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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立足民生,拉高标杆,扎实推进妇幼健康事业深入发展!

 彼岸余生 2018-02-02

2018年全国妇幼健康工作会议
发言材料之三


2017年,浙江全省出生人口74.6万,同比增长12.9%;孕产妇死亡率4.54/10万,创历史新低;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产后访视率等巩固在95%以上,广大妇女儿童获得感不断增强。


一、以强化政府责任为保障,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将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健康浙江、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等重要内容,加大各级政府重视力度。

一是推进体系建设。推动每个市、县(市、区)建有1所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近三年省财政累计投入两亿元用于妇幼体系建设。浙江省现有妇幼健康服务机构104家,“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建、改扩建30家。

二是推进资源整合。坚持“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深度整合,市级机构全部完成,县、乡级机构整合完成率94%。

三是推进资源下沉。通过组建医联体、全托管、重点托管、对口支援等,省、市级优质妇幼服务资源逐级下沉。创新资源下沉模式,积极开展妇幼专科联盟、高校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水平医联体、区域医疗共同体等有益探索。


二、以保障母婴安全为重点,全力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

面对孕产妇数量和高危比例增加的严峻形势,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把保障母婴安全作为重中之重。

一是细化风险评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落实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五色”分级评估,做好分级标识、规范管理流程。

二是加强分级管理。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做到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健全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转会诊和指导协作机制,畅通转会诊渠道,确保危重对象能够及时得到有效转诊。

三是明确划片管理。设立若干个省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开展划片管理,成立省级救治专家组。市、县两级均设立了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省共建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13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05个。


三、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扎实开展妇幼惠民项目

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深化妇幼公共服务内涵。

一是全面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将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纳入2017年浙江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检查人群扩展到城乡35-64岁适龄参保妇女,制定机构准入标准和操作指南、成立省级培训中心、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全年共完成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各105万人次,12余万可疑阳性病例得到了及时诊断和早期干预。

二是实行出生缺陷防治“六免”城乡统筹。实施“六免”政策(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补服叶酸、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发布全国首个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地方标准,婚检率、孕检率和产前筛查率巩固在9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听力筛查率和孕产妇艾梅乙检测率接近100%。加强出生缺陷贫困家庭救助,累计为123位患儿救助170万元。

三是深化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创建,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县9个。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儿童生长发育、心理行为和社会适应等方面加强干预,现有国家级早期发展示范基地3家、省级19家。


四、以加大改革创新为动力,激发妇幼事业发展后劲。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

一是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制定《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儿科医生待遇、促进儿科医务人员发展、加强儿科医生队伍建设等四方面配套政策,全省新增开设儿科门诊或病房医疗机构7家。

二是全面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以母子健康手册为载体,有机整合孕前和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打造“一条龙”服务链。加快省级妇幼平台建设、推进与各市平台互联互通、研发便民服务APP,提高手册使用的便捷性和实用性。

三是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最多跑一次”。母婴保健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病残儿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等事项接入省政府“最多跑一次”集成平台,按照“八统一”要求细化制定事项指南。出生医学证明实现部门信息互通和数据全省归集。




供稿:浙江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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