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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法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取得“四证”的效力认定规则

 一山行人 2018-02-04
部分法院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取得“四证”的效力认定规则
来源:找法网 阅读:49133 发布时间:2015-04-09 15:05:29 相关知识: 合同生效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终止的效力技术合同效力撤销合同效力纠纷
  导读:四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没有取得四证的合同,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导读:“四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果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没有取得“四证”的合同,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没有明确规定,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曾有过规定,下面,就各地法院的规定分列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   10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11发包人经审查被批准用地,并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用地手续尚未办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宜将因发包人的用地手续在形式上存在欠缺而认定所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12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规模建设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经批准可补办手续,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二、201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2、如何认定未取得“四证”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在一审庭审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予以竣工核实的,可认定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三、2009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7.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超规模建设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起诉前补办手续的,应认定合同有效。   四、201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会谈纪要   (一)关于施工许可证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会议认为,在建设工程正式施工前发放施工许可证应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加强监管的一种行政手段,主要目的是审查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建设或者施工条件,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质,如果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理。因此施工许可证应属于管理性规范,非影响合同效力性的规范,而且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施工合同已经签订,因此,施工许可证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要件,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此前,1998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曾有过不同规定   二、关于合同效力的确认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发包方必须具有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承包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资质证书。凡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不具备上述条件而签订的建筑队工程承包合同,应认定无效。   五、2007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   10、施工许可证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关施工许可证的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影响合同效力性的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六、深圳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一、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以涉案工程无合法土地使用权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主张合同无效的,在开庭前涉案工程仍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许可证,应认定施工合同无效;开庭前已经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及上述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应认定施工合同有效。   七、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一、合同效力及主体   1、人民法院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应当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认定。   发包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而签订的施工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办相关手续的,可以认定有效。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取得与否,不影响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效力。   4、承包人跨行政区域承揽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因未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手续而认定无效。   八、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八条 发包人或承包人以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由,主张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九、2012年北京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十、2000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规定   10、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应确认无效;但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11.发包人经审查被批准用地,并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用地手续尚未办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宜将因发包人的用地手续在形式上存在欠缺而认定所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12.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规模建设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经批准可补办手续,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应确认合同有效。   13.对承包人超越建筑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如承包人具备《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可上浮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符的等级条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的,可按有效合同处理,并以合同约定的建筑资质等级结算工程款。但严重超越本企业建筑资质等级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4.承包人跨省区或跨市承揽建设工程,但未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手续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责令承包人补办有关手续,并由有关行政部门按规定处理,而不应据此认定合同无效。   广东高院《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2年〕   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二)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18.建设工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就该违法建筑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该施工合同有效。   十一、湖北高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2013年9月)   四、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34、建设工程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规范属于管理性规范,不是效力性规范,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十二、(2010)江苏省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审查   无论当事人是否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提出主张或抗辩,人民法院都应当主动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并在判决书中明确载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是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首要审查的内容。即使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与效力未产生争议,人民法院也应当就合同的性质与效力进行强制审查,不受当事人请求的影响。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   4、发包人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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