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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前的争论——兰亭论辨的逻辑陷阱

 平行线lly 2018-02-18

前几日偶然看到有些网友在争论有关王羲之《兰亭序》真假的问题。扯来扯去,还是扯到了50年前那场话语权利不平等的双方论证上。兰亭论辨,再一次摆在世人面前。

这场论证的双方,各自都拿出了各自的论据,然而,并没有哪一方能够拿出确切的证据。郭沫若和高二适先生,各自持有相对立的立场上,然而你方唱罢我登台,各自都没有一个确凿证据。郭沫若先生根据当时出土文物以及历史论证来推断兰亭序不是王羲之所作。甚至将兰亭序一文也否认为王羲之所作。因此,郭沫若从文书两方面否定兰亭序真实性。

但是这样的论证,存在一个严重的逻辑误区。

高二适先生的论证逻辑虽然堪称缜密,并无缺憾。但是,其论证围绕着郭沫若一派观点进行的反驳,并不足以证明兰亭序是真的,也无法举出真实的证据来证明。

事实上,高二适先生根本、也无需举出确凿的证据。因为这场论证因为郭沫若的质疑才被挑起。

在法律上,有一个名词叫“举证责任倒置”,他的意思是:

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而如果按照这个逻辑来说,这场论证,郭沫若如果想要真的去证明兰亭序是假的,就应该负责拿出真凭实据,而不能把同时期其他人的书法作品作为一个参照物,用这样不合乎逻辑严密性的推论当做真实的、确凿的证据。

所以,郭沫若这个时候,面临的处境,如果仅仅是为了质疑兰亭序的真假问题,尚可进行这样的推测和猜想。但是,要想坐实兰亭序是假的,如果没有真实的证据,恐怕难以令人信服。

所以,高二适先生的论证,虽然没有在兰亭序的真实性问题上做出确凿的论断,但是本来高二适就没有这个责任来进行论证。反而是提出质疑的郭沫若应该负责举证责任。

在网络上,也有不少支持郭沫若的网友,他们举出的论证,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一、文章的情绪不对。

不少人认为,兰亭序所反映的悲观消极情绪,与王羲之一贯积极进取的思想相违背,甚至不够正能量,因此,在情绪上,就不能和他一贯的思想情绪接上轨。

对于这一点,恐怕是牵强附会。王羲之一贯有积极进取的精神这个论点从何得知我们不知道。即便是从他宴会上的两首诗来看的话,也不足作为证据来否定其文是作假。

从王羲之所作的宴会诗来看的话,第一首大意,是说他为暮春的和气柔风而欣然歌咏,为祭祀天雨而兴奋舞蹈,于是邀约友人在土丘上放怀抒情。第二首大意,是进一步说在万类生发的春天,他放眼天际水滨、寥原朗野,明白了许多道理,赞叹伟大的自然造化之功;他感受到万物萌动中的种种声息,为眼前尽是崭新的生机而畅快。

但是,宴会诗所做的诗歌情绪并不能决定王羲之作序时候的情状。而且宴会诗往往是有固定的套路和情绪路数的,大多是为了唱和应答之作。配上歌舞,娱以自乐。

但是,序这种文体相对于宴会诗来说,束缚并不多,所反映的情绪状态必然是立体的,多面的,复杂的,矛盾的。

实际上,兰亭序所反映的情绪,也并非单一扁平的消极厌世,亦有其积极一面。如果细致解读的话,王羲之的序文丝毫没有消极情绪,只是感慨人生短暂。因为宴会的畅快、欢乐而勾起人生短暂、快乐短暂的丝丝情愫,有何消极情绪?

在对于老庄消极思想的批判上,王羲之也是丝毫不甘示弱,声称老庄“一死生”、“齐彭殇”为“妄作”。在否定老庄消极思想的基础上,甚至带有积极的一面,又何来什么消极呢?

可见,文章情绪不对说并不成立。

二、梁武帝评论说

梁武帝曾经对于王羲之的书法做出“龙跳天门、虎卧凤阙”的评论,因此有人对此提出怀疑,认为王羲之的书法风格应该是雄强的、壮美的,而不是想兰亭序这样秀雅的。

可是,当我们看到王羲之其他的书法作品时候,仍然可见王羲之书法秀雅之气。王羲之十七帖,虽说是草书,却写出了一个文人的书卷气,雅气灵气,如若以梁武帝如此夸张言论否定其书法,那么恐怕王羲之其他书法作品也不能幸免于难了。

更何况,梁武帝这两句评论本身就玄虚难懂,晦涩不知。用这样的言论来作为证据推断王羲之的书法风格,岂不荒谬?

三、草隶说

史上记载,王羲之擅长草隶,其行楷也带有隶意。甚至他们考察社会上其他的书法家的书法也多是带有隶书笔意的书法。由此他们推断,兰亭序书法太过于超脱当时书风。

但是这样的理由,不仅仅牵强,而且愚蠢。假设我们现在主流的、大部分文字都是段子的话,那么是不是现在评判一个小说家、作家的标准就是看他会不会写段子呢?是不是不写段子的人就不是我们现代作家了呢?

用其他人、不可控的因素来绑架王羲之的书法,愚蠢可笑。甚至,王羲之作为书圣,作为中国书法史上巅峰的人物,就在于他的超脱性,超脱于当时社会,超脱于历史艺术的发展,出其不意,才能造就书法史上的高峰。

四、风格变换

另外一说称,王羲之其他书法作品,如快雪时晴帖、丧乱帖,与兰亭序书法风格迥异,因此推断王羲之的兰亭序是伪作。

这样的论证,同样经不起推敲。假设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完全是同样一个模样、同样一个风格,那么王羲之书法艺术的水平,恐怕要降到地狱十八层。每一个书法作品都是一个样子,恐怕不是王羲之的书法应该有的样子了。

实际上,草书带有极强的随性,因为当时的心境和心情变换。有风格的变换也是正常。一辈子只会写一种,全部一模一样艺术风格的书法的书法家,才是悲哀的人。

50年前那场论证,因为论辩双发并不平等的地位和话语权而不了了之,今天的我们,如果再一次掉入这样的逻辑陷阱,就要被后人耻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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