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对2017年全民关注刑事案件判决的反思

 anyyss 2018-02-01

 

于欢故意伤害案:因欠高利贷未如约还款,于欢和母亲苏银霞遭遇十余人登门催债,于欢持尖刀捅刺,最终致杜志浩等人一死三伤。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宣判,认定于欢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维持原判附带民事部分。

 


2017年,“于欢故意伤害案”入选中国十大刑事案件之首,此案几乎全民关注、其案情疑难复杂、审理难度大,且最终审判结果具有重大突破和借鉴作用。中国十大刑事案件中,还有“内蒙古农民收购玉米案”、“赵春华涉枪案”等也是民众关注度高,二审改判幅度较大的案件。在此,也令小编想到曾经轰动全国的许霆盗窃案,一审判无期徒刑,后最高法核准,二审改判五年有期徒刑。诸如此类案件,就一审的判决来说,和我国民众对司法的预期有出现了很大差距。

 

2017年已经成为过去,也得对一年来几起典型案件所引起的公众反应进行反思:


一、犯罪、刑罚的实质


从实质上来看,犯罪是指我国公民认为“应当动用刑罚来予以禁止的行为”。在犯罪中,小编觉得不得不介入本国国民的价值判断。也就是说,为了国民普遍认为更有意义的价值,而牺牲另一部分价值的行为是合理的,是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说应该减轻违法的评价,从而处于较轻的刑罚。

 

在此,有人认为,民众不应该干预司法。这在每一个国家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民众怎么可能不关心国家的审判活动,因为,也许某一天,自己也可能坐在被告席上。民众当然可以关注司法,并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们的法院要做的应该是独立审判,让舆论干预不了正常审判才是合理的、可行的。

 


二、案件结论的合理性、公正性优于法律的逻辑性


于欢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决书公布后,为什么会引起民众那么大的排斥,应引起司法人员的反思。在法律逻辑上,有很多观点认为,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就是这么规定的,一审判决从法律上讲没有问题。在此,小编不想过多的讨论我国刑法上正当防卫理论的问题(小编认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制度的理解过于狭隘)。想说的是,当依据所谓“正确的法律逻辑”推导出来的结论不合理时,是坚守自己所谓正确的法律逻辑,还是更应考虑结论的合理性、妥当性,而去寻找更加合理的法律逻辑。

 

小编认为,案件结论的合理性、公正性要优于法律的逻辑性。一个合法的行为,首先该行为必须符合我国现实生活内公民的道德规范意识范畴,刑法典中法条的概念必须能够在日常用语含义的框架内,并能进行无矛盾的说明、阐述,并且能够基本上容易让普通老百姓看得懂。一个典型案例,正如“于欢故意伤害案”,我国公民是通过判决书中所展示内容,来得知刑法的相关内容,而不会直接学习犯罪理论来决定、指导自己的行动。

 


最后,小编认为, 2017年的几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在完全认定了事实之后,司法判决不能被民众普遍接受,应引起相关司法人员的足够重视。在相关司法工作中,一方面应遵照现行刑事法律的规定,严格落实罪刑法的原则;另一方面还应该不断摸索我国民众普遍接纳的价值序列,使刑罚更加合理,更加符合民众的道德规范意识,使每一起案件最终的判决都能得到公民价值规范的印证,从而使民众更相信司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