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除传统的纸质申报外,北京地税局提供更加便捷的电子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脑客户端和移动终端两种方式访问自然人网上办税平台,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电脑端电子申报 纳税人登陆北京地税局官网(www.tax861.gov.cn),先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下载安装“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注册、登陆后找到“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磁贴,填写报表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您可以选择“预填报表”服务,系统将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移动端电子申报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