹,效果也很明显;如被蚂蚁或蜜蜂蜇伤,掐以半枝莲揉碎涂抹即可,当然仙人掌更好。此外还有一些乡人皆知的常识:无花果可以治腹泻,槐花茶可以清热,野棉花可治肿毒,荷瓢汁可以去猴子,这里说的荷瓢就是萝藦,猴子就是长在皮肤上的一种叫“疣”的东西。说到荷瓢汁,我就不得不说起自己当年的经历,为此我没少挨过母亲的揍。在乡村,孩子被父母揍算不上是件事,自古就有“不打不成材”、“棍棒底下出孝子”之类经典的教训。所以,我们在正该调皮的年龄挨揍,就像吃饭一样简单。可是为摘食荷瓢被揍,想想真是有些亏,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自己不偷不抢,正大光明地寻了点打牙祭的东西,既没给家里添麻烦,又解了没水果的馋,本来是件好事,却好事多磨地挨顿打,那委屈真的欲说还休。不过,当我们看到衣服上留下的那一块块无法洗掉的灰色斑纹时,才发现自己被打真的活该,也就慢慢释然了。尽管如此,接下来依旧不长记性似的,每每在沟边的芦苇丛或者长满荆棘的矮树林里见了,仍忍不住地去摘,然后回家再次接受惩罚。如此地循环往复,直到慢慢增长的年龄把我从所在的儿童群里薅出,才算彻底地告别了荷瓢。


尽管,我仍习惯于荷瓢这个名字,但还是要把它看成是萝藦的乳名,或者置身乡野的外号!


萝藦是一种攀附性草本,一般生长在沟壑边,芦苇和灌木丛中。这些大家不常去的地方,恰恰显示了萝藦的隐秘性,它不像那些随处生长的杂草,没有选择,逮哪儿就在哪儿疯狂地生长。萝藦不,它选择出生地,并且不事声张,它静静地隐居一隅,只为更好地保证自己的后代,让生命得以延续。如果说这是它的无意之举,然而,也正是它的这种生长方式,保存了一株草药全草的完整性!


印象里,萝藦不只在春天生长,几乎每个季节都在生长,六七月份了还能看到刚长出不久的新苗在地面上匍匐。它的成长过程像所有的攀附性植物一样,从嫩芽到抽叶,然后伸出攀爬的触手,一点点向前探出,一路上凡有枝有茎的事物都是萝藦借助向上的力量!这种不绝的攀缘,或许只是它的本能,是否有其他的原因,我并没有感觉出来。它似乎对于自己生长的高矮,粗壮与否并不特别关心,对向阳或者背阴也没有太多要求,无论在哪儿,只要活着它就会在该开花的日子开花,该结果的时候结果,不像有些特征明显的植物,如向日葵、含羞草、木芙蓉等,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格。


萝藦的生长环境对我们来说,有些不爽,在采摘它的果实时还会有所顾忌。它攀爬的树丛中往往会有种叫毛辣子的东西,一不小心就会弄得浑身刺痒,凡被辣处,无不立刻红肿,奇痒无比不说,还不能用手挠,越挠越痒,直至挠出血来,依旧不忍罢手。而在芦苇丛中,通常也会有种叫拉拉秧的攀藤性草本,茎上长满小刺,只要被其挂上,往往越缠越紧,所以,每次想到这些东西,我的手臂和腿上经常会有一种因恐惧而痉挛的感觉。家长们从不阻止我们采摘萝藦的果实,但是对于我们在芦苇丛中掏鹪鹩窝的事,却是极其反感。他们并不是从所谓的生态环境平衡考虑事情,只是觉得我们这么做有些伤天害理,因此,他们的反对也是极其严厉的,小则巴掌伺候,大则棍棒招呼。在芦苇丛中,无论摘萝藦还是掏鹪鹩窝,我们都会受到鹪鹩和其他鸟类的攻击,尽管它们只是围着,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声音向我们哀鸣,尽管我们并不害怕它们,可是在浓密而显得阴森的芦苇丛中,那种与生俱来的恐惧感还是会令我们不寒而栗,为了躲避就拼命地向芦苇丛外挣扎,这个时候,拉拉秧的重要性就显露了出来,只要被其挂上,就会越挣越多,以致一大片的芦苇纷纷倒向我们,甚是吓人,可是越紧张越挣不脱,越挣不脱越着急,为了顺利逃跑,大家都顾不得身体的疼痛,最终跑出来时,脸上、手臂、腿上,往往是一道摞着一道的血痕。鹪鹩等鸟并不会因为我们逃出芦苇丛而拉倒,总是要追上一阵子,直到我们逃进村子……


小时候,我们除了对萝藦的果实感兴趣,关于它的根、茎、叶片,或者藤蔓是否具有医药的价值,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一般的情况下,我们还是会躲避它们,因为无论折断哪个部位,都会有一种奶白色的汁液流出来,粘粘的,而这也让我明白了,它为什么会有奶浆草的称呼。我也由此明白了,为什么长辈们常说我们也是草,甚至连草都不如,像我们的名字,不同的长辈总是用不同的方式称呼,如祖母口中的乖孙孙、心肝肝,到了叔伯们口里则成臭蛋蛋、鼻涕虫,而同伴的外号就更不用说了,今天起了二傻,明天又成了三疯,总之什么难听起什么。


不过,对于萝藦的草药之王这个称号,说实话,如果不是今天写作,我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像那些隐居在乡村一隅的萝藦,相信它之所以避开繁华的植物,也一定是为了不让自己的行踪外露。用现在的话来说,它们是有道行的隐者。真实地感受到萝藦的药用价值,是在不小心割伤了手,或者碰破了皮后,只要用萝藦的汁液往伤口上滴了,伤口的血就会慢慢止住。当时,我们不懂这是为什么,现在读了药书才明白,萝藦的汁液有消肿解毒的功能。另外,在《本草汇言》中,萝藦就被称为“草药之王”:“萝藦,补虚务,益精气之药也。此药温平培补,统治一切劳损力役之人,筋骨血脉久为劳力疲惫者,服此立安。然补血、生血,功过归、地;壮精培元,力堪枸杞;化毒解疔,与金银花、半枝莲、紫花地丁共效验,亦相等也。”萝藦以块根、全草和果壳入药,有补气、壮精、补血、清热、消肿等功效。如此详尽,我们竟然往往忽略。不过,对于当时的农村人,又有多少读过《本草纲目》或者其他书籍呢?其实,在乡村,所有的草本植物几乎都有不为人知的功能和药理效应。只是,有的已经被我们发现,有的依旧默默地隐身在众多的杂草丛中罢了。现在,城市正在以日新月异的节奏向乡村侵入,它的推进让乡村原本的优势越来越不明显,正是这种转变的过程,一些草慢慢地失去了抵抗力,一步步退出了乡村,直至消失。乡村的孩子也因为城市生活的影响,不再像当年的我们,那么自由,那么调皮,可以在田野上玩得那么尽兴。每个家庭对他们的期望越来越高,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不但没有提高他们的体质,抵抗的能力反而有日益低下的趋势。我一直觉得自己当年的身体之所以比现在的孩子好,应该和我们生活中的野草有一定的关系。人类和植物本就是相互依赖着生存,如果一方一定要侵占另一方的空间,最终的结果肯定是相互伤害。而人类往往不在乎伤害,直到发现危害出现在自己身边,才会回过头来寻找问题的根源!


如今又是八月了,可是我能看到萝藦的机会少了很多。小时候,村子里到处是清澈的沟壑,流水、芦苇、杂树,以及长在沟壑边上的各种野草。因此只要用心就能看到萝藦,它们从春天生长,张开仿如心形的叶子,伸着触手攀爬,在夏天开出丁香般细小、簇生的淡紫色花朵。八月中和九月初的时候,萝藦的果实可以食用的,过了九月之后,果实慢慢老熟,渐渐有些从中间裂开,在壳完全干了后,种子就成了带翅的天使,像蒲公英似的随风飘散。而裂开的果壳仿佛守望在枝头上的鸟雀,盯着安全着陆的孩子。这个时候,我们就会觉得,我们的命运和萝藦是一样的,年青时聚在父母的身边,被父母保护着,成年后,开始走向四面八方,然后开花结果,离父母越来越远,甚至天隔一方。


苦瓜:慢慢习惯的人生滋味


壮志



如果,我把苦瓜当作一种美食,单身边反对我的人就不下一个巴掌。但它确有很多爱者,这不仅是它和很多家常菜的做法相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光我知道的就不下八种,如:辣炝苦瓜、苦瓜炒蛋、凉拌苦瓜、素炒苦瓜、肥肠苦瓜、密汁苦瓜、蒸肉苦瓜、苦瓜排骨汤等等,或许还有更多,但我吃过,能做的也只有这几样了。


对于苦瓜,我得先声明一下它的两个品种,一种是水果,也称锦荔枝,样子稍小,椭圆形,家乡人常称其小名——癞葡萄,也有癞瓜之说,概其状如葡萄,皮如癞蛤蟆吧,而那突起在表皮上的疙疙瘩瘩,的确非常惹眼。尽管如此,这东西却非常好吃,成熟后,果瓤红艳而爽目,味道甘甜怡人,食之难忘,这也让我想起为什么江南的一些地方常常称之为红娘。此外,这种苦瓜还有两个派头十足的名字——黄金瓜和金铃子,当它成熟的时候,色泽金黄,尾部悬坠着一根仿如绿色丝线的茎,看上去有如一个垂着的黄金铃铛,十分诱人,令人垂涎欲滴。而且这种苦瓜没人用来做菜,也不是专门辟地种植,多是五月间种植,随手埋在菜园边上,或其他架下,任之出土,攀爬,开花,结果,在七八月份成熟之后摘了食之。


苦瓜的另一个品种就是市场上普遍存在的,同样称癞葡萄,不过它是蔬菜,个头稍大,长椭圆形,绿色,表皮上同样有疙疙瘩瘩突起。我一直觉得癞葡萄是另一个品种的小名,凉瓜就应该是它的小名,因其性寒,有清热去火之效。而它被称为癞葡萄就是它那同父异母的兄弟的因素,或者是对它的误读。我一直觉得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脾性相同,皮肤相同,只是因为种植时间的关系,身体和心理略有差异。


我所知道的有关苦瓜的八种做法,指的是第二个品种。以前,苦瓜属于应季蔬菜,每年三月种植,五月份才开始上市,现在的大棚种植几乎推翻了所有的蔬菜种植概念,所以,我们对应季蔬菜的说法也开始不知不觉地忽略了。


想起应季蔬菜这个词,我就会不由得想起苦瓜,对于它,我还有一个隐瞒了十多年的秘密。那时是五月,我刚写副刊类散文不久,应一个外地副刊编辑之约,写一篇时令散文,巧的是我正好读了一个作家的关于苦瓜的文章,觉得这样的东西自己也能写,太简单。于是就把母亲给我送槐花的事改成了送苦瓜,虽然那时我还没有开始食苦瓜,甚至也没在市场上看过苦瓜长得什么样子。文章一挥而就,也很快收到了样报,之后一段时间,那样的文章,我几乎不费什么力气,到处开花,这让我觉得天下文章也不过如此。只是我不知道,那样的文章毫无生命力,纯粹为报刊补白而已。不解的是,文章发出来后,那个编辑便不再向我约稿子了,我有些纳闷,却不好意思问她,更不好意思再给她稿件了。现在想来,应该是她读到了我文字后面的空白,一个没有真实经历的人,是无法在生活的痕迹里找到生命意义的。因为这件事,我一直觉得欠她一个道歉,她满含真诚地向我约稿,我却用一个毫无意义的动作忽略了对她的尊重!


后来,我慢慢发现自己对待写作的态度有些问题,随后一段时间我停止了写作千篇一律的文章,我不能以如此的方式敷衍自己,那不仅是对编辑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我不怕揭开隐私,暴露自己的本性,一个能把自己藏得滴水不漏的人是可怕的,仿佛让我们看一个无底的黑洞,在那里你什么都看不到,更不去想情感的共鸣以及可供信任的依托。尽管如此,我仍然觉得自己是个不可被原谅的人。我有一颗可以认识到自己错误并及时进行纠正的心,但我不会由此改变性格,成为他人想要的那种人。有时,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苦瓜相似,无论你把苦瓜做成什么样的菜,它的苦都会留在那里不息不灭。


为了改变自己对苦瓜的无知,我决定去市场里对它进行重新认识。那时候,市场上的苦瓜售价还比较贵,也不像现在这么多,或许是当时从外地进来,也或者是没有现在这么多蔬菜大棚的缘故吧。当卖蔬菜的小商贩把苦瓜拿到我的面前时,我一下子就想起了癞葡萄,它们太像了,除了个头和身材有些大小的差异。一说起癞葡萄我就想起了姥姥和姥爷,两位老人都是善良而热心的好人,他们对待每一个孩子的疼爱都视如心头之肉。小时候,我每年的暑假都是在他们家渡过的,如今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他们先后离开我也有十年了。我就是在姥姥家过暑假的时候,认识了癞葡萄,那时候乡下很少见到这种东西,而他们家的癞葡萄,也是我三姥爷家的小姨从上海带回来的。小姨在上海的大姥爷家待过一段时间,她不仅带回了癞葡萄、带回甜高粱的种子,还带回了大上海的作派,连说话方式都和当地人格格不入。我自然管不了那么多的事情,能在那时候尝到如此稀罕的食物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苦瓜虽有两种,但它们却有很多共同之处,如:葫芦科,苦瓜属,一年生攀援草本,蔓生植物,多分枝;茎、枝被柔毛;卷须纤细,长达几十厘米,具微柔毛,不分歧;叶互生,为掌状深裂5或7片;叶柄细,初时被白色柔毛,后变近无毛,长4-6厘米;花小,黄色,雌雄同株。如此,不用同父异母来区分他们的性格,又用什么来形容更好呢!


对于苦瓜的种植,我了解不多,凭印象应该没有太高的要求,而且也不会特别挑剔土壤。否则,凭我姥爷家的那种又粘又粗的黑土地,以及三十多年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家境,绝没有伺候过于高贵事物的能力。那时,农村的生活条件虽略有好转,但距离供养奢侈品的水平遥不可想。


第一次炒苦瓜,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我按之前文章中所写到的样子进行操作,将青翠的苦瓜剖开,挖去瓤和种子后切成条,配以红辣椒片进行炒制,猛然一看,颜色的确诱惑,然味道截然不同,完全与我在文章中所描写的感觉不同,满口的清苦之味,此种苦和茶叶不同,茶叶有回味的甘,苦瓜不回甘,只有沁人肺腑的苦,苦得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和我在姥爷家吃的癞葡萄相比,简直就是隔天隔地的区别!


那次以后,我很长一段时间再没食苦瓜,它的苦牢牢地占据着我的内心,让我无半点非分之想。想不到,一次简单的聚会又彻底颠覆了我对苦瓜的认识。那是参加文友举行活动之后的小聚,偶见一盘凉菜,仿如青瓜样的薄片浸在水中,清亮鲜绿,十分诱人,随即夹食,不但清脆爽口,还凉凉的,带着甜味,只在咀嚼中稍有清苦之感。忍不住问了朋友,才知是苦瓜的另一种做法,称为蜜汁苦瓜。事后知道,这道菜的做法是最简单的,将生苦瓜去皮,削成薄片,然后置冰冻之,以减少苦瓜的苦味,尽量留住苦瓜中的营养。吃的时候,有的以苦瓜沾碗中的蜂蜜,有的直接将蜂蜜浇在苦瓜上食之。说是蜜汁苦瓜,可我总觉得那甜味应该不是蜜汁,商人重利,怎么可能舍得在如此的小本中使用蜂蜜,能用上好一点的冰糖就已经不错了。当然,也不能一棒子将所有的饭店全部否定,毕竟不同的饭店用料不同,还是有讲究的店家!


接下来的日子,吃到苦瓜做的菜品越来越多,也从而知道了苦瓜的许多做法,竟真的慢慢喜爱上了它做的菜。苦瓜炒蛋在我们家是最普遍的做法,通常是将洗净去瓤的苦瓜切成片,放入切碎的辣椒,然后将锅加热放少量油,把苦瓜和碎辣椒一起倒入锅中,放入食盐翻炒几下即可,再加入打匀的鸡蛋,翻炒至熟,偶尔也把苦瓜切成丁,放入鸡蛋中连同盐一起搅匀,再用此法炒制,这种最简单的做法,不仅吃起来鲜辣清淡,脆香可口,还几无苦味!


凉拌苦瓜、素炒苦瓜和辣炝苦瓜我们家一般不做,这三种做法,遭到了爱人和女儿的一致反对。她们嫌凉拌苦瓜和素炒苦瓜只有个好品相,很难下咽,辣炝苦瓜更是无法接受,直喊嗓子受伤。虽然我比较喜欢这种香辣而又清苦的味道,但是大局为重,除了她们母女不在时偶尔为之,其他时间还是以大家共同接受的方式制作。蒸肉苦瓜和苦瓜排骨汤也是只做了一次就戛然而止,浅尝之后再也没人愿意品评,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苦,用两个字则是太苦。反正儿子不吃,做得再好也不吃,所以也就不用他再表态。唯有肥肠苦瓜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一道菜。制作肥肠苦瓜通常要加上少量的辣椒和蒜头,这个时候爱人和女儿不再反对。苦瓜切成小段,肥肠切成圈状,待肥肠炼出香味,加入辣椒、蒜头、苦瓜以及适当的配料,至汁完全炼透,苦瓜也已熟软,此时起锅,肥肠的香味完全浸入苦瓜,而苦瓜的苦也相应渗入肥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颜色黄绿相间,食之肥软嫩香,满口流油,自是别有一番风味。此时,平日里连沾也不沾苦瓜的儿子也会伸出筷子,当然,他只挑肥肠,问之则说,管它呢,好吃就行!


我知道,我之所以觉得苦瓜不再像最初时那么苦,其实,不是苦瓜的味道变了,苦瓜还是苦瓜,而我的习惯已经开始改变,我习惯了把这种清苦的味道和人生的滋味融通在一起,像我当年初饮茶时一样,苦过之后便习惯了,习惯了便不再觉得恐怖了。


其实,人生不就是一种慢慢地习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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