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认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所需 司法认定 【内容摘要】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主要包括正常的衣食消费、日用品购买、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各项费用,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开支。在审判实际中,法官应当综合考虑夫妻感情、夫妻家庭背景(职业、夫妻收入、消费习惯、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债务金额等情形,认定债务是否系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简要案情 2015年12月,债权人柯某借给债务人徐某6万元,月利率为5%,并签订汽车抵押借款合同一份。当日,债权人柯某向人徐某汇款5.7万元(已预先扣除一个月利息3000元)。 债务人徐某与张女于2004年登记结婚;2017年,张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法院判离。 另查明,债务人徐某有赌博恶习,成天在外赌博,有家不归,对家庭不顾。 本案焦点 张女是否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具体认定 文章来源:北京法院网重庆市五中院|戴秋汉、蔡保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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