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焊后热处理1. 热处理是为了降低焊接接头的残余应力,改善焊缝金属的组织与性能。热处理过程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 2. 下列焊接接头焊后应进行热处理: 2.1壁厚>30mm的碳素钢管子与管件。 2.2壁厚>32mm的碳素钢容器。 2.3壁厚>28mm的普通低合金钢容器。 2. 4耐热钢管子与管件(第603条规定的内容除外)。 2. 5经焊接工艺评定需做热处理的焊件。 3. 凡采用氩弧焊或低氢条,焊前预热和焊后适当缓冷的下列部件可免做焊后热处理。 3.1壁厚小于或等于10mm,管径小于或等于108mm的15CrMo、12CrMo钢管子。 3. 2壁厚小于或等于8mm,管径小于或等于108mm的12CrMoV钢管子。 3.3壁厚小于或等于6mm,管径小于或等于63mm的12CrMoWVB钢管子。 4. 焊后热处理一般为高温回火。 常用钢材的焊后热处理温度与恒温时间见表604。 5. 热处理的过程中,升温、降温速度规定如下: 5.1升温、降温速度,一般可按250×25/壁厚℃计算,且不大于300℃/h。 5.2降温过程中,温度在300℃以下可不控制。 6. 异种焊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应按两侧钢材及所用焊条(焊丝)综合考虑。 7. 热处理的加热宽度,从焊缝中心算起,每侧不小于管子壁厚的3倍,且不小于60mm。 8. 热处理时的保温宽度,从焊缝中心算起,每侧不得小于管子壁厚的5倍,以减少温度梯度。 9. 热处理的加热方法,应力求内外壁和焊缝两侧温度均匀,恒温时在加热范围内任意两测点间的温差应低于50℃。厚度大于10mm时应采用感应加热或电阻加热。 10. 热处理的加热测温必须准确可靠,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所用仪表、热电偶及其附件,应根据计量的要求进行标定或校验。 11. 进行热处理时,测温点应对称布置在焊缝中心两侧,且不得少于两点。水平管道的测点应上下对称布置。 12. 焊接接头热处理后,就做好记录和标记,并打上热处理工的代号钢印或永久性标记。 五.质量检验1. 重视焊接质量的检查和检验工作,实行焊接质量三级检查验收制度,贯彻自检与专业检验相结合的方法,做好验评工作。 焊接质量检查,包括焊接前、焊接过程中和焊接结束后三个阶段的质量检查,应严格按检验项目和程序进行。 2. 焊接接头分类检查的方法、范围及数量,按下表进行,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接接头分类检验的项目范围及数量
注:1)经焊接工艺评定,且具有与作业指导书规定相符的热处理自动记录曲线图的焊接接头,可免去硬度测定。 2)经焊接工艺评定,且按作业指导书施焊的锅炉受热面焊接接头,可免作割样检查。 3)钢结构的无损探伤方法及比例按设计要求进行。 4)烟、风、煤、粉、灰等管道应做100%的渗油检查。 3. 1观检查不合格的焊缝,不允许进行其它检查。 2.2需做热处理的焊接接头,应在热处理后进行无损探伤。 2.3焊接接头的射线透照或超声波探伤按下列规定选用: (1) 厚度≤20mm的汽水管道采用超声波探伤时,还应另做不小于20%探伤量射线透照。 (2) 厚度>20mm、且小于70mm的管子和焊件射线透照或超声波探伤可任选其中一种。 (3) 厚度≥70mm的管子在焊到20mm左右时做100%的射线探伤,焊接完成后做100%超声波探伤。 (4) 对于焊接接头为Ⅰ类的锅炉受热面管子,除做不少于25%的射线透照外,还应另做25%的超声波探伤。 2.4合金钢件焊后应对焊缝进行光谱分析复查,规定如下: (1) 锅炉受热面管子不少于10%。 (2) 其它管子及管道100%。 (3) 光谱分析复查应根据每个焊工的当日工作量进行。 3. 割样或代样的检查结果若有不合格项目时,应做该项目不合格试样数量的双倍复检。 4. 无损探伤的结果若有不合格时,除对不合格焊缝进行返修外,尚应从该焊工当日的同一批焊接接头中增做不合格数的加倍检验,加倍检验仍有不合格时,则该批接头评为不合格。 5. 对于不合格的焊接接头,应查明原因,采取对策,进行返修。返修后还应进行检验。 6. 热处理自动记录图异常应做硬度值抽查。被查部件的硬度超过规定范围时,应按班次做加倍复检并查明原因,对不合格接头重新做热泪盈眶处理。 7. 焊接检验后,应按部件和整体分别统计出无损检验一次合格率,以反映焊接质量状况。其计算方法可按下式进行: 无损检验一次合格率=(A—B)/A ×100% 式中 A——一次被检焊接接头当量数(不包括复检及重复加倍当量数); B——不合格焊接接头当量数(包括挖补、割口及重复返工当量数)。 当量数计算规定如下: 8.1外径小于或等于76mm的管接接头,每个接头即为当量数1。 8.2外径大于76mm的管子、容器接头,同焊口的每300mm被检焊缝长度计为当量数1。 8.3使用射线探伤时,相邻底片上的超标缺陷实际间隔小于300mm时可计为一个当量。 质量标准 1. 焊缝外观检查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焊缝边缘应圆滑过渡到母材,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尺寸见下表。 1. 2焊缝表露缺陷应符合下表要求。 1. 3焊接角变形应符合下表规定。 1. 4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得超过以下规定: (1) 锅炉受热面管子:≤10%δ+1mm。 (2) 其它管道:≤10%δ且≤4mm。 2. 焊缝的无损探伤检验及结果的评定应按照以一标准进行。 2.1承压管道: (1) SD143—85《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缝射线检验篇)》。 (2) SD67—83《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焊缝超声波检验篇)》。 2. 2容器及钢结构: (1) 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2) JB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各类焊缝的质量级别规定见下。 3.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结果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4. 焊接接头折断面和金相宏观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5. 1金相微观检验合格标准如下: 没有裂纹。 5. 2没有过烧组织。 5. 3在非马氏体钢中,没有淬硬的马氏体组织。热处理后焊缝的硬度,一般不超过母材布氏硬度HB加100,且不超过下列规定: 合金总含量<> 合金总含量3%,HB≤300 合金总含量>3%,HB≤350 已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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