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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积”的归纳

 何处是他乡2 2018-02-17

建筑防火篇中有多个地方提到了“面积”的概念,很多同学总是把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净面积这几个相近概念混淆,下面就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14中涉及到的相关知识点归纳总结一下。


一、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了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所以,建筑面积是大于使用面积的。

建规关于建筑面积的规定比比皆是,如防火分区面积、占地面积等都是指建筑面积。


二、使用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建规中关于使用面积的条文归纳如下:


《建规》6.4.3:防烟楼梯间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4.5㎡。


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建规》5.5.28: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前室不宜共用;共用时,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剪刀楼梯间的前室或共用前室不宜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且短边不小于2.4m。


《建规》7.3.5: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建规》6.4.14-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


使用面积一般在前室中描述的比较多,出题人非常喜欢在这里挖坑,在遇到这种题目时,首先应该想到的考核点就是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是否混淆。


三、净面积

净面积和使用面积没有本质的区别,都可以抽象理解为地毯面积。


《建规》5.5.23: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的要求,并宜按5.0人/㎡计算。


《建规》5.5.24: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25.0㎡确定。


《建规》6.4.12:下沉式广场分隔后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


净面积主要出现在避难层、避难间以及下沉式广场等场所。大家在类比的基础上,细心做题加以巩固就可以轻松的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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