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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是奋六世之余烈,还是奋七世之余烈,吞二周而亡诸侯?

 好了明理 2018-02-14

西汉政治家贾谊在《过秦论》中说:“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意思是说,到始皇的时候,发展六世遗留下来的功业,以武力来统治各国,将东周,西周和各诸侯国统统消灭,登上皇帝的宝座来统治天下,用严酷的刑罚来奴役天下的百姓,威风震慑四海。六世,指秦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六代。然而,我以为,贾谊称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统一中国,威震四海,不够确切。应该是“奋七世之余烈”,包括秦献公。其理由如下:

秦始皇是奋六世之余烈,还是奋七世之余烈,吞二周而亡诸侯?

从秦穆公以后,在其他诸侯国进行封建改革的时候,秦国依然维持旧的奴隶制,使得秦国的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诸侯国。自秦厉公以后,即躁公(公元前442年至前429年)、怀公(公元前428年至前425年)、灵公(公元前424年至前415年)、简公(公元前414年至前400年)、惠公(公元前399年至前387年)、出子(公元前386年至前385年)几代国君统治时期,秦国日趋削弱,不断遭到外部打击,军事上屡屡失败。即秦孝公所说的“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守旧势力长期把持权柄,抱残守缺,极大地阻碍了封建制的发展,使秦国与致力于改革的其他诸侯国相比明显落伍了,这是秦国连续六代被动挨打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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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献公即位,意味着新兴的地主阶级取得政权。他在位二十三年,是秦国奴隶制彻底改革,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标志性人物。秦献公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正式废除人殉制。献公元年,就宣布“止从死”,正式明令禁止人殉制。虽然在秦穆公死时,这种野蛮的殉葬制度,就已受到人们的谴责,但在二百余年内,由于旧势力的强大和顽固,人殉制被没有被废除。

二是编制户籍。秦献公即位后十年,将全国人口按五家为一伍的单位编制起来,称为“户籍相伍”。这一编制具有重要意义,它取消了国人与野人的界限,凡秦国统治下的人民一律编入“伍”,在法律上承认了国人与野人处于同等地位,以便于征兵作战和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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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迁国都。秦献公即位后,就将国都从雍迁往栎阳,下决心战胜魏国,经营东北。因为关中东部的黄河西岸已被魏国占领,秦国要发展必须先把魏国赶出河西,而秦都雍远在关中西部,有鞭长莫及之感。栎阳在今陕西临潼栎阳镇东北12.5公里的武家屯附近,离魏国很近,又是商业贸易繁盛、战略要冲之地,史称“东通三晋,亦多大贾”,有利于同魏国的军事斗争。

四是推行郡县制。早在春秋时期,秦国就在边远地区设置带有军事性质的县,如“(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初县杜、郑,灭小虢。”战国初期,随着领地的变化,秦国不断增置县,如公元前456年就设频阳县,公元前389年又在陕设县。到秦献公时,又集中地设了数县,如公元前379年把蒲、蓝田、善明氏改建为县,公元前374年在栎阳设县,当时栎阳是秦国首都,在首都设县具有特殊意义,说明秦惩以周弊,下决心废除诸侯分封制,实行县制,这为秦并天下后推行郡县制,实行大一统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作了准备。

五是允许商业活动。秦献公七年,“初行为市”,明令允许在国都内进行商业活动,这与奴隶制下的“工商食官”有本质的不同,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也为商业资本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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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军事斗争取得初步胜利。在秦献公的治理下,秦国经济和军事实力明显增强,同魏、韩、赵的军事较量,已由失败转向胜利。秦献公十九年,秦国出兵向韩、魏进攻,大败韩、魏联军于洛阴。秦献公二十一年,秦军深入河东,在石门与魏国大战,斩首六万,取得大胜。公元前362年,秦国趁魏国与韩国、赵国大战之机,进攻魏国,在少梁大败魏军,取得庞城,俘获魏将公孙痤。

秦始皇是奋六世之余烈,还是奋七世之余烈,吞二周而亡诸侯?

秦献公卓有成效的改革和军事斗争,是商鞅变法的先导,是秦国图强的基础。因此说,秦始皇应“奋七世之余烈,吞二周而亡诸侯”。七世中,论作用和贡献,除了秦孝公、惠文王、昭襄王,其他秦王都无法与献公相比,况且献公做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对秦国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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