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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工厂分配销售组织/分销渠道 – 枫竹丹青SAP博客

 昵称29460191 2018-02-12

一.说明

在SAP系统做销售,需将销售组织/分销渠道的组合与工厂进行关联,其中前者的组合用于销售业务,而后者(工厂)用于交货。销售组织/分销渠道组合下可以有多个工厂;一个工厂可以分配给多个销售组织/分销渠道组合

此项配置决定了工厂允许的销售方式,例如某些工厂只能零售;而某些工厂既可以零售又可以批发(需分配两组销售组织/分销渠道组合)。

分配方式有两种类型:

  • 销售组织、工厂都归属于同一个公司代码(Company Code),也就是公司自行销售,是最常见的销售模式;
  • 销售组织、工厂归属于不同的公司代码(Company Code),用于跨公司销售业务,例如销售组织归属于公司代码C200负责对外销售,而工厂归属于公司代码C100负责交货,此类订单参见《销售订单_跨公司销售》。

此项配置的前提:工厂已经配置,参见《定义工厂(Plant)》;销售组织/分销渠道组合在《给销售组织分配分销渠道》中进行定义。后台涉及的数据表是TVKWZ。

二.示例数据

项目

R/O

数据

销售组织

R

C100 枫竹北京销售组织

分销渠道

R

D1 库发渠道

工厂

R

C100 枫竹北京后勤工厂

(R/O列:R必输;O选输。)

表1 示例数据

示例数据的销售组织、工厂都归属于同一个公司代码C100。

三.操作

IMG路径

TCODE

SAP 用户化实施指南→企业结构→分配→销售和分销→分配销售组织-分销渠道-工厂

OVX6

表2操作路径

进入维护界面的方法有两种,均按表2所示:

1.  按后台IMG路径进入,如图 1所示,进入图2界面:

2.  在前台输入事物码OVX6,进入图 2界面。

图 1 后台路径

图 2 分配概览

图 2是分配概览界面,点击“新条目”按钮(),进入图 3界面。

图 3 新添条目

图 3是新添条目细节维护界面,按表1的示例数据依次填入各条目数据。确认无误后,按保存键()保存。

保存后如图 4所示,按返回键()返回到概览界面,如图 5所示,可以看到新建条目已在其中。继续按返回键()退出操作。

图 4 保存后界面

图 5 分配概览(新条目已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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